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废标项目 > 鄂州市中心医院葛山分院除四害消杀及白蚁防治服务院内采购

鄂州市中心医院葛山分院除四害消杀及白蚁防治服务院内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鄂州市中心医院葛山分院除四害消杀及白蚁防治服务院内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葛山分院除四害消杀及白蚁防治服务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项目预算(控制价):2万元
4、服务期限:1年
5、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6、采购部门:总务科
二、采购需求
本项目服务范围:鄂州市中心医院葛山分院院区除四害消杀及白蚁防治服务。
防治要求:
1、防治范围:鄂州市中心医院葛山分院内绿化带以及行政办公楼主楼等室内、外环境。
2、保证使用的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药物和器械,不对环境和物品造成污染,不影响人们身体健康。
3、施工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管理规定,进入着统一灭害服装,佩带工作证,不得抽烟、喝酒、争吵、打架、偷盗。不得在医院室内放置老鼠药。办公区、仓库等地放置老鼠药应有明显的标识语。
4、不定期对院内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有害生物防制知识培训与指导。
5、采用科学方法进行施工,对精卫中心防治区域每月进行1次综合消杀施工(12月、1月、2月分别为2次),对精卫中心防治区域每月进行1次消毒服务(12月、1月、2月为1次),必须对白蚁危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定有无白蚁挺危害,及危害程度、范围等。各月具体施工时间及范围按葛山分院要求进行。
6、施工之前必须对本单位白蚁危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定有无白蚁挺危害,及危害程度、范围等,依据白蚁防治管理规范制定施工方法。制定白蚁防治效果评估方法、指标。
7、5-11月份重点是控制蚊虫苍蝇,12-2月份每周巡视,重点是控制老鼠。每次施工完成后,填写工作记录单一式两份并经精卫中心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
8、保证精神卫生中心院内老鼠密度低于3%,室内苍蝇极少,不能引超人员的关注及投诉,无蟑螂活动。
9、主动接受并通过上级部门的检查。
10、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四害密度监测报告,并且需均达到C级标准以上。
防治思路及目标:
1、管理入手,综合防制,科学管理
应用“综合害虫管理”的概念及国内外先进的专业技术进行定期检查、控制和建议,确保客户环境免受害虫滋扰,减少害虫、鼠类入侵机会和造成损害。
2、以防为主
扩大控制范围,重点控制外环境中有害生物的孳生地,将控制区域分室内和室外两层,早期采用物理和生物方法为主,在非加工和食堂区域采用一至二次化学方法,以后主要在室内采用生物方法和主要控制室外为主,通过有效控制,以及建议进行医院内外环境改善和加强防虫防鼠设施,减少害虫孳生、栖息和进入机会。
3、安全第一
减少或尽量避免在室内采用化学药物杀灭有害生物,利用完善防虫防鼠设施、放置合适及适量物理控制设备进行害虫防治,减少对化学处理依赖,减低不必要的污染。
4、综合处理
运用安全的物理、生物和化学方法进行有效害虫控制。发现害虫活动时,及时检查、处理,确保害虫控制质量。
5、强化培训
通过专业指导及培训,加强医院员工防虫防鼠意识,以获得服务员工在处理过程中的充分配合。
防治措施:
(一)灭鼠
1、对葛山分院生物防治服务,施行一次一本防治效果控制质量档案,做到一次有“一本帐、一张图”的管理体制。
2、强化服务质量,突击处理与定期维护相结合,科学规范实施操作,严把质量关。
3、严格实行责任到人,分片包干,有奖有惩,促进人员责任性,做好日常效果巩固。
4、坚持定期监测鼠密度和灭鼠效果考核(自查)。
5、将每个时期的灭鼠工作情况及结果、按时反馈给医院。
实施步骤:
1、采用国家规定的“粉迹法”定期开展灭前鼠密度调查。
2、统一使用国家指定的灭鼠药品0.005%溴敌隆配制的毒饵。
3、特殊环境采用粘鼠胶、板或毒饵(15平方米投放3堆毒饵,15g/堆,3块粘鼠胶、板/间,重点地方天花板、地下电缆线采用粘鼠胶、板或毒饵)进行灭鼠。(价格另算)
4、外围环境统一采用0.005%溴敌隆配制的毒饵杀灭鼠。
5、外环境统一设置灭鼠站,内放5/10万的灭鼠毒饵。并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
具体安排:
1、灭鼠前(后)进行鼠密度调查。
2、结合爱卫灭鼠工作安排,每月俩次。统一用0.005%溴敌隆毒饵和0.005%溴敌隆蜡块毒饵。确保毒饵的覆盖率达95%以上、到位率95%以上、残留率达到95%以上。
3、灭鼠后密度调查及全面清理检查情况报告给葛山分院。
4、日常,每月有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维护、查遗补漏,对现场防治效果考核一次,实行奖惩挂沟。
5、随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视鼠密度指数高低,随时开展性突击灭鼠。
(二)蚊、蝇、蟑螂防治方案及措施
根据蚊、蝇、蟑螂的生态习性规律,重点对幼虫孳生地,内公共环境等场所,全年12月-4月每月为一次现场防治及消杀,4月-11月份每月防治二次及定期消杀,根据葛山分院的现场情况及需求,随时增加防治次数。
室内定期检查防治,蚊、蝇成虫,活动高峰期间加大防治力度和频次;视蟑螂侵害情况有的放矢的进行防治。
室外巡视开展蚊、蝇、白蚁防治。严格做到规范防治,不污染环境,保护公共设施。
实施步骤:
1、全年1月-4月重点防治室内蟑螂(成若虫)。
2、5月-9月每月对葛山分院中心办场所各处理二次。
3、外环境蚊、蝇、孳生地治理为6—10月份(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增加处理次数)。
具体安排:
1、蚊密度监测采用人工/h法,苍蝇密度监测采用捕蝇笼法,每月监测一次。
2、对室内环境灭蚊蝇主要采用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喷雾。室外使用常量喷雾方法。室外重点地点如垃圾箱、花坛四周苍蝇孳生地布放诱蝇笼。
3、室内蚊、蝇成虫处理以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为主,采用进口国产分装的0.5%速灭灵乳剂、5%除敌、2.5%奋斗呐等复配药剂喷雾防治。
4、每月对蟑螂成虫采用进口国产分装的5%除敌和2.5%拜虫杀乳剂点状滞留喷洒和压力喷雾器喷雾,并清除蟑螂卵荚。
5、外环境清除和控制盆罐沟积水,垃圾箱、下水道等蚊、蝇、重点孳生地。每月清理一次。
6、外环境花坛、垃圾箱、停车场等地方,(食堂垃圾桶)布放诱蝇笼,控制苍蝇侵入室内。室内必要时采用“粘蝇带”“毒蝇盘”等物理方法灭蝇。
7、室内灭蚊蝇的重点环境是垃圾存放地、花坛等地方。
8、室内灭蟑螂的重点环境是员工食堂、室内环境。
9、灭蟑螂前采用“粘蟑盒法”测定蟑螂密度。采用全国爱卫办除四害达标考核方法,药激法(5‰二氯苯醚菊酯酒精药液喷雾检查)。
10、每次灭蟑螂后其结果反馈给葛山分院。
(三) 白蚁的防治方案及措施
在白蚁防治工作中,根据白蚁的生物生态学特性,充分发挥自然因素的控制作用,因地制宜地协调应用多种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化学药物的使用,有效地控制白蚁危害,以获得最佳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白蚁防治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健全档案管理。
实施步骤:
1、对葛山分院院区周围环境,房屋采取监测-控制、药物屏障等技术措施,防止白蚁对房屋造成危害。
2、在白蚁活动的区域范围内通过喷粉、投放饵剂等处理,控制白蚁种群。
具体安排:
1、对院区周围土壤进行白蚁防治药剂处理后形成药物屏障。
2、在砌墙体、室内管道井、电梯井等房屋结构表面进行白蚁药剂处理后形成药物屏障,
3、在房屋木制构件表面进行白蚁防治药剂处理后形成药物屏障。
4、使用白蚁防治药剂处理房屋地面和周边水平方向的土壤而形成药物土壤屏障防止白蚁从垂直方向入侵。
5、使用白蚁防治药剂处理房屋基础两侧和房屋周边垂直方向的土壤形成土壤屏障防止白蚁从水平方向入侵。
6、在白蚁防治工程中使用专用药剂。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相关的资质。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8日8时-2023年9月1日17:30时
公示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官网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公示期内同步报名
①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行政楼209室(总务科);
②响应服务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至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后请自行咨询获取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
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④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交营业执照);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和盖章);
⑥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或未通过初审,报名处有权拒绝报名。
六、参会须知
1、采购会时间:2023年9月4日上午10:00点
2、采购会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行政楼二楼总务科会议室
3、参会注意事项:响应服务商应于采购会开始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会,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④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⑤报价一览表
(响应服务商总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将导致采购失败。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需提供分项报价。)
说明: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响应服务商需按次序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封面预留联系人、电话、邮箱)。采购过程中如有虚假描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成交资格,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七、合同签订
成交服务商确定后与总务科签订相关合同。
八、采购事项咨询
咨询部门:鄂州市中心医院行政楼209室(总务科)
联系人:徐老师 咨询电话:15337393366
鄂州市中心医院总务科
2023年8月28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