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宁波X波段气象雷达一体化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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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宁波X波段气象雷达一体化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CITCC-ZJ24ZT0101006
本项目经招标人确定,最终确定中标人名单如下:
中标人顺序 | 中标份额 | 中标人单位名称 |
1 | 100% | 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宁波X波段气象雷达一体化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宁波X波段气象雷达一体化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CITCC-ZJ24ZT0101006】),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建设地点、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本项目拟对宁波市分公司9个站点的X波段气象雷达一体化施工所涉及的土建施工、外市电施工及机房设备(含安装)等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采购预算:含税530.86万元。本项目以外市电预算金额+土建预算金额+机房设备(含安装)中标金额作为合同金额上限,据实结算。 序号 专业名称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1 土建 389.02 2 外市电 88.99 3 机房设备(含安装) 52.85 总计 530.86 建设地点:浙江宁波(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计划工期:自下单之日起40日历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工程质保期:符合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设备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1.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标人数量:1个,中标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土建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非OFF)86%,外市电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非OFF)79%,机房设备(含安装)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投标人任一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控股与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安管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2)为本项目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②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3)为本项目至少配置一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4)上述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中至少一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说明:(1)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2)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为同一人,则专职安全员不予认可。(3)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否则,不予认可。 2.6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监会或能源局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外市电高压允许分包。 外市电高压实施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电监会或能源局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投标人对本项目外市电高压进行分包,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分包单位满足上述外市电高压资质要求,相关证明材料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提供,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若投标人不对本项目外市电高压进行分包,则投标人还须满足上述外市电高压资质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注:(1)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2)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应提供最新资质证明文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7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组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全专业案例业绩】。一组全专业案例业绩=1个基站或机房等电力工程施工业绩+1个基站或机房等土建工程施工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一体化案例业绩中同时包含上述两个专业服务经验,则该案例内的相应专业各计取一次。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0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以纸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如:纸质保函),则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原件递交至【杭州市上城区御临路33号,朱静怡,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6.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御临路33号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 邮 编:310000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朱静怡) 16655171231(王飞跃)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chentl@chinatowercom.cn 电子邮件:zhujy.zgtj@chinaccs.cn 网 址:/ 网 址:www.bdebid.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账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15 异议接收邮箱:zbtousu@citcc.cn、zhujy.zgtj@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5月9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宁波X波段气象雷达一体化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宁波X波段气象雷达一体化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CITCC-ZJ24ZT0101006)】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 评标情况 本项目【2024年5月3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二)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土建折扣(非OFF)85.50%、外市电折扣(非OFF)78.50%、机房设备(含安装)不含税总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计划工期:【自下单之日起40日历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 (5)评审情况:综合得分排名【1】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王显敏,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编号:浙133201420153781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编号:浙建安B(2017)3193352,中级职称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编号:31420191133004303235】。 (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 否决投标情况 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对安管人员的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投标。 (四) 其他 公示期:【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3日】。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朱静怡、王飞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6655171231】 异议接收邮箱:【zbtousu@citcc.cn、zhujy.zgtj@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