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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七都镇乡村公路改造维修及小修保养工程QDNL2023-SG标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2023年七都镇乡村公路改造维修及小修保养工程QDNL2023-SG标段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七都镇乡村公路改造维修及小修保养工程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审发【2013】41号、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3年七都镇乡村公路改造维修及小修保养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马龙桥、免渡桥维修改造及乡村公路小修保养。总投资约428万元。
马龙桥位于吴江七都镇,现状马龙桥为1-6m板梁桥,年代较远,桥梁承载能力较低,危害交通安全通行,本次拆除老桥,原位新建一座1-10m预应力砼板梁桥。桥面净宽6m,两侧各为50cm防撞护栏,下部为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
免渡桥位于吴江七都镇,现状桥梁为18.5+21+18.5m刚架拱,年代较远,破损严重,桥梁承载能力较低,危害交通安全通行,本次拆除老桥,原位新建一座13+13+16+13+13m 预应力砼板梁桥。新建桥梁桥面净宽6m,两侧各为50cm 防撞护栏,下部为桩柱式墩台。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QDNL2023-SG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上述两座桥及乡村公路小修路基、路面、交安等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文件为准)施工及其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改造维修: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日期以养护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日期为准)。
小修保养: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7月31日(实际日期以养护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日期为准)。
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涵盖下列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完成过一项桥梁(或桥梁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a、投标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后同)须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桥梁(或桥梁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并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后同)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是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
d、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指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3年1月~2023年3月或2023年2月~2023年4月或2023年3月~2023年5月或2023年4月~2023年6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 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 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6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 电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同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吴江分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12-63816118
招标代理:苏州天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滨河路1388号创意街区3A幢601室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王焱  汤志伟
8.其他
8.1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 “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 “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2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7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10:3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即2023年8月7日9:30)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106-963-154,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5  现场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3 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
8.6 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 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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