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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油库储罐清洗项目(变更)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油库储罐清洗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油库储罐清洗项目(招标编号:HNXS-2024-GKZB-016)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公司相关要求,结合销售公司浮盘改造计划及审定方案,拟针对油库储罐清洗进行公开招标。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3服务期限:
(1)清洗服务时间:正式开工后,单罐两天完成清洗;
(2)响应时间:中标人接受招标人项目委托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入场。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所属油库分布于河南省,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
罐形
单位
单价(元,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
1
油罐
500m³
内浮顶

35000
2
1000m³
拱顶

35000
3
内浮顶

40000
4
2000m³
拱顶

40000
5
内浮顶

45000
6
3000m³
拱顶

45000
7
内浮顶

50000
8
4000m³
内浮顶

54000
9
5000m³
拱顶

54000
10
输油
管线
Φ不大于300mm

93.00
注:(1)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委托为准。价格包括清洗服务所需设备、人工、管理、材料、交通、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 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完成该项清洗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含6%增值税。
(2)电费、水费:由乙方负责安装电表、水表计量,经甲方确认,乙方根据当地电费、水费实际标准(当地物价局公示价格 为准)付费给甲方。
(3)清罐用水量:控制在5吨/罐及以内。清罐用水量以危废处置联单确定的废液量计算。超出部分的危废处置等相关费用由 清罐单位自行承担。
(4)项目总费用预算为400万元(含税价,税率6%),为单价控制价招标,其中:河南公司所属全资油库费用预算为330万
元(含税价,税率6%),安阳油库费用预算为70万元(含税价,税率6%)。
2.6质量要求: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内浮顶储罐检修安全管理细则》、《储罐机械清洗作业规范》(SY/T6696)、《成品油储罐机械清洗作业规范》(QSY06526-2021)、《内浮顶储罐检修安全规范》(AQ2058-2023)等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储罐内无渣、无水、无明显油污,检测可燃气体浓度达标。
(2)清罐前,清罐单位使用盲板对储罐及管线进行充分的设备设施隔离;清罐过程中,最少安排两套充氮作业设备、车辆及 其他配套清洗设备,清罐队伍人员安排不低于10人,要满足两个储罐同时清洗作业条件;清罐后,油罐人孔、管线法兰等恢 复至清洗前使用状态。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的盲板、螺栓和垫片等物料全部换新,质量满足储罐及管线设计标准要求,并 由清罐方负责购买。
(3)完成浮盘囊式密封及浮筒完好性检查,浮盘囊式密封及浮筒如有渗漏情况,需清理里面余油,达到清罐标准;施工现场 无遗留废弃物,恢复油罐人孔盖及各附件的安装,全部达到施工前状态。
2.7验收方式:甲方与乙方共同对清洗完成的储罐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视为最终验收。
2.8合同签订:河南公司所属全资油库储罐清洗项目合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 同;安阳油库储罐清洗项目合同,安阳中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9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10合同期限: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投标时执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信誉及其他文件)。法人单位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2)投标人须具备储罐机械清洗C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建过3项油库清罐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相应合同、发票 及建设单位验收合格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 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2.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安全员1人,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清洗操作人员不低于6人;
(4)特种作业人员不低于2人,临时用电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的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2.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 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 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 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 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日 评委现场查询);
(2)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河南销售分公司限制准入或列入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 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诺未发生或已发生的诉讼仲裁不会对履行合约有影响(须提供已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情况说明和未发生或已发生的诉讼仲裁不会对履行合约有影响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因安全事故、质量问题而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终止合同 的情况(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 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 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 消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 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 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 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 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 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标段 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 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 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 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 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 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 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 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 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 年08月2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 标仪式)。
5.4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支付 投标人需支付 5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 投标平台递交或银行保函。①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 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将进入投标人电子钱包。投标人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 至本项目后投标保证金方递交成功。②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
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行号:31326501001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提醒:保证金缴纳如出现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为31200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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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8512388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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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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