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发区零星市政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创业路(万旺路-聚力路)道路修复工程(225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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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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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2023年开发区零星市政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 创业路(万旺路-聚力路)道路修复工程(225号)招标公告
2023年开发区零星市政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 创业路(万旺路-聚力路)道路修复工程(225号)
招标文件
一、项目说明
1.
招标人: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
工程名称: 2023年开发区零星市政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 创业路(万旺路-聚力路)道路修复工程(225号)
4.
项目预算: 9.1791万元
5.
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6.
建设规模:总造价约10万元。
7.
工期要求:10天(日历天)
二、招标方式:年度入围单位随机抽签中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四、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 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开标
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9:30时
2. 开标地点:诸暨市艮塔西路130号二楼开标室
3. 参加人员:交易员(携带交易员卡)
4. 评标办法:简易程序中标法
5.
开标程序:开标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或招标办工作人员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刷卡签到的投标人名单;
(3)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宣布各投标人的抽签号(按交易员刷卡签到的顺序号),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家投标人作为预中标人;
(4) 招标人在下浮区间内抽取一个下浮率作为中标下浮率(年度招标文件及年度施工合同中已经约定中标下浮率的无需再次抽取);
(5) 招标人代表、招管办人员、预中标人交易员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
六、公示
预中标人公示期限: 3 个工作日
七、合同签订
中标公示期限结束后,招标单位即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八、其他
1.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相应工程类别的年度招标文件执行。
2.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按相关政策约定。
3.
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中发现文物应当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诸暨市文物局(联系电话:87239563,88591136,87252150)。
联系人: 俞鑫伟(工作电话):13857541914
(招标人)
郑 镔(工作电话):13656750588(招标代理机构)
陈 黛(工作电话):18868909348 (招标办)
招标人: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2023年开发区零星市政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 创业路(万旺路-聚力路)道路修复工程(225号)
招标文件
一、项目说明
1.
招标人: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
工程名称: 2023年开发区零星市政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 创业路(万旺路-聚力路)道路修复工程(225号)
4.
项目预算: 9.1791万元
5.
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6.
建设规模:总造价约10万元。
7.
工期要求:10天(日历天)
二、招标方式:年度入围单位随机抽签中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四、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 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开标
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9:30时
2. 开标地点:诸暨市艮塔西路130号二楼开标室
3. 参加人员:交易员(携带交易员卡)
4. 评标办法:简易程序中标法
5.
开标程序:开标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或招标办工作人员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刷卡签到的投标人名单;
(3)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宣布各投标人的抽签号(按交易员刷卡签到的顺序号),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家投标人作为预中标人;
(4) 招标人在下浮区间内抽取一个下浮率作为中标下浮率(年度招标文件及年度施工合同中已经约定中标下浮率的无需再次抽取);
(5) 招标人代表、招管办人员、预中标人交易员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
六、公示
预中标人公示期限: 3 个工作日
七、合同签订
中标公示期限结束后,招标单位即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八、其他
1.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相应工程类别的年度招标文件执行。
2.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按相关政策约定。
3.
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中发现文物应当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诸暨市文物局(联系电话:87239563,88591136,87252150)。
联系人: 俞鑫伟(工作电话):13857541914
(招标人)
郑 镔(工作电话):13656750588(招标代理机构)
陈 黛(工作电话):18868909348 (招标办)
招标人: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