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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美镇人民政府2018年社会造林苗木二次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容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2018年社会造林苗木进行询价采购,第一次因采购内容发生变化终止采购,现进行二次采购,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8―031号
二、项目名称:容美镇人民政府2018年社会造林苗木
三、项目内容:
1、品种、数量及规格:锦绣黄桃1500株,规格:d≥0.5㎝;大五星枇杷1000株,规格:d≥0.5㎝;樱桃1500株,规格:d≥0.5㎝;槡果1000株,d≥0.5㎝。品种纯度保证95%以上,苗植株鲜活,不带检疫性病虫害。柳杉苗100150株,规格:d≥0.3㎝;h≥25cm,杉木苗 52550株,规格:d≥0.3㎝;h≥18cm,黄柏苗68300株,规格:d≥0.6㎝;h≥50m,青钱柳5000株,d≥0.6㎝;h≥50cm,桢楠:3150株,d≥0.6㎝;h≥50cm桂花;300株,米径≥3㎝,冠幅1米以上,高2米以上,带土球30公分。红豆杉:9000株d≥0.6㎝;h≥80cm。
2、招标范围:苗木的供应、运输及卸载。
3、送货期限及地点:按采购方的调苗计划,送货至容美镇通公路项目村。签完合同后一周内送完。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付款。
5、项目预算:16.868万元。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二)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原件;保证按采购要求供苗(提供书面保证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三)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3、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或QQ号)一直有效并时时关注,以保证往来函件(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领取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应递交的文件及方式:
(1)询价公告第五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现场单独提交,格式见附件“2”);
(3)响应文件(两份,按要求密封)。          
2、递交时间:2018年3月28日下午4:00至4:30分。  
3、递交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下午4:30分,逾时恕不受理。投标人一旦递交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询价,则视为同意并接受询价公告中的所有条款。  
八、询价币种:人民币。   
九、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价、按农户栽植进度,每村单独分三次运输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十一、报价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两份(含报价表),单独密封。供应商需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二、投标保证金:
1、 叁仟元整.投标人应于2018年3月28日下午4:30分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用网银转帐的需注明投标单位开户银行行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户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账  户:42050172670800000073-000366
2、凡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各供应商须认真填写《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落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退还所交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鹤峰专网上发布。十四、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易中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容美镇政府 刘女士     18327436333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Ο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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