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清洁取暖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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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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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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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2024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清洁取暖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402-001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清洁取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各供应商您好,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整。如已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及时查看修改。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0日 10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限价:9,864,000.00元(每户拦标价为:9000元,共1096户)
(2)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同步报名。
(3)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5)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锦葫路1-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B
联系方式: 0429-3151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402-001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清洁取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各供应商您好,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整。如已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及时查看修改。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0日 10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限价:9,864,000.00元(每户拦标价为:9000元,共1096户)
(2)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同步报名。
(3)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5)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锦葫路1-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B
联系方式: 0429-3151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