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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连市干线公路桥梁维修工程(瓦房店)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监督部门
瓦房店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闫书记
监督部门电话
0411-85573166
项目地址
瓦房店市
招标人名称
瓦房店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2024年大连市干线公路桥梁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20043923654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726.25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主要包含104座桥梁,其中普兰店区15座,瓦房店市44座,庄河市44座,金普新区1座。
原则同意桥梁维修设计方案。对桥梁表观病害进行耐久性维修,防止病害进一步发展对构件造成损伤,不对桥梁结构或构件进行加固。主要维修内容包括桥梁浅表病害耐久性维修、桥梁伸缩缝维修、桩基外包混凝土、小桥墩台身浇筑混凝土护面墙等。
标段(包)名称
2024年大连市干线公路桥梁维修工程(瓦房店)
标段(包)编号
202421020043923654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和乙级资质,或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44座桥梁维修(其中大桥4座,中桥16座,小桥24座)
投标保证金
1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6-24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09-22
标段(包)开标地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桥梁(含新建、维修加固、改建、扩建、养护,独立桥梁或包含桥梁工程的公路工程,单项合同含多个桥梁工程只视为一个业绩)施工业绩。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桥梁(含新建、维修加固、改建、扩建、养护,独立桥梁或包含桥梁工程的公路工程,单项合同含多个桥梁工程只视为一个业绩)施工业绩。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标段(包)估算价
127.16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5-29 00:30至2024-06-05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 址 :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18 01: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开标时间
2024-06-18 01: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2022年)每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均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计算。)企业业绩: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桥梁(含新建、维修加固、改建、扩建、养护,独立桥梁或包含桥梁工程的公路工程,单项合同含多个桥梁工程只视为一个业绩)施工业绩。注:企业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公示专区”中已公示结束的投标业绩。信誉要求:投标人在2023年度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以上(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注:企业不具备有效的辽宁省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 (一)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二)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三)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A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B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级认定。 其他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及交通工程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
瓦房店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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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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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267114301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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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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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lnhfzb@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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