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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集采目录项目公开遴选社会代理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云南 城市 昆明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集采目录项目公开遴选社会代理机构项目
采购单位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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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集采目录项目公开遴选社会代理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CZX2024-071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集采目录项目公开遴选社会代理机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8.6 万元,招标人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 障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8.6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集采目录项目公开遴选社会代理机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集采目录项目公开遴选社会代理机构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 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 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设立不满 2 个月的公 司或其他法人机构,应提供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 利润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任意一个 月的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或缓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设 立不满 2 个月的公司或其他法人机构,应提供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依据《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按照云政办发〔2015〕62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 施意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 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 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外,还需 具备以下条件: 3.1.1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3.1.2 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 承诺函; 3.1.3 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或承诺函; 3.1.4 行业管理部门有具体专业资质要求的,应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应提供中国 政府采购网或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入驻截图及政采云平台正式中介机构入驻截 图。 3.1.5 在参与本项目磋商前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书通过年检、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3.1.6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 承诺函; 3.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申请人应提供书面承 诺; 3.3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 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若磋商申请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 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存在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 司(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12 室)。4.2. 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以 下资料(各一份)(1)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2)磋商申请报名登记表(邮件联系采购 代理机构获取)。获取文件时提供的一切证照复印件资料应清晰可辨识,资料信息模糊不清 的不予报名。4.3. 文件售价:¥600.00 元/份,售出后不予退还,磋商资格不得转让。4.4. 磋商申请人可通过邮件获取磋商文件,请磋商申请人发送 4.2 所述报名资料扫描件到邮箱 844974576@qq.com,并将纸质原件快递至采购代理公司(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 大厦 14 楼 1412 室,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请勿发到付件,请勿投 递到快递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08 室(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 司开标二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08 室(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 司开标二室)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X2024-0710 2.项目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集采目录项目公开遴选社会代理机构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58.6 万元。 5.最高限价:按照下浮率报价,磋商一次报价和二次报价均不得上浮。 6.采购内容: 择优遴选 1 家社会代理机构,承担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职能,按照《云南省人民政(云政办函〔2024〕7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 年版)的通知》 号)及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接受采购需求单位委托,对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实施代理采购,具体委托内容以采购人及采购需求单位与成交的社会代理机构签署的合同为准。采购代理费 用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服务中心支付。 在此次采购的合同期内,预计实施的代理采购项目包括物业管理服务、网络接入服务等 16 个项目,大部分项目为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计金额约为 10787 万元,采购代理服务 费预算金额 58.6 万元,计算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计取,取费未上浮或下浮。最终项目实施以采购需求单位 在合同期内的实际委托为准。详细采购需求和质量要求等内容请查看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 购内容及要求》。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8.服务地点: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规定,符合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要求,满足采购人技术、服务和管理要求。 10.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00 ,大写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2. 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 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磋商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称: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呈贡(县)支行 磋商保证金账号:53050189533800000645 银行行号: 105731001084 注意: 2.1、保证金必须从磋商申请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保证金汇出请备注项目编号;2.2、保证金提交方式不限,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或其他非现金形式均可;提 供银行保函和保险保函作为磋商保证的,应办理网查功能,提供查询码,请申请人至少提前(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 个工作日将办理的保函信息发送到报名邮箱 (844974576@qq.com ),由采购代理公司进行查询核验。 2.3、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视为未提交; 2.4、拒绝个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2.5、请潜在磋商申请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 4 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 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2.6、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到磋商申请人的基本账户。 2.7、保证金退还程序: (1)未成交磋商申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2)成交磋商申 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次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门 户网站(http://jkq.km.gov.cn/)”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 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 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 本项目对未成交申请人可能涉及的智力成果、报告成果等不进行任何补偿,参与磋商申 请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提交响应文件申请人数量达到文件开启条件后,响应文 件不予退还。 5. 在项目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对申请人企业信 息、个人信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收集和存储,报名参与 磋商视为同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相关操作。采购文件中对个人信息的公开,包含但不限 于邮箱地址、联系方式等均应工作需要公开,且已征得当事人同意。 6.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 年版)的 通知》云政办函〔2024〕7 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 府采购,采购人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管理规定,依据内控程序并结合项目 实际进行采购,并保留对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 7. 基于绿色节能的原则,磋商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提倡豪华装订,建议双面打印,保 证文件内容清晰完整即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服务中心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 16 号 1603 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0045@jkq.km.gov.cn 招标代理机构: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12 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84497457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沂二 ooo) (签名) 蚤鸢 式 招标公告专用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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