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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12(K198+319-K244+166)长周期养护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G312-YHSG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G312(K198+319-K244+166)长周期养护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G312-YHSG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G312(K198+319-K244+166)长周期养护项目已由 省交通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关于印发镇江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工作方案审查会纪要的通知(苏交公养〔2024〕9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于省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G312(K198+319-K244+166)长周期养护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G312-YH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G312镇江段(K198+319~K244+166)起于丹阳市与常州市新北区交界处,途经丹阳市、丹徒区,止于谷湖路交叉口,路线大致呈南北走向,路段全长45.847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时速100km/h,双向四车道44.27km,桩号范围(K198+319~K235+895K237+472~K244+166),双向六车道1.577km,桩号范围(K235+895~K237+472)。其中,G312与G233共线段里程2.948km,G312镇江段桩号范围:K235+895~K238+843,G233桩号范围:K1682+820~K1685+768。项目于2005年建成通车,运营期间尚未进行过大修养护。原路面结构为:20cm石灰土底基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cmSup-20下面层+6cmSup-20中面层+4cmSup-13上面层。
现选择本路段作为长周期养护试点路段,采用“一次承包、分年实施、分年考核、绩效支付”的模式实施,实施周期为5年,承包工作专业包含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日常养护)、绿化(日常养护)、沿线设施(日常养护)。工作内容包含日常养护、养护工程设计、养护工程施工等。其中:双向六车道路段(K235+895~K237+472,1.577km)的侧分带绿化、路灯、管道排水等日常养护非市公路中心管养,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长周期养护实施计划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日常养护
日常养护+养护工程(修复养护)
日常养护
日常养护+养护工程(预防养护、修复养护)
日常养护

 
本项目养护费用约8000万元。
2.2 标段划分与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G312-YHSG标段。招标内容为:
(1)日常养护
日常养护应包括日常保养和日常维修两个部分。日常保养主要包括道路巡查、路面保洁、路基维护、边沟清理、排水设施管护、沿线设施清洗出新、垃圾清运、桥涵日常保洁、绿化管养、养护档案整理及信息化维护等。日常维修是指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预防性养护和轻微损坏的修补,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部分沿线设施等的零星维修。详见《镇江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项目管理办法》。
(2)养护工程设计
①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
②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发包人及上级部门审批。
③后续服务包括: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3)养护工程施工
养护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2.3 项目周期:5年(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中约定时间为准)。
缺陷责任期:①日常养护:小修保养清扫保洁类、特情处置无缺陷责任期,日常维修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②养护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3.1企业资质:
(1)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模式。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允许为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2)资质条件:投标人资质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设计单位)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b.公路工程行业甲级;c.公路工程(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日常养护单位、养护工程施工单位,日常养护单位、养护工程施工单位若为2家单位,则均需满足)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企业其它:
(3)企业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合计满足):
具有下列业绩:
①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一级公路工程设计项目。
②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30km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或小修保养项目;
③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设计单位按设计类,日常养护单位和养护工程施工单位按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类);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主要人员要求:
(5)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要求:要求同施工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6)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级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施工负责人和施工项目总工要求:
施工负责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施工项目总工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总工业绩:分别具有下列业绩之一,但应两人合计涵盖①、②,施工负责人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无论在该项目担任何种职务均应满足):
①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30km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或小修保养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②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3.4其它要求:
(8)专职安全员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9)日常养护机械设备要求:清扫车配置不少于2辆(带洒水降尘功能,容积不少于5立方米,其中新能源清扫车不少于1辆);洒水机械不少于1辆;融雪剂撒布机不少于2套;推雪铲不少于2套;养护巡查车不少于1辆;装载机、双排座以及垃圾清运车辆等根据路段清扫保洁需要合理配置。上述设备如有自有,提供设备购销合同或购置发票的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不满足养护设备数量要求,可以租赁,投标文件需提供租赁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和租赁方加盖公章的购买发票的扫描件。以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性,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0)养护工程机械设备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本项目中标单位必须自建或租赁沥青混合料拌合站(3000型及以上),拌合站距离路线起终点桩号的运距均不超过80公里(提供百度地图中驾车时导航显示的最短距离路线截图,起点为拌合站位置,终点为项目路线的起点和终点),拌合站必须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的试验室且必须提供有效的试验室资质证书(若委托,须同时提供拌合站与被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意向性协议),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自建拌合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自建单位公章的拌合站设备购销合同的扫描件或加盖自建单位公章购置发票的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拌合站采用租赁方式,投标文件需提供租赁协议意向书的原件扫描件和租赁方加盖公章的购买发票的扫描件。以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性,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设计单位)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设计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投标人(施工单位)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13)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4)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208.148:8082/JYSY/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
7.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7.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3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预约(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预约截止前,投标人可以修改联合体单位),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件下载”查阅。编制投标文件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将通过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6月7日23:59时,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23:59时。
7.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 28 日10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镇江市冠城路8号(体育会展中心北侧)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三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腾讯会议号:909-402-8270,无密码)。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7.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69号
邮政编码:2121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栋7楼
邮政编码:210024
联 系 人:安宇华
电    话:15720601572
E-mail:1925540469@qq.com
工作QQ:1925540469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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