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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惠仁医院三期门诊医技住院楼工程(自编G1)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 代码2020-440117-84-03-076136
投资项目 名称珠江惠仁医院三期
招标项目 名称珠江惠仁医院三期门诊医技住院楼工程(自编 G1)施工总承包
标段 (包)名 称珠江惠仁医院三期门诊医技住 院楼工程(自编 G1)施工总承 包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 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 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来源 构成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 及规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二期为医技楼、住院楼、饭堂及配餐中心、污水加 压泵站等内容,七通一平工程、临时设施建造、土建工程、外立面工程、室 内精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设备供货安装、市政及环境工程、公共配套 工程、和其他配套服务等。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 施工图、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施工合同,完成本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及其 他相关工作。具体内容以建设单位审定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 及有关资料为准。 招标规模:二期为医技楼、住院楼、饭堂及配餐中心、污水加压泵站等,占 地面积 54,200.4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89,163.98 平方米,其中地下 2 层 建筑面积为 83,840.00 平方米,地上 14 层建筑面积为 105,323.98 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 60 米,最大单跨跨度 10.4 米。
招标内容珠江惠仁医院三期门诊医技住院楼工程(自编 G1 )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2020-440117-84-03-076136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 要,珠江惠仁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现对珠江惠仁医院三期门诊医技住院楼 工程(自编 G1 )施工总承包 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珠江惠仁医院三期门诊医技住院楼工程(自编 G1 )施 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020-440117-84-03-076136 二、招标单位:珠江惠仁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东方夏湾拿花园星光路 49 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确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道水荫路 117 号 A 座 11 层 09 室 招标监督机构:珠江惠仁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东方夏湾拿花园星光路 49 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 四、项目概况:珠江惠仁医院三期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二期为医 技楼、住院楼、饭堂及配餐中心、污水加压泵站等,占地面积 54,200.47 平 方米,总建筑面积 189,163.98 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二期为医技楼、住院楼、饭堂及配餐中 心、污水加压泵站等内容,七通一平工程、临时设施建造、土建工程、外立 面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设备供货安装、市政及环境工 程、公共配套工程、和其他配套服务等。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 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施工合同,完成本工程的全部 施工任务及其他相关工作。具体内容以建设单位审定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 单、施工合同及有关资料为准。 3、招标规模:二期为医技楼、住院楼、饭堂及配餐中心、污水加压泵 站等,占地面积 54,200.4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89,163.98 平方米,其中 地下 2 层建筑面积为 83,840.00 平方米,地上 14 层建筑面积为 105,323.98 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 60 米,最大单跨跨度 10.4 米。 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1,349,243,145.21 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3 年 11 月 0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凡有意 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 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 年 11 月 09 日 00 时 00 分 ; 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 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 U 盘)及纸质定标辅助文件 时间: 2023 年 11 月 30 日 09 时 45 分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 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 U 盘)及纸质定标辅助文件地点: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第 11 开标室。 3、开标开始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 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 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 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 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 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全流 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 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 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 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 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 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 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 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 办市函<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 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 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 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 〕 40 号),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 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 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类中级或以上工 程师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 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 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 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http://www.gzggzy.cn/ qyxxd1/508420.jhtml)。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 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定分离定标办法。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 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交易平台,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 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 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 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 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 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 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 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 件。开标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定标辅助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 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珠江惠仁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东方夏湾拿花园星光路 49 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 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 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法定媒体发布 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8-3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 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 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本工 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年内将被拒绝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

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 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5.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 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二十、其他说明: 1、关于异议及投诉。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 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及定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 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 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 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于无有效法律 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 标人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 4、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 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 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法依合同要求中标人承担相 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5、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 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 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与接受分包 的人就分包项目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 、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委派符合要求(相应等级 及数量)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委派的人员须经招标人同 意。 招标人名称:珠江惠仁医疗 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确正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珠江惠仁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 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 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 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 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 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 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 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 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 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 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 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项目负 责人。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 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 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 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 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 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

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 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 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穗建筑〔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 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 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 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 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 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 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 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 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 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穗建筑〔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 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 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 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 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 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 包单位的项目)。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 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 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 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穗建筑〔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 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 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 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 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 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 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 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 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 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 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工期(交 货期)330 日历天
最高投标 限价1349243145.21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 标
投标资格 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 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 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 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 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 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

办市函<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 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 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 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 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 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 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 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7.专 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 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 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 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 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http://www.gzggzy.cn/ qyxxd1/508420.jhtml)。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 电子招标 投标方式获取招标 文件的方 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 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 文件开始 时间2023-11-09 00:00:00获取招标 文件截止 时间2023-11-30 10:00:00
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 时间2023-11-30 10:00:00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 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 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 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 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 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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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线上开标开标时 间、地点开标时间:2023-11-30 10:0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 号)
公告发布 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珠江惠仁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 司办公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东方夏湾 拿花园星光路49号
招标人联 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 机构广东确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星 光映景1109-1110
招标代理 联系人林衍芝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 机构珠江惠仁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 司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发布责任 人林衍芝
其他依法 应当载明 的内容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 ybejtem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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