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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批物资类竞争性谈判项目第2次增补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批物资类竞争性谈判项目第2次增补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HNY-2306JT-WZZ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批物资类竞争性谈判项目第2次增补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本项目共7个标段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7个标段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7-06 16:00到2023-07-10 17:00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7-17 09:30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7-17 09:30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奥体大街9号省客服大厦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上海路215号3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jssxzb201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批物资类
竞争性谈判项目第 2 次增补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HNY-2306JT-WZZ2)
1.采购条件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批物资类竞争性谈判项目第 2 次增补(项目 编号:ZHNY-2306JT-WZZ2)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 下简称“供应商”)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见附件二。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 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 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应答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 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采购文件 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 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 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应答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 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 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 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 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
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 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ⅱ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应答人须 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
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
名单)信息”(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 件)。
ⅲ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 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 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 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 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 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11)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
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 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3)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 金额 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 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4)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应答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 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
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15)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 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6)(本条款对未开展资质能力核实的物资不适用)应答人如果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国家电
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有效核实结果证明文件(以下简称:“核实结果”),须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应答人应提交从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的核实结果文件,格式与内 容不允许做任何编辑或修改,擅自修改核实结果中的数据的,以虚假投标做否决处理。(17)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 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为保障电网和 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应答人提供优质产品。采购人有权对 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应答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18)应答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相关要求。
3.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 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见附件二:需求一览表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关于产品代理、经销的要求详见附件二:“是否接受代理或经销”列,“/”代表不 接受代理或经销。
3.4.1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且制造商不能与其授权代理 商投同一个标包,否则评审阶段将作否决处理。
3.4.2 代理商投标需要取得制造商的授权。
3.5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6 信誉要求
3.6.1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 物资<2020>527 号)的规定,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详见“附件一”。
3.6.2 财务要求
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19 年至 2022 年任意连续三年)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 立以来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财政 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可不提供。
3.7 其他要求
3.7.1 业绩要求年份说明:
开标日前 3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
开标日前 5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
3.7.2 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3.7.3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 继原企业的业绩。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1 凡有意参与应答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6 日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以 下简称“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进行如下操作:(详见“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首页最下方“供应商应用指南”-“平台注册”-“操作手册”)
a.凭电子钥匙申请报名;
b.报名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同时下载本采购公告及所有附件(采购公告及所有附件作 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应答人获取采购文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4.2
a.为保证应答成功,潜在应答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 区报名工作;
5.应答文件的递交
电子文件递交:
5.1 应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 年 7 月 17 日 9:30(北京时间)
5.2 应答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应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 易专区上传电子应答文件(仅上传价格部分),纸质应答文件(开标、商务、技术)须递交 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具体如下:
a. 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文件上传说明:
(1)登录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下载最新版供应商投标工具;
(2)登录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下载最新 sgcc 数据包(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3)将最新 sgcc 数据包文件导入供应商投标工具,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完成应答报价、报价明细的维护。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供应商应用指南– 参与投标”b.纸质文件递交:
(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 9:3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 8 号颐和美地西园商务楼苏星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汤工收,电话 13376199992。
应答人可以到达现场递交应答文件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应答人应充分考虑快递投递延
误的可能性,应答文件送达的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被拒收的责任由 应答人承担。
采用现场递交应答文件的,请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 8:30-9:30 集中递交,地点为南京市 江宁区苏源大道 8 号颐和美地西园商务楼一楼。
请各应答人尽早安排相关事宜,以免影响开标。
应答人邮寄纸质应答文件时,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投标单位名称,不接受到付件。请 应答人主动跟踪快递寄送时效,预留足够时间。(建议提前 1 天到达)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封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答文件,或 者未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递交的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c.应答文件制作说明:
(1)开标文件部分、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按分包制作;
(2)开标文件中投标函及附表为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系统导出的带二维码 版本,报价明细文件为 Word 或 Excel 盖章版文件;
(3)纸质文件与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的投标函及报价明细文件及其他组成 部分的应答文件应保持一致,否则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5.3 应答人报名后,如放弃投标或放弃部分标包,切勿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离 线投标工具中对所弃标包进行报价操作,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应答人主动弃标情况说 明,如因应答人未主动对所弃标包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上进行放弃设置,造成 的影响(如投标保证金不足等)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6. 应答保证金
(本批次项目代理机构为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接受缴纳至其他公司的保证金)详见需求一览表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应答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 8 号颐和美地西园商务楼(应答人无需到场,应答人 可登陆 ETP 使用本人 CA 证书电子钥匙查看开标报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 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电网公司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 s://sgccetp.com.cn/)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潜在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 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9. 评审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10.重要提示
10.1 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谈判时间:开标时间后,以通知为准
谈判地点:具体谈判地点以通知为准。
评审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在首轮报价基础上通知应答人进行二轮报价,二轮报价以评审小 组通知为准。
本次各轮报价均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公示给所有应答人,新一轮报价时 间将以系统短信方式通知。考虑到网络因素,请应答人尽早提交新一轮报价,新一轮报价须 下载新的 sgcc 数据包导入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离线投标工具(下载位置:非招 标采购—评审阶段—查询轮次—选择当前轮次下载),如放弃本轮报价,视为保持前一轮报 价不变;如应答人报价后主动放弃应答,需向采购人书面说明;首轮未报价视为放弃应答。
10.2 根据《国网财务部关于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税<2018>23 号)文件要求,增值税税率按照最新的税率执行,在新签订合同中应明确合同不含税价、税率及 税额,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10.3 本次报价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公示给所有应答人。【本次报价采 用双向并轨(网上报价和递交纸质标书文件),若网上报价和所递交纸质报价不一致,应答 人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10.4 国家电网公司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注册、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须注意 事项:
(1)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化工作部署,本次采购全面应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 工交易专区(简称“ETP”),请潜在应答人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 71 版本)登录 ETP(电 脑配置推荐使用 WIN7、WIN8、WIN10 系统),注册并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电子钥匙的购买 流程请登录 ETP 查看。
(2)未注册供应商请按照 ETP 首页“注册”指引及时注册。
(3)未办理电子钥匙的,请登录 ETP 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 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办理流程。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 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应答人自行承 担。
11. 其他事项
11.1 合规声明: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1.2 本次采购的所有标段均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 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要求具体见附件二。
11.3 应答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须在应答截止日前 4 天将澄清内容上传至 ETP 相应位 置。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将通过 ETP 发送至应答人,应答人可通过 ETP 查看澄清回复内容并进 行确认。
11.4 应答人所投产品的主要部件/原材料的供应商、型号需唯一并足额(100%)响应,否则应答人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11.5 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11.6 定点采购:包 05(电力生产运营用房能源管理改造服务-多功能监测电能表定点采 购)、包 06(电力生产运营用房能源管理改造服务-通信管理机定点采购)为定点标包:评 委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定点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 序进行排序,技术得分也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报价和技术得 分都相同的由评委会确定。
当有效应答人数量(M)大于拟选择定点供应商数量(N)时,按各标包推荐综合得分排 序第 N 名及之前的应答人为定点供应商。当有效应答人数量(M)等于拟选择定点供应商数量(N)时,按各标包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 N/2 名及之前的应答人为定点供应商。当有效应答人 数量(M)小于拟选择定点供应商数量(N)时,否决该标包全部应答。
拟选择定点供应商数量(N)见下表:
包号包名称定点供应商数量(N)
包 05电力生产运营用房能源管理改造服务-多功能监测电能表定点采购2
包 06电力生产运营用房能源管理改造服务-通信管理机定点采购2

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框架协议采购执行及协议终止:
(1).框架协议采购执行
包 05(电力生产运营用房能源管理改造服务-多功能监测电能表定点采购)、包 06(电 力生产运营用房能源管理改造服务-通信管理机定点采购):公司依据采购结果发布各单位定 点供应商名录及价格,各项目单位框架协议范围内的项目执行定点采购结果。各项目单位在 定点范围内综合考虑服务质量、履约响应及时性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供应商,签订具体采购 合同或订单。
(2).框架协议终止
协议期内供应商能够按协议要求提供服务的,协议期满后协议自动终止,但执行中的 框架采购结果合同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为止。
协议期间供应商如未能按协议要求提供服务,满足下列行为之一的,各项目单位有权
在协议期内终止协议:
服务商未经业主单位许可,擅自转包、分包服务,累计发生 2 次及以上的;
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服务标准,降低服务质量,累计发生 2 次及以上的;
供应商被国家有关部门、国网公司、公司自行抽检认定为不合格,12 个月内累计发生
3 次及以上的;
供应商违反协议规定的其他行为。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 9 号省客服大厦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王工 025-68685232 中标服务费业务:李工 025-68685223
投标保证金收取业务:张工 025-68685226
投标保证金退还业务:朱工 025-68685237
电子邮件:jssxzb2017@163.com
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6 日
附件一:可认定为串通应答的情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 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 号)实际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应答人或者应答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应答:
(一)、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应答文件通过同一 台电脑制作、上传。
(二)、不同应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答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 个人代表不同应答人购买采购文件、递交应答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 成交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应答文件或收取成交通知书的,如不同应答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三)、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应答的可能 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应答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应答的行为。
(四)、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应答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应 答文件错误表诉、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应答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应答文件排版格式 一致,应答文件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五)、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相 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六)、不同应答人的应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应答 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应答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七)、采购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应答人从同一应答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 IP 地址下载采购文件或者上传应答文件;不同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 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 同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 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除外)
(八)、举报人提供的应答人串通应答的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序 号分标 名称分标 编号包号包名称项目 单位采购 金额 (万元)最高限价 (万元)交 货 地 点需 求 数 量需求 物料 描述计划 交货 日期是否接受代 理商、经销商专用资质要求业绩要求报 价 方 式承 包 方 式质量等 级要求物料 编码单项保 证金金 额(万 元)备 注
1物资ZHNY-23 06JT-WZ Z2-001包 01南京璀璨 云著项目 CD 分区综 合能源工 程-混凝 土采购国网江苏 综合能源 服务有限 公司58.1658.16南 京见 技 术 规 范 书见技 术规 范书合同 签订 后 60 日历 天内 完成 供货接受生产商 投标。(1)供应商需具 有预拌混凝土专业 承包资质。 (2)供应商所提 供的混凝土需具有 国家认可第三方权 威检测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开标日前 3 个自然年 内,供应商 具有混凝土 销售业绩不 少于 1 项。金 额 报 价单 价 承 包按国家 质量规 范标准 验收必 须达到 合格标 准10000 00010.5
2物资ZHNY-23 06JT-WZ Z2-001包 02南京璀璨 云著项目 CD 分区综 合能源工 程-土建 材料采购国网江苏 综合能源 服务有限 公司65.0665.06南 京见 技 术 规 范 书见技 术规 范书合同 签订 后 60 日历 天内 完成 供货接受代理商 或经销商投 标。/开标 日前 3 个 自 然 年 内,供应商 具有钢筋、电 缆 沟 支 架、铸铁井 盖销售业绩 均不 少于 1 项。金 额 报 价单 价 承 包按国家 质量规 范标准 验收必 须达到 合格标 准10000 00010.5

3物资ZHNY-23 06JT-WZ Z2-001包 03南京璀璨 云著项目 CD 分区综 合能源工 程-配套 套管采购国网江苏 综合能源 服务有限 公司176.25176.25南 京见 技 术 规 范 书见技 术规 范书合同 签订 后 60 日历 天内 完成 供货接受生产商 投标。供 应 商 所 提 供 的 MPP、CPVC 管均需 具有国家认可第三 方权威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开标 日前 3 个 自 然 年 内,供应商 具 有 MPP 、CPVC 管销售 业绩均不少 于 1 项。金 额 报 价单 价 承 包按国家 质量规 范标准 验收必 须达到 合格标 准10000 00011
4物资ZHNY-23 06JT-WZ Z2-001包 04南京璀璨 云著项目 CD 分区综 合能源工 程-配套 设备采购国网江苏 综合能源 服务有限 公司745.86745.86南 京见 技 术 规 范 书见技 术规 范书合同 签订 后 40 日历 天内 完成 供货接受生厂商 或代理商或 经销商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环 网柜、电缆均需具 有国家认可第三方 权威机构出具的检 测报告。开标日前 3 个自然年 内,供应商 具有环网 柜、电缆销 售业绩均不 少于 1 项。金 额 报 价单 价 承 包按国家 质量规 范标准 验收必 须达到 合格标 准10000 00014
5物资ZHNY-23 06JT-WZ Z2-001包 05电力生产 运营用房 能源管理 改造服务-多功能 监测电能 表定点采 购国网江苏 综合能源 服务有限 公司158.24158.24江 苏350 0 台 多 功 能 监 测 电 能 表见技 术规 范书供货 周期 不超 过 18 日历 天(现 货不 超过 7 日历 天)接受生产商 或代理商投 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多 功能监测电能表需 具有计量器具型式 批准证书(CPA 证 书)。开标 日前 3 个 自 然 年 内,供应商 具有多功能 监测电能表 销售业绩不 少于 1 项。金 额 报 价单 价 承 包按国家 质量规 范标准 验收必 须达到 合格标 准10000 00011

6物资ZHNY-23 06JT-WZ Z2-001包 06电力生产 运营用房 能源管理 改造服务-通信管 理机定点 采购国网江苏 综合能源 服务有限 公司200.1200.1江 苏690 台 通 信 管 理 机见技 术规 范书供货 周期 不超 过 18 日历 天(现 货 7 日历 天内 提供)接受生产商 或代理商投 标。(1)供应商需具 有 有 效 期 内 的 ISO9000 或同等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 (2)供应商所提 供的通信管理机需 具有国家认可第三 方权威检测机构出 具的检测报告。开标 日前 3 个 自 然 年 内,供应商 具有通信管 理机销售业 绩不 少于 1 项。金 额 报 价单 价 承 包按国家 质量规 范标准 验收必 须达到 合格标 准10000 00011
7物资ZHNY-23 06JT-WZ Z2-001包 07电力生产 运营用房 能源管理 改造服务-改造物 资采购国网江苏 综合能源 服务有限 公司383.16383.16江 苏见 技 术 规 范 书见技 术规 范书供货 周期 不超 过 18 日历 天(现 货 7 日历 天内 提供)接 受 经 销商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多 回路电能表、水表 需具有计量器具型 式批准证书(CPA 证书)。开标 日前 3 个 自 然 年 内,供应商 至少具有电 能表、水表、互感器三种 设备中一种 设备的销售 业绩不低于 1 项。金 额 报 价单 价 承 包按国家 质量规 范标准 验收必 须达到 合格标 准10000 00011

附件二、需求一览表
注:
(1)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签订的相关货物合同复印件,以合同中签订日期、金额或数量为准。
(2)代理、经销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产品由投标人在国内销售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3)ISO9000:要求提供投标人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对于生产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
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5)系统集成类标段应遵循以下要求:
1、系统集成类物资必须完整填写投标产品的组件材料配置表。投标人响应的系统各组件应选用知名品牌优质产品,如关键组件为自产(例如各类监 测终端、摄像头、探测器等)须提供投标人具备生产检测该组件的证明材料、技术性能参数、组件参数配置表、供货运行业绩等。
2、投标系统组成的关键组件,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 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3、须提供系统功能(含平台、控制主机等)的详细完整说明及证明材料(如测试报告、演示软件、功能结构图、完整的系统各功能界面截图等)。
(6)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1、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2、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3、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4、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5、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6、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7、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8、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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