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承德部分)工程保险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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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河北 | 城市 | 石家庄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承德部分)工程 |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承德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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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承德部分)工程保险二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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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1000949003292002014 | ||||||||||||||||||||||||||||||||||||||||
招标内容: | |||||||||||||||||||||||||||||||||||||||||
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承德部分)工程保险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承德部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以冀发改农经[2023]1493号、冀水防[2024]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河北省承德水文勘测研究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无,招标人为河北省承德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承德部分)工程保险;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水文站34处,新建水文站1处,改建水位站156处,新建水位站2处,改建雨量站461处,新建雨量站21 处,改建巡测基地5处,全面提升区域水文测报能力。其中:(一)测验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测验断面桩牌设立、断面整治,新建改建水位观测平台、设立水尺,新建缆道、高洪测验平台,新建、改建观测场和生产业务用房等。(二)购置仪器设备内容。主要包括水位观测仪器、流量测验仪器、泥沙测验仪器、降水观测仪器、蒸发观测仪器、水温观测仪器、气象观测仪器、测绘及视频监控仪器、通信设备及其他等设备。;2.1.3保险期限:(1)建设期:自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缺陷责任保证期:自建设期保险期限结束之日起起算,向后顺延24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算时间相应顺延。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承德部分)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作为唯一投标人(以授权时间最早为准),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购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不适用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不适用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不适用 3.1.8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7-27 17:30至2024-08-02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 为投标文件加密。(2)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解密等活动,无需投标人来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盲评”。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7楼701A、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箱:hbdrzb126@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水利厅 电话:0311-85185578 电子邮箱:ssltjsc@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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