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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采购公告(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江苏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JSZC-320000-ZRGC-G2024-001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须将相关资料:(1.采购文件登记表2.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授权委托书4.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5.文件费支付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发到(625460405@qq.com)邮箱。文件费支付请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文件费字样(可简写)。具体信息详见“采购文件登记表”。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30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ZRGC-G2024-0011
项目名称:江苏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800万元整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及内容
为认真落实《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农人发〔2022〕3号)、《关于实施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农人才函〔2024〕13号)文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要求,突出我省主导产业,重点打造优质粮油、绿色果蔬、规模畜禽、特色水产四个方向,聚焦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等环节,对400名“头雁”进行系统性培养和综合性支持,着力打造一支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辐射带动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推动“新农人”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为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
培育“头雁”400人(培育对象由采购人组织遴选)。
(二)服务要求
1、制定方案。
落实《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我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工作,制定培育教学计划和管理方案,方案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核准。
2、线下集中培训。
根据学员从事的具体产业类型和发展需求量身定制培训内容和方式。原则上采取不超过80人的小班制教学,集中授课一个月,学习不少于120学时,每天安排不得超过8学时。
3、线上学习。
充分利用“头雁培育管理系统”开展线上学习,不少于60课时,由培育机构指导督促学院完成线上课程。
4、考察互访交流。
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学员到省级以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深度体验学习;开展学员互动、经验交流等。
5、导师帮带。
为每名学员至少配备一名指导老师,加强有针对性的指导帮扶,建立长期联系机制,跟踪指导学员做大做强产业。
6、考核评价。
鼓励实施单位开展特色培育模式。建立培育对象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7、测评和总结。
建立培育效果评估机制,做好学员满意度等测评工作。及时报送总结等相关材料,配合做好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
(三)技术需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要求,突出我省主导产业,重点打造优质粮油、绿色果蔬、规模畜禽、特色水产四个方向,聚焦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等环节,对400名“头雁”进行系统性培养和综合性支持,着力打造一支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辐射带动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推动“新农人”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为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1)具备从事培育工作基础和条件的优质高校,产业学科种类齐全,办学设施完备先进,师资团队力量强大,教学方式方法多样,在省内有较好实施项目的自主产权培训基地(场所);
(2)承担过往年“头雁”项目,目上年度农业农村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优先;
(3)2024年度培育“头雁”总数量不超过1500人。
(四)服务期限与项目实施进度
1、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2、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1)完成第一阶段的线下集中培训,由中标单位实施基础综合培训工作任务。
(2)完成第二阶段的线下集中培训,由中标单位以优质粮油、绿色果蔬、规模畜禽、特色水产为主要方向,分专业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培训、实践体验式培育工作任务。
(3)同步开展线上学习,集中培训完成后衔接跟踪指导服务,并做好先进典型的遴选、提炼和宣传报道。
(4)开展培训效果跟踪和评价,完成培训台账整理、第三方审计验收及年度项目实施总结报告等工作。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招标:采购人按固定综合单价20000 元/人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报价单价须为20000元/人,否则投标无效。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总额的70%;完成项目全部内容,支付剩余款项的30%。每次付款之前需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相应金额发票。
五、其他要求
所有报价、承诺事项及重要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须将相关资料:(1.采购文件登记表2.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授权委托书4.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5.文件费支付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发到(625460405@qq.com)邮箱。文件费支付请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文件费字样(可简写)。具体信息详见“采购文件登记表”。
方式:邮件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3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7号世贸中心大厦A1座17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
联系人:吴洁
联系电话:862638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半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7号世贸中心大厦A1座1709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5189937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518993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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