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华侨中学图书馆建设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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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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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 | 饶平县华侨中学图书馆建设工程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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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饶平县华侨中学图书馆建设工程监理 | ||
公示标题 | 饶平县华侨中学图书馆建设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公示类型 | 正常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05-22 17:41:33 |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05-27 17:41:33 |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4-05-22 17:41:33 |
饶平县华侨中学图书馆建设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5122-17-01-984796-10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饶平县华侨中学图书馆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饶平县华侨中学图书馆建设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
公示名称 | 饶平县华侨中学图书馆建设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5.22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汇总得分:81.63分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新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汇总得分:75.98分第三中标候选人:潮州市建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汇总得分:63.82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总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4(元),下浮率0.6% | |||||||||||
质量承诺 | 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监理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自监理合同约定之日起至全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为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麦广仙 | 资质资格 |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801376)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证书编号:E244005840 | ||||||||||
业绩情况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新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总价:424210.96(元),下浮率1% | |||||||||||
质量承诺 | 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监理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自监理合同约定之日起至全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为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杨超群 | 资质资格 |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229956)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证书编号:E135001737 | ||||||||||
业绩情况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潮州市建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总价: 423353.97(元),下浮率1.2% | |||||||||||
质量承诺 | 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监理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自监理合同约定之日起至全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为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黄彦希 | 资质资格 |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383613)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证书编号:E244003362 | ||||||||||
业绩情况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饶平县教育局 | 联系地址 | 饶平县黄冈镇广场西路2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8-7506265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8-7800141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94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 年5月23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 年5月27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报告详见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饶平县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燊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
2024年5月22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中标候选人公示 - 盖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