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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震局台站闲置土地及部分建筑物租赁项目信息公告(合隆地震台)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局决定将合隆地震台闲置土地及附属建筑以竞标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意愿有实力的商家前来竞标,请认真阅读招租文件,精心做好准备工作。我们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比选。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地震局台站闲置土地及部分建筑物租赁项目
二、房屋基本情况:
1、合隆地震台,院内土地23319平米,地面平整,交通便利,水电(动力电)完备。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合隆镇孙菜园子村。
三、房屋租赁期限及允许经营范围
1、此次租赁的合同期最长为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允许经营范围:办公、工、农业生产等行业。
四、租赁最低限价:30000元/年,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租赁的有关事项:
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2、合同期内乙方承担出租房屋、土地的一切费用(水电、采暖及看护费)。
3、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将已损毁的院内部分围墙及大门进行修复。合同期内乙方负责修缮房屋及附属建筑,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4、租赁期间乙方逾期一个月未缴纳租金(每逾期一天,则应按租赁费用总额的1%支付甲方滞纳金)或从事其他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房屋后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房屋。甲方仅提供招租房产及附属品仅为现有房产实际存在资产,请乙方做好现场查勘,甲方不再提供乙方提出的改造需求。
5、租赁期间,乙方装修房屋时要降低对台站日常工作的影响,并负责清理装修所产生的垃圾。
6、租赁期间乙方因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的所有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给甲方造成影响的需要对甲方进行经济赔偿。
7、如乙方对房屋有改造需求均由乙方自行设计并进行装修改造(包括消防改造、增容等),所有装修改造经费及设备设施配备均由乙方承担,装修期:半年(六个月)。为保证建筑物安全性,该房屋的装修改造方案(包括外立面设计)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
8、乙方在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设备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并确保安全,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承租期内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9、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及土地,对由乙方所出资的房屋装修、装饰及添附设备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可移动的部分由乙方自行移除,不可移动的部分由甲方无偿获得,甲方不予经济补偿。(电梯、中央空调、消防相关设施及增容设备等视为不可移动物)
10、如遇政府拆迁或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不可抗力等因素无法出租,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退还承租房产,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良好的履约和诚信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备注: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不良记录或与我局有经济纠纷的也为不合格投标人)
2、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
3、报价有效期90天。
七、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的资料
1、资质文件
1.1企业法人需提供资料:
a)与经营范围相关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待核对);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待核对);如法定代表人委托经办人报名的,则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待核对)以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c)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1.2自然人需提供资料:
a)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待核查);
b)个人征信报告;
c)无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2、报价文件
3、投标诚信行为声明函
4、承诺文件
5、承租保证金证明文件
6、租赁期间运营方案
7、业绩等相关证明文件。
注:以上文件企业均需加盖公司章,自然人需签字确认,并按以上顺序装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
八、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密封装袋,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公章)。密封以投标文件不外露直视为限。
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承租保证金:5000元 (伍仟元整)
(账号:07189901040007298;名称:吉林省地震局;开户行:吉林省地震局农行长春净月潭支行;请备注打款单位)。
1、未中租的投标人的承租保证金在中租单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尽快无息退还。
2、若投标人在收到中租通知书后借故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的将没收承租保证金。
十、招租办法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资质审核:招租比选小组对投标方资质、报价、质量与服务、响应标书能力、信誉、业绩等因素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为合格投标,不合格的按照废标处理。
3、合格的供应商合格报价最高的为预中租人。
4、严肃招标纪律,遵守招标程序,严格保密,比选后严禁以任何形式将比选意见和商家投标信息透露给其他人员。
5、不合格的承租人不得参与比选;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十一、合同的签订
1、中租单位接到《中租通知书》后,由法人或法人代表(自然人)按《中租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并与采购人签订正式的合同协议书。逾期不签或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取消该中租人的中租资格,不退还承租保证金,中租人按照预中租顺序递延。
2、中租人为个人承租者,在签订合同时除提供银行个人存款证明外还须提供第三方担保,第三方需达到投标人最低条件要求。
十二、时间安排:
领取招租文件起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上午 09:00—11:00,下午2:00—3: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勘查时间:2024年6月21日,上午9:00-11:00。
承租保证金起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上午 09:00—11:00,下午2:00—3: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 日上午 09:00—11:00,下午 2:00—3: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租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招租开标地点:吉林省地震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招租文件获取: 招租文件可现场领取或附件下载,现场领取地址为:长春市净月大街5788号吉林省地震局财资中心102室。
招租投标文件报名资料送达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5788号吉林省地震局财资中心102室。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4538615 15714313719
十四: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租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吉林省地震局财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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