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县财政局关于安泽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项目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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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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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1410262023CGK00088
二、项目名称: 安泽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四、基本情况
我局根据省市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工作指引,认真开展了该项行动的专项整治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存在逾期退还保证金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现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罚决定。你公司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对照整改,并在收到本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报送安泽县政府采购股。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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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泽县财政局
2024年06月26日
二、项目名称: 安泽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山西晶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正大路14号永和县广场南门108号 |
四、基本情况
我局根据省市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工作指引,认真开展了该项行动的专项整治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存在逾期退还保证金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现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罚决定。你公司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对照整改,并在收到本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报送安泽县政府采购股。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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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泽县财政局
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