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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JZ2023-Z025]江西赣通卡ETC服务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西赣通卡 ETC 服务微信公众号运维服 务采购项目合同
甲方(买方):江西省交通监控指挥中心
乙方(供方):行云数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2023 年 11 月 6 日建中工程有 限公司(系采购代理机构)关于江西赣通卡 ETC 服务微信公众号运维 服务采购项目的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XJZ2023-Z025)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项目的磋商及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是指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双方所达成的 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 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款。
(3)“买方”是指购买相关服务的采购人。
(4)“供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5)“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提供地点。
(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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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服务符合规范要求的活动。
2. 规范要求
2.1 提供相关服务的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规范和规范附件(如有)及其响应文件的服务要求偏离表(如买方接受)相一致。
2.2 若规范要求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 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专利权
3.1 供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供方提供的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 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并保证在履 行本合同中所提供的一切服务具有完整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已经获得 第三方的合法授权。如果因知识产权侵权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 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若 导致买方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买方有权在承担的范围内向 供方全额追偿。
4. 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4.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约定之日起为期一年,自 2023 年 12 月 9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8 日止。
4.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付款方式
5.1 合同总金额¥480,000.00(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含 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签订合同,供方与买方签 订合同后,应当向买方提交合同总金额的 5%履约保函。服务期满且 项目验收合格后,经供方书面申请,买方无息退还履约保函给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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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合同签订后,供方递交支付申请,买方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 20%,即¥96,000.00(大写: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协助开通 ETC 电子发票 C 端接口服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60%,即¥288,000.00(大 写: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元整);服务期满后,买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20%,即¥96,000.00(大写: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
注:供方应当于买方支付当期合同价款前 10 个自然日内向买方 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付材料,买方应在收到对应发票 30 个 自然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供方,若供方未按约向买方提供合法 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支付材料或供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 付材料信息、内容存在错误,买方有权要求供方补开、补正,否则买 方有权拒绝付款且对供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方不得以此为由 拒绝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供方对此明知且无异议。
供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行云数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账号:110929585310201
6. 服务内容
6.1ETC 电子发票 C 端接口服务
开通接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ETC 电子
发票 C 端服务接口 SaaS 服务,为 ETC 公众号嵌入的 HTML5 页面提供
接口服务。接口的功能包括:
6.1.1 发票抬头管理
通过 ETC 通行费发票云服务接口管理(关联、解除关联等)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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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的发票抬头,并将发票抬头信息同步至发票服务平台,用户若通过 其他渠道管理发票抬头的,发票抬头最新状态也可在乙方平台查询。
6.1.2 通行记录及充值记录查询
通过 ETC 通行费发票云服务接口可查询赣通卡用户全国通行记 录、充值记录及可开票金额。
6.1.3 发票开具及历史记录
通过 ETC 通行费发票云服务接口可根据赣通卡用户 ETC 卡通行、充值记录,在 ETC 公众号开具相关电子发票,并在 ETC 公众号平台查 看用户在乙方平台的开票记录及对应发票信息。支持用户在 ETC 公众 号对已开发票进行退票换票操作。
6.1.4 发票抬头服务
通过 ETC 通行费发票云服务接口可以完成赣通卡用户 ETC 卡电子 发票的交付。
6.1.5 发票抬头管理服务
通过 ETC 发票抬头管理服务接口,为江西 ETC 公众号提供 ETC 发 票抬头预设和抬头管理功能。
6.1.6 大数据云抬头服务
通过云抬头服务接口,为江西 ETC 公众号提供发票抬头自动补完 服务,用户输入公司大致名称,通过大数据云抬头接口,自动提供出 与输入内容匹配的公司名称,用户选择公司名称后,自动完成公司名 称、公司税号、公司地址、公司开户行等发票抬头填写。
6.2 公众号 ETC 电子发票服务运维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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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运维保障
为 ETC 公众号 ETC 电子发票服务 HTML5 系统设立专门的维护队伍,做好系统日常运维及客户服务保障工作。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运维 服务和客户服务保障,对发票投诉和公众号系统故障保证 1 小时内响 应,6 小时内判明原因提出解决方案,24 小时内解决问题。确保对客 户开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快速响应及支持,确保发票开具稳定有 序。
6.2.2培训服务
提供 ETC 公众号的相关知识培训、系统维护培训、后台系统管理 等方面的培训。
6.2.3应急方案
设立事件等级划分应急方案,做好应急人员安排,影响客户开票 的,第一时间下发对外客户的解释口径,做好客户的安抚工作。提供 7*24 小时故障响应处理服务,出现问题做到 1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 内解决问题的服务。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进行问题总结优化。
6.3 公众号日常运营服务
协助开展 ETC 公众号日常运营工作,根据甲方需求,开展公众号 的发布素材收集,内容编辑、分发等事宜。
6.4 公众号功能优化
甲方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政策性要求,如有调整,乙方承诺 免费调整,调整升级更新公众号版面及展示模块,对微信公众号进行 优化,保证公众号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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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质量保证期
7.1 服务成果的质量保证期按磋商文件第六章中“商务条款”中 的规定。如供方承诺的质保期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按优于的承诺执 行。
8. 延期提供服务
8.1 供方应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 务。
8.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时间。
8.3 如果供方毫无理由地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买方 有权从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9. 违约赔偿
9.1 除合同第 10 条规定外,若供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 务,买方可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赔偿金,赔偿金应按每延迟一周,按 合同总价的 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一 周按 7 天计算。如果供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履行提供服务的义 务,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对供方不构成违约,且若因供方违反 本合同约定或逾期提供服务造成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在损失的范围 内向供方全额追偿。
9.2 买方因供方违约向供方维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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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公证费、交通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 不可抗力
10.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 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 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 税费
11.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均由买方负担。
11.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均由供方负担。
11.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 负担。
12. 争议的解决
12.1 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依诉讼程序解决。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买方在供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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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服务;
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供方在收到买方发 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 其过失。买方可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 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供方提出的索赔。
13.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3.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未完成的类似服务,供方应 对买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承担赔偿责任。而且供方还应继续 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 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 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合同修改
15.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双方签订书面的合同 修改书,合同修改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6. 通知与送达
16.1 双方确认,一方按照本协议载明通讯地址向对方发出的书 面文件,以快递形式寄出的,寄出三日后视为对方收到;如一方变更 地址的,应当在变更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任一方按本协议 地址发出的文件,一经发出并达到上述约定条件即视为送达;发生诉 讼的,该地址也可作为法院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17. 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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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除规范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
18. 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9. 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 机构一份。
19.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 或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 的一个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郭昌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唐毅
_2023_年_11_月_29_日 __2023__年__11_月__29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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