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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美丽校园建设EPC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合肥高新区美丽校园建设EPC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美丽校园建设EPC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合肥高新区美丽校园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合高经发[2023]85号
1.4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美丽校园建设EPC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FGGZ01475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GGZ01475
2.5建设地点:合肥高新区
2.6建设规模:对永和学校、梦园中学、创新实验中学、火炬中学、中国科大附中高新中学、桂花园学校教育集团桂园校区、和园校区、高新创新实验小学、创新二小、创新三小、雷麻小学、新麓小学、火炬小学、杨林小学、桂小慧园校区、梦小枫林路学校等15所学校的维修改造。
2.7合同估算价:1457万元
2.8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对永和学校、梦园中学、创新实验中学、火炬中学、中国科大附中高新中学、桂花园学校教育集团桂园校区、和园校区、高新创新实验小学、创新二小、创新三小、雷麻小学、新麓小学、火炬小学、杨林小学、桂小慧园校区、梦小枫林路学校等15所学校的维修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具备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以上业绩要求不限制在一个业绩中体现,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1)、(2)项,视同满足要求。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等,不含厂房、商住楼、住宅。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上述3.1.1的第(3)条要求,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任务;联合体非牵头人须符合上述3.1.1的第(2)条要求,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
(3)3.1.3的第(2)条要求的投标人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4)3.1.2的第(1)条要求的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6条要求;
(6)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给招标人。如果联合体投标时没有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招标人拒绝;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备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出。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30-11:30,14: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4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3年8月4日14时00分。
8.2开标地点:
(1)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2)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2221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2754547933
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5134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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