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广州市正骨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广州市正骨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州市正骨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
招 标 人:广州市趣秀区代建项日官理甲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8月
1

广州市正骨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正骨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已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 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正骨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越发改投批〔2024〕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建设 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 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 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广州市正骨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1.2 工程位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627 号及周边地块。
2.1.3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地块拟建设三级甲等骨伤专科医院,拟设床位 400 床,总建筑面积为 8094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 57072 平方米,其中:地上新建最大 单体建筑面积 5078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23868 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 6290 平方 米(华英医院)。最终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详见勘察设计任务 书)。
2.1.4 规划用地文件:关于广州市正骨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地上部分)规划意见和复 函、关于广州市正骨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地下部分)规划意见和复函。
2.1.5 项目批准文件:《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正骨医院新院区建设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越发改投批〔2024〕4 号)。
2.1.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2.1.7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 103739.2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人民币 65264.58 万元。
2.1.8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广州市正骨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所有建 设内容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
2.2.1 勘察内容
(1)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地下管线、地上管线、建(构)筑物、>、工程勘察、配合设计或招标人提出的各种勘察检测鉴定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 勘察<包括初勘、详细勘察和施工阶段勘察(超前钻)>、标准贯入试验、重型圆锥动力 触探试验、室内土工试验、室内岩石试验、水土质分析、技术工作等勘察工作。
(2)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实施范围对项目所在地块进行地质勘察,勘察工作应先报 勘察大纲给业主审定,审核无误之后再进行具体勘察工作,勘察设计中应包含详细勘察 等。
(3)成果文件应符合各阶段设计需求,应采用工程地质钻探、原位测试、水文地 质试验、室内试验等相结合的综合勘察等方法,提供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 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型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4)按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相关规范进行与绿建设计相关的检测等专项检测。
(5)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配合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地灾评估、钻探前取得地铁设施 保护意见等工作。
2.2.2 设计内容
(1)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评 审会方案比选论证(含实景融入效果图等汇报材料)、管线迁移设计(如需)、施工临 时用电用水设计(如需)、现场各项临时工程及围蔽设计(如需)、修建性详细规划的 调整工作、建筑方案编制及完善、规划电子报批文件(含购买及套打地形图等)、报建 报批文件修改、管线综合平衡设计、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如有)、初步设计(含设 计概算)及评审(含邀请专家及支付专家费)、超限审查(含邀请专家及支付专家费)、所有相关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基坑支护设计(含周边红线范围内 外的临时永久支护防护工程)、给排水、通风空调、强电、弱电(信息网络、有线电视、有线电话等)、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取得相应评价审查合格等)、建筑智能 化系统、消防、人防、节能、防雷、海绵城市、污水处理、卫生防疫、环保、电梯、装 饰装修、园林绿化景观、幕墙门窗(含外墙石材、铝板等深化设计)、道路、室外照明、供变电工程、综合管线、市政设计(永久给排水、电、燃气、通讯等)及申报报装等工 程项目相关的所有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项目】、施工图修改、专项设计、设计变更、施
3
工配合及全过程设计服务(含驻场、现场指导、监督、例会、协调工作、方案汇报、缺 陷责任期和各阶段的报批服务等)、竣工图编制。
(2)协助办理项目的建筑方案报建、购买及配合套打申请报建所需的地形图、各 专业(含规划、消防等)报建、市政(永久给排水、电、燃气、通讯等)申报报装、施 工图报建、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3)负责各项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设计相关的各项评审会、讨论会、优化咨询会、超限评审会、与地铁设计单位深度对接建筑转换衔接情况及基坑衔接情况、定期脱产集中封闭校审完善图纸等。
(4)负责专项设计工作:幕墙设计(如有)、钢结构和网架设计(如有)、绿色 建筑设计(含报告、计算书等,根据绿色建筑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绿色建筑设计(二星)工作,并负责通过广州绿色建筑二星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负责绿色建筑二星设计申报资 料并获得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标识。)、停机坪及兼容低空经济设计、海绵城市、BIM 技 术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如需)、医疗方面专项设计、手术室工程设计、大型医疗设 备用房设计、历史建筑结构加固设计、历史建筑改造修缮相关设计(含设计阶段历史文 化遗产评估)、专项评估(满足广州地铁集团运营总部审批通过所需的地铁安全评估、地铁振动对建筑的影响评估等)、地震安全性评估(如需)、风洞实验(如需)、实体 沙盘模型制作、原地块内的开关房电房公厕等的回迁方案设计、配合编制树木保护专章、配合编制树木迁移方案等。
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 计。根据绿色建筑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绿色建筑设计工作,负责广州绿色建筑施工图备 案,并负责绿色建筑设计申报资料,完成并跟进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的申报、推荐、审查、公示、公布等各个环节工作直至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设计阶段应用):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 BIM 技术,要求在项目前期编制全过程 BIM 实施规划,组织编制设计阶段 BIM 任务书、划分工作界 面和技术管理要求;利用 BIM 模块进行参数化设计、虚拟仿真漫游、日照能耗分析、交 通线规划、面积统计、结构分析、风向分析、环境分析、疏散模拟、造价分析等等;利 用 BIM 模型进行设计协调及优化,完成设计方案复核、碰撞检测、三维管线综合、竖向 净空优化等 BIM 应用,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组织、参与 BIM 专题会、协调会;对 BIM 数据进行管理和维护,充分考虑 BIM 成果的复用性和沿用性,有效衔接施工管理工
4
作。BIM 技术造价应用方面:包括实现直接提取工程量,导出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软件 可互为衔接转换等;将 BIM 模型等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存档以及编号移交给招标人。
(5)如中标人不具备项目中某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或为了便于推进专业设计进 度,中标人可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将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 同。
(6)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7)完成应招标人需要的各种方案比选及修改、技术选型比选,根据招标人要求 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
(8)配合招标人进行各种汇报工作。
(9)负责根据招标人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包含支付专家评审费)。
(10)编制设计工作计划,分区域、工序出具施工设计图纸,满足和确保施工现场 施工需要。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 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含且不限于设计变更及二次深化设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11)设计方案应向实施影响范围的相关部门(如:地铁公司、铁路公司、交通、电力、人防、供水、消防、水务部门等)征求意见。
(12)本项目所采用的先进技术、措施、方案等应整理成专项理论成果报告,满足 理论科研及论文发表的要求。
本项目自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直至施工图审查批复的全部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均需 中标单位负责收集资料及报建,业主单位仅作为报建主体协助配合前期报批报建工作。中标人需负责勘察设计全过程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各阶段各专业的具体设计内容和界面划分;以及可研批复后的全部报批报审等 服务工作。
2.2.2.1 方案设计及深化
根据项目特点、概念设计、相关限制条件、业态配比要求形成的技术方案是应能满 足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环保、劳动安全等政府行政部门要求的稳定的方案。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规范要求,符合合同规定和审图要求,满足 下阶段设计工作的需要,并能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
5
根据政府相关部门、专业配套部门的意见和招标人的意见,方案标准不低于发 包方及政府对项目的品质要求。设计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技术经济指标、节 能设计、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消防设计专项内容等。
(3) 编制科学、规范、完整、准确的工程估算。
(4) 效果图,根据招标人要求,设计、修改、提交效果图,包括透视图、鸟瞰图、实景融入图等。
(5) 平面设计图纸,包括场地的区域位置、场地的范围、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场地内总平面设计、功能分区、空间组合及景观分析、交通分析(人流及车流的组织、停车位数量等)、消防分析、地形分析、绿地布置、日照分析、技术经济指标等。(6) 建筑方案设计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7) 园林景观概念设计效果意向图及相关分析示意和说明。
(8) 完成招标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的专题研究。
(9) 规范、法规要求或政府规定的设计内容。
(10)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完成的与中标人的设计相关的、根据惯例应当由设计人完成 的其它工作。
2.2.2.2 初步设计
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规范要求,符合合同规定和审图要 求,满足下阶段设计工作的需要,并能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方面:
(1)在初步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向广州市有关管理部门和市政设施配套部门(包 括但不限于规划、消防、交通、环保、人防、卫生防疫、绿化、环卫、节能、抗震(包 括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安保、市政、供水、水务、电力、煤气、通讯等)进行设 计咨询,征询意见并取得书面共识。
(2)设计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技术经济指标、各专业设备材料表、节能设计、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消防设计专项内容等。
(3)各专业的设计图纸,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气、弱电和室 外总平面设计等。
(4)接口设计内容,包括与市政道路等周边市政设施的接口等。
6
(5)各专业包含建筑节能设计的计算书、机电专业的负荷计算书等。
(6)编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科学、规范、完整、准确的工程初步设计 概算。
(7)新技术和环保、节能等新型材料运用的专项报告(如有)。
(8)完成招标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的专题研究(如有)。
(9)规范、法规要求或政府规定的设计内容。
(10)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完成的与中标人的设计相关的、根据惯例应当由中标人完 成的其它工作。
2.2.2.3 施工图设计
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规范要求,符合合同规定和审图要 求,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要保证施工图设计贯彻初步设计的意图,包括但不限 于下列方面:
(1)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中标人根据需要向广州市有关管理部门和市政设施配 套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消防、交通、环保、人防、卫生防疫、绿化、环卫、节能、抗震(包括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安保、市政、供水、水务、电力、煤气、通讯等)进行设计咨询。
(2)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气、弱电、道路、园林景观、边坡 支护(含永久支护)、基坑支护(含永久支护)和室外总平面设计等专业在内的所有专 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设备,材料表,各专业必要的平面、剖面、详图,机电专业的室外综合管网图,机电专业的综合管线图,各专业模型及计算书)以及图纸 总封面,节能设计专项内容,详细的机电专业负荷计算书。
(3)提供必要的节点图、详图,能够满足工程招标和施工需要。
(4)各专业包含建筑节能设计的报告书。
(5)详细的建筑面积计算书,计算书的深度和范围应与政府测绘部门房屋建筑面 积测绘的规定和要求相一致。
(6)新技术和环保、节能等新型材料运用的专项报告。
(7)规范、法规要求或政府规定的设计内容。
(8)中标人应按工程建设施工进度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分项施工图,并及时提供 设备、材料的技术参数和要求。
7
(9)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完成的与中标人的设计相关的、根据惯例应当由中标人完 成的其它工作。
2.2.2.4 分项及专项深化设计
根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招标的需要完成分项及专项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 面:(1)净化工程设计、(2)实验室工程设计、(3)手术室工程设计、(4)大型医 疗设备用房设计、(5)医用气体工程设计、(6)物流工程设计、(7)污水处理工程 设计、(8)纯水工程设计、(9)外水外电工程设计、(10)厨房工程设计、(11)防 护工程设计、(12)园林绿化设计、(13)基坑支护设计、(14)幕墙门窗设计(含外 装深化设计)、(15)钢结构和网架设计(如有)、(16)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完成的与 中标人的设计相关的其它设计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本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2.3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争创省级或以上设计奖项。(具体 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勘察设计合同)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
2.4.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经 深化的方案确定之日起 2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 审后 2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之日起 3 天内完成 补充、修改。(具体详见勘察设计合同)。
2.4.2 勘察工期:以满足设计进度要求为准。
2.5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1559.414776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 最高投标限价为 1531.575976 万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7.8388 万元(其中钻 探: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167.2 元/米)。
注: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 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8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 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2.1、3.2.2资质证书:
3.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 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 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 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 设部令第 160 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 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 市〔2007〕86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 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 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 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 9
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 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 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粤建规范〔2020〕1 号,详见链接: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 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 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 作设计协议书(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 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 759311.html 、 《 广 州 市 住 建 行 业 信 用 管 理 平 台 设 计 企 业 信 息 录 入 指 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 16013.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 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 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 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 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 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 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 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
10
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 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 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 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 1 家设计 单位、1 家勘察单位)。联合体各方必须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 员方(以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 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 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名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 联合体牵头人签名盖章。
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 1.4.3 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章)。
3.8 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 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11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含本日):2024 年 月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月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 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http://www.gzggzy.cn/jtgg/594444.jhtml)。
5.3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 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 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 明。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 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月 日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 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http://www.gzggzy.cn/jtgg/594444.jhtml)。
6.3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
时间为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4 年 月 日 时 00 分;地点:广州交易
12
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http://www.gzggzy.cn/xmcxjsgc/index.jhtml”进行查询。(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 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电子光盘需 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日 时 00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6.5 开标时间:2024 年 月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
“http://www.gzggzy.cn/xmcxjsgc/index.jhtml”进行查询。
备注: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 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 其他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8.2 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baidu.com 选择(地球模式)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 境。
8.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勘察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杜工
电话:020-8352021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 51 号
电子邮箱:/
13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 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 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5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2 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8.6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 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控规编制单位)。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 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 标无效。
8.7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 人不足 3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
8.8 现场考察:
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8.9 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绿色建筑二星标准设计。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9.1.1 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9.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 51 号
9.1.3 电话号码:020-83520212
9.1.4 电子邮箱:/
9.2 招标代理机构
14
9.2.1 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9.2.2 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8 楼
9.2.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313605
9.2.4 电子邮箱:303676054@qq.com
9.3 交易服务机构
9.3.1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9.3.3 电话号码:020-28866000
9.3.4 传真号码:020-28866095
9.3.5 网址:http://www.gzggzy.cn
9.4 招标管理机构
9.4.1 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9.4.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00、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 353 号锦桦荟 336 室 9.4.3 电话号码:020-37668900
2024 年 8 月 23 日
15
附件一:合作设计协议书
合作设计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 业和香港不单独参加投标的设计企业)作为投标人(即“申请人”,下同)(符 合招标公告第 3.2.2 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的合作设计方,参与本项目进行合作设计。若中标,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作设计方授权委托(符 合招标公告第 3.2.2 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代表所有合作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合作设计方:(盖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注:格式仅供参考,适用于合作设计,否则可不提供。
16
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 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中标合 同订立中称“主方”,下同)。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本项目包含的全部勘察工作只能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承担;
(2)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须对设计工作负总责,并对成员单位提供的所有成果文 件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
5.我单位承诺根据本单位在联合体中承担的任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入对应 的勘察设计专业人员。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之日 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 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17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18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