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商务局2023年珠海联动发展区建设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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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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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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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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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商务局现就2023年珠海联动发展区建设服务项目发布询价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3年珠海联动发展区建设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创新案例编制。结合各片区工作实际,开展制度创新案例的收集、整理、编制工作,每个区力争形成二至三个有标杆性、引领性、示范性的改革创新成果,形成《珠海联动发展区制度创新案例(2023年度)》(以下简称《案例》)。《案例》分为三部分,一是已经在我市开展和推广的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相关工作;二是力争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的改革创新成果推广到联动区开展;三是探索目前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争取推行的改革创新成果在联动区内复制推广。
2、开展业务培训。开设“珠海联动发展区业务培训班”,围绕省、市两级联动发展区方案,重点就自贸试验区、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及如何高质量推动联动发展区建设等方面开展一期专题培训。
3、建设成效评估。根据各区2023年工作要点及建设情况,总结珠海联动发展区建设工作方案的落地推进情况,撰写《珠海联动发展区2023年度建设成效评估报告》。
(三)标的数量:1项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上述预算为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⑴失信被执行人;⑵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行政处罚”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参加。
三、供应商确定方式
通过询价方式,在符合资格的情况下,综合供应商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能力、经验等因素,同等条件下按最低价原则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基本资料
(一)报价单位及服务团队基本信息表;
(二)报价单位简介;
(三)项目工作方案;
(四)项目报价及报价清单;
(五)承诺函;
(六)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七)授权委托书;
(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九)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十) 单位行业执业资格许可证书、团队成员从业资格证、职称等材料(复印件);
(十一)其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
五、报价文件封装及份数
正本一份,所有材料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装订后密封在文件袋中。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3年8月24日上午10:00;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西附楼305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陈小姐,0756-2538392。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珠海市商务局
2023年8月2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3年珠海联动发展区建设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创新案例编制。结合各片区工作实际,开展制度创新案例的收集、整理、编制工作,每个区力争形成二至三个有标杆性、引领性、示范性的改革创新成果,形成《珠海联动发展区制度创新案例(2023年度)》(以下简称《案例》)。《案例》分为三部分,一是已经在我市开展和推广的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相关工作;二是力争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的改革创新成果推广到联动区开展;三是探索目前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争取推行的改革创新成果在联动区内复制推广。
2、开展业务培训。开设“珠海联动发展区业务培训班”,围绕省、市两级联动发展区方案,重点就自贸试验区、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及如何高质量推动联动发展区建设等方面开展一期专题培训。
3、建设成效评估。根据各区2023年工作要点及建设情况,总结珠海联动发展区建设工作方案的落地推进情况,撰写《珠海联动发展区2023年度建设成效评估报告》。
(三)标的数量:1项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上述预算为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⑴失信被执行人;⑵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行政处罚”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参加。
三、供应商确定方式
通过询价方式,在符合资格的情况下,综合供应商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能力、经验等因素,同等条件下按最低价原则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基本资料
(一)报价单位及服务团队基本信息表;
(二)报价单位简介;
(三)项目工作方案;
(四)项目报价及报价清单;
(五)承诺函;
(六)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七)授权委托书;
(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九)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十) 单位行业执业资格许可证书、团队成员从业资格证、职称等材料(复印件);
(十一)其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
五、报价文件封装及份数
正本一份,所有材料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装订后密封在文件袋中。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3年8月24日上午10:00;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西附楼305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陈小姐,0756-2538392。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珠海市商务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