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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溱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01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姜溱河综合整治工程 已由江苏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泰州市水利局泰州市姜溱河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2]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 ,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50%,地方配套50% ,项目法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市姜溱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01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
2.2项目概况:
姜溱河是里下河区“六纵六横”骨干河道的一部分,具有防洪、治涝、供水和航运等功能,为区域骨干河道。
姜溱河南起新通扬运河、北至泰东河,河道总长20.74千米,泰州市境内18.24千米。
姜溱河长期以来一直未能系统整治,局部河道断面不满足规划要求、岸坡冲刷严重、建筑物年久失修、沿线水土流失严重。
本次泰州市整治河长17.276千米(含支流二场河1.297千米),保护人口5.9万人,保护耕地面积2.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6万亩,排涝受益面积20.1万亩。
2.3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12.439千米(含支流二场河1.297千米);
新建护岸28.278千米(含二场河2.556千米);
拆(移)建泵站3座;
排水口门11处。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施工01标和02标。
施工01标范围为新通扬运河至分叉口北夏朱北闸(桩号0+000~4+550)及西支(起点至沈高中学北侧,桩号0+000~2+090);
施工02标范围为分叉口北夏朱北闸至横向连接段至泰东河(桩号4+550~16+100)及二场河(桩号0+400~1+697)。
根据《江苏省里下河区水利治理规划》,姜溱河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由《堤防设计规范》(GB50286-2013)确定堤防等级为Ⅳ级,沿线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 4 级水工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 5 级水工建筑物。
工程概算投资1185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标段为施工01标,范围为新通扬运河至分叉口北夏朱北闸(桩号0+000~4+550)及西支(起点至沈高中学北侧,桩号0+000~2+090),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河道长5.670km,土方量19.3353万m3;
新建护岸长约14.513km,其中预制U型板桩护岸长1.154km、预制插板桩护岸长7.063km、现浇砼悬臂式挡墙长0.150km、西支仿木桩护岸4.505km、支河口及与建筑物衔接段新建仿木桩护岸1.641km;
拆(移)建建筑物共计2座,分别为拆建官庄闸站、移建夏朱排涝站,排水口门改造10处;
水土保持工程等。
本标段概算约:5187.3058万元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304日历天。
工程计划2022年11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2023年9月30日具备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
(江苏省水利工程信用等级以公布的为准,在其应用期内按照公布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的电子注册证须经本人手工签字)。
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注: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为同一项目。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要求:1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1)其他要求1:无。
(12)其他要求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十一、其他材料”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1月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11月14日18时00分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8日9时30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客服QQ:1627019308;
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
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8590243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主要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1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其他要求2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14.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提供2022年06月之后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5.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6.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6%、97%、98%,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
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控制价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和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投标限价: 伍仟壹佰捌拾柒万叁仟零伍拾捌元整(¥51873058.00)。
7.4分值构成
1.报价:70分;
2. 商务评分:5分;
3.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5分;
4.施工组织设计:2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2
(1)

商务评分标准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1)信用等级(4分):按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
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5月19日公布)。
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非本省评定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视同本省同级别赋分。

5分

2.2.2
(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项目经理业绩

自2017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经理的,有一项得1.5分;
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3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的水利工程项目经理的,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

3分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1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满足工程需要,配备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C证)、质检员(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施工员(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材料员(提供相应资格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资格证书)等,缺一个扣0.2分。
均需提供2022年6月之后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1分

2.2.2
(3)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暗标)

(1)施工技术方案(12分)
①对施工河段环境、地形、水文等分析正确全面(2分);
②本标段河道疏浚施工方案科学合理,定位放样方案可行(2分);
③本标段生态护岸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方案可行(4分);
④本标段建筑物工程及岸坡附属设施(下河踏步、排水口等)施工方案科学合理、方案可行(2分);
⑤本标段施工期间对周边建筑物保护的方案科学合理、方案可行(2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设备(1分)
施工定位船、交通船等满足施工要求;
定位仪器、平面测量与测深设备可靠先进(1分);
(3)安保措施与综合协调(1分)
①水上安全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0.5分);
②施工安全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0.5分)。
(4)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1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控要点清晰,质保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1分)。
(5)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1分)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1分)。
(6)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1分)
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1分)。
(7)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2分)
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
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
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2分);
(8)疫情防控(1分)
制定和完善针对性强的疫情防控预案,明确相关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职责和防疫任务,疫情管控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1分)。

20分(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1)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图片、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正文部分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文档边框、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出现以上标记的有一处扣1分,最多扣10分。

2.2.2
(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分7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70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在70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得分为0分。

70分

合计

100分

8.其他内容
8.1本次招标的泰州市姜溱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泰州市姜溱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01标、泰州市姜溱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02标。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开标、评标、定标按施工01标、施工02标的顺序进行。
如投标人在施工01标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参加施工02标的详细评审,也不参加施工02标报价得分排序,但其投标报价仍参加施工02标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8.2水利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或单位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批准文件、鉴定书、签名表等);
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如鉴定书、签名表等)。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作无效业绩。
8.3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9号(泰州市水利局)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路48号1幢2-1301室
联 系 人: 马工、13952698128
电 话:0517-83907117
传 真:0517-83907117
电子邮箱: 899945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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