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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怀集分局肇庆市怀集县连麦镇与冷坑镇堆存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2023-MY016 二、项目名称:肇庆市怀集县连麦镇与冷坑镇堆存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肇庆市怀集县连麦镇与冷坑镇堆存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绿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53号20层(仅限办公) 1,1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肇庆市怀集县连麦镇与冷坑镇堆存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服务类(广东绿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肇庆市怀集县连麦镇与冷坑镇堆存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二次) 按采购人要求 1.主要服务要求1.1供应商应有专用设备、项目人员配备等,以及应急预案,并提交报价及响应处理量承诺书(承诺处理量不可超出其核准经营规模),并向怀集县监督部门备案。1.2供应商严格按照合法程序和技术规程对本项目危险废物进行清理、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处置。1.3依法、依规办理危险废物从收运到处置的全过程各项报备或批准手续。1.4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含矿物油危险废物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1.5供应商必须确保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和保障运输安全。运输车辆需采取密封措施,保证运输过程中废物包装完好及封口紧密,防止泄漏污染或影响道路环境。1.6供应商必须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1.7供应商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1.8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及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9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获批准后方可转移。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1.10供应商包装、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1.11本项目废物收集运输载具必须是年检合格的车辆设备(提供年检合格证书复印件)。1.12供应商应当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怀集县监督部门备案。1.13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和有关部门报告。1.14督促员工安全文明作业,如发生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15供应商在履行从收运到处置的义务期间内,必须保证持有的所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1.16供应商委托的运输单位必须提供具备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废物运输(等相关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1.17供应商须购买土方将受损环境修复至基线水平,回填土不能含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不能造成二次污染。2.其他服务要求2.1在服务有效期内,供应商必须保证具有处理本项目所涉及危险废物的资质和能力,了解并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运输、环保的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的安全、环保和其他规章制度。2.2供应商负责危险废物运输的车辆应满足相关资质,并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措施,且在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不得造成二次污染。运输司机应具有运营资格,取得合法牌照,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事项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运输队伍应该了解并遵守怀集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环保和其他规章制度。根据采购人的时间要求,自备运输车辆和押运员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收取危险废物。2.3供应商负责清理运输工具上跌落、泄露在暂存地点或运输途中的危险废物,且由此造成各方行政责任及经济损失,或导致任何第三方对采购人提出索赔的,其责任、风险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4供应商有责任及时报告在运输和处理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可能造成各方行政责任及经济损失、任何第三方的投诉和索赔的所有事件。2.5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向其投入服务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所在地环保部门报告及备案。2.6供应商在运输和处置全过程必须制作照片或视频等资料,作为无害化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证据记录。2.7供应商应做好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并防止二次污染,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2.8供应商应提交项目的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及进度表。2.9供应商应设危险废物处置负责人,负责危险废物处置协调管理工作。2.10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将本项目转包分包。2.11供应商要接受采购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3.执行法律法规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关于收集、贮存、运输、利用、转移、处置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3.2《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修正)及《危险废物及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令第5号)中关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使用管理的规定。3.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对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1、肇庆市怀集县连麦镇与冷坑镇堆存的危险废物处置实施方案,不少于1套。 2、肇庆市怀集县连麦镇与冷坑镇堆存的危险废物处置效果评估报告,不少于1套。 3、后续成果要求: (1)推行怀集县绿色工业、绿色生活、绿色农业,培育固体废物处置产业,推行固体废物多元共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广东具有重要意义。 (2)保障怀集县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助力怀集县健全监管机制,探索危险废物处置流程及关键点,均衡处置能力,缩短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以及新时期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差距。 1,11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碧芳、姚洁帆、龙丽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国家计价委引发的计价【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肇庆市怀集县连麦镇与冷坑镇堆存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1.58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肇庆市怀集县连麦镇与冷坑镇堆存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绿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2.67 45.00 9.46 87.13 1 1
广东环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7.00 25.00 9.72 51.72 2 2
广州绿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4.33 0.00 10.00 24.33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怀集分局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怀城街道城北一路环保大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37号7幢201写字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3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绿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绿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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