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经理部实心水泥砖询价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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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实心水泥砖询价邀请函
询价编号:CR1108-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XJ-20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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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贵单位于2022年6月2日18点00分前,将报价函扫描件发我部物资部门,同时将报价函原件邮寄我部。
一、物资需求表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水泥采用点袋数验收确认数量。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需方在当期结算后30日内按结算金额付给供方供货款的70%,正常供货完毕后,60日内支付到供货款的95%;预留供货款的5%为材料质保金(所供材料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金)。
6.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7.报价有效期: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
8.其他要求:接到此邀请函后请以回函的方式确认是否参与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水泥询价采购报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亮 电话:15295516910
邮箱:928031971@qq.com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经理部
2022年5月31日
报价函
询价编号:CR1108-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XJ-2022-007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仔细阅读CR1108-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XJ-2022-007询价函,并愿意参加报价,若我方中标,将以此作为提供该物资及服务所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全称并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询价编号:CR1108-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XJ-20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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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贵单位于2022年6月2日18点00分前,将报价函扫描件发我部物资部门,同时将报价函原件邮寄我部。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实心水泥砖 | 240*115*53mm | GB5101 | 块 | 6547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新圩镇 | 2022年6月5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水泥采用点袋数验收确认数量。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需方在当期结算后30日内按结算金额付给供方供货款的70%,正常供货完毕后,60日内支付到供货款的95%;预留供货款的5%为材料质保金(所供材料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金)。
6.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7.报价有效期: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
8.其他要求:接到此邀请函后请以回函的方式确认是否参与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水泥询价采购报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亮 电话:15295516910
邮箱:928031971@qq.com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经理部
2022年5月31日
报价函
询价编号:CR1108-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XJ-2022-007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仔细阅读CR1108-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XJ-2022-007询价函,并愿意参加报价,若我方中标,将以此作为提供该物资及服务所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元)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额 (元)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实心水泥砖 | 240*115*53mm | GB5101 | 块 | 654720 | ||||||
合计 | |||||||||||
注:如果含税单价为浮动价,则在此单元格内说明单价浮动规则或计算方法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全称并盖章)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