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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无锡市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市级抽查等项目WX-2024NLJC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4301000001029704002710
2024年度无锡市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市级抽查等项目WX-2024NL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无锡市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市级抽查等项目 已由/以/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2024年度无锡市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市级抽查等项目WX-2024NL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掌握无锡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情况,科学客观的评价农村公路养护成效,根据《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江苏省农村公路桥梁养护技术指南(试行)》、《低等级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指南》、《江苏省农村公路“路长制”督查制度》等有关要求,运用路况智能检评系统,配合人工检查对各市(县、区)列入管养的农村公路、桥梁开展养护质量抽查(其中路面技术状况数据采用自动化检测设备采集,重点抽选特殊结构、农村公路桥梁开展定期检查),对新改建农村公路、桥梁质量进行抽查,对2024年无锡市各区县创建(申报)的平安放心路、美丽农村路进行核查,对各市(县、区)年度“路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县道平整度进行检查,依据检测成果指导后期的农村公路、桥梁养护工作,保障农村公路的有效运行。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为WX-2024NLJC,主要内容为对无锡市所有县道进行平整度检测,提交无锡各市(县)、区路面平整度检测数据的分析与评价报告;运用路况智能检评系统,采用自动化检测设备,配合人工检查对无锡各市(县、区)农村公路(每次抽选25%县道、10%乡道、10%村道,两次检查抽取的线路应不相同)、桥梁(每次抽选50座,两次检查抽取的桥梁应不相同)进行养护质量抽查,对新改建农村公路、桥梁质量进行抽查,检测结束后提交无锡市农村公路、桥梁质量检查情况分析与评价报告,并依据抽查结果给出对策建议。对2024年无锡市各市(县、区)创建(申报)的平安放心路、美丽农村路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和整改建议方案及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根据江苏省农村公路“路长制”督查制度要求,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开展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具体工作如下:
1) 对2023年报县道里程1507.945公里,一级路检测按上下行分开,二级路及以下检测上行方向,本次平整度检测采用断面类激光平整度仪检测,检测指标为目前通用的国际平整度指数IRI,检测方法按现行《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规程》(JTG/T E61-2014)规定执行,10月底前必须提交无锡各市(县、区)路面平整度分析与评价报告。
2) 运用路况智能检评系统,采用自动化检测设备,配合人工检查,开展两次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两次检查各抽取2023年报内我市25%县道、10%乡道、10%村道里程(两次检查抽取的线路应不相同)进行检测,养护质量检查总里程约为县道753公里,乡道493公里,村道501公里。检查内容:路面部分包括水泥路面坑洞、板角断裂、严重破碎板等,沥青路面坑槽、翻浆、沉陷、拥包、松散、龟裂等;路基部分包括路肩缺损、排水设施堵塞、边坡滑塌、防护及支挡结构破损变形等;桥涵部分包括伸缩缝损坏、表观破损、排水设施损坏、结构变形等;安防设施方面包括设施破损、设施缺失、标志标线污染等;路长制公示牌、桥梁限载牌设置情况,分别于9月上旬和11月底提交无锡各市(县、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情况分析与评价报告。按照《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评数据抽核工作技术要求》,审核各市(县)、区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路段的检评数据,形成《无锡市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评数据核查报告》。
3)开展两次农村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检查,两次检查各抽取2023年年报内,以50座特殊结构、三类农村公路桥梁为重点(两次检查抽取的桥梁应不相同)进行桥梁定检项目检测,一共抽取100座。检查内容:桥面设施、桥梁上部、下部结构及附属设施等的基本情况,外观质量、缺损和病害情况等,另外需检查桥梁公示牌、限载标志等设施的齐全以及规范情况,并出具检测报告和养护加固建议方案,为桥梁维护、维修提供决策可靠数据。分别于9月上旬和11月底提交无锡各市(县、区)农村公路桥梁养护质量检查情况分析与评价报告。
4)开展新改建农村公路、桥梁质量抽查,检查内容为在建农村公路、桥梁实体质量和内业资料进行抽查。分别于9月上旬和11月底提交无锡各市(县、区)新改建农村公路、桥梁质量检查情况分析与评价报告。
5)开展平安放心路、美丽农村路核查,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平安放心路、美丽农村路的相关文件或创建(申报)标准对2024年无锡市各市(县、区)创建(申报)的平安放心路、美丽农村路(约85公里)进行核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和整改建议方案,同时收集相关图片资料,于11 月底提交平安放心路、美丽农村路调查项目报告。
6)根据江苏省农村公路“路长制”督查制度要求,制定督查工作方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查、听取公众意见等方式开展督查,汇总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反馈督查意见,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必要时下达整改通知书,于11 月提交无锡市 “路长制”督查工作方案,于11 月底提交无锡市“路长制”报告。
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检测(检查)时间和内容根据委托人的指令和委托单执行。
合同期内应按委托人要求时限内及时提交无锡各市(县、区)路面平整度检测数据的分析与评价报告、无锡市农村公路、桥梁养护质量检查情况分析与评价报告,无锡市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评数据核查报告,无锡各市(县、区)新改建农村公路、桥梁质量检查情况分析与评价报告,平安放心路、美丽农村路调查项目报告,无锡市“路长制”报告(含电子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b.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c、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若计量认证证书在表1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其它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试验检测)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试验检测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检测专业需同时包含公路(即“道路”或“公路”或“道路工程”)和桥梁(即“桥梁隧道”或“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两方面。(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2)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检测专业需同时包含公路(即“道路”或“公路”或“道路工程”)和桥梁(即“桥梁隧道”或“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两方面。(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业绩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 担任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不含副职)。(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3.1.3其它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一个月(2024年4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投标报表“表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可,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常州市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五爱路200号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401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孔维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mail:czcrzx@163.com

其他
 8.1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 至2024年6月20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8日上午9:30时。招标人定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第七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若出现在规定时间未上传投标文件或未成功解密的情况,投标人自行负责。
8.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6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7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检测工作大纲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
(1)采用A4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
(2)检测工作大纲所用文字采用宋体、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目录、页码、页眉、页脚;
(3)检测工作大纲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不得出现其他不符合暗标要求的内容。
(4)若出现上述情形,则检测工作大纲评分按零分计,且不再进入第二信封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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