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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海大数据服务外包示范基地一期项目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9GC020088
1、招标条件
宁海大数据服务外包示范基地一期项目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19]4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经济开发区新兴工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海经济开发区新兴工业园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气象北路295号环球中心副楼二层、三层。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估算约为2361.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约17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071座席运营规模的呼叫中心。建设规模:二层4771㎡(包括员工坐席大厅;更衣室、小会议室、运营办公室、培训室各3间;宿值室2间)、三层4774㎡(包括员工坐席大厅;更衣室2间;小会议室、运营办公室、培训室各3间;大会议室1间;管理人员1间;宿值室1间)。
建设目的为:建设专业的大数据服务外包产业和呼叫中心平台化产业示范基地,为环球中心打造成数字经济产业大楼奠定基础。 
具体项目概况详见附件项目明细表,本项目清单中各子项目的项目估算进行限额设计,各子项目的设计概算、实物工程量清单及最后的竣工结算价均不得超过项目清单中各子项目的估算(具体详见表1)。
    招标范围:装饰装修工程、空调及消防改造、装修配套智能化综合布线系统及设备系统、计算机机房及设备系统的设计及安装;家具设计定制及安装;中央空调增加出风口及室内机;装修配套智能化设备、办公家具及软装等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装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日历天,暂定要求在2020年2月5日前开工,在2020年5月10日前竣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本次招标设计方案不设补偿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上述具备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派,需满足负责人资格要求;若非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为设计资质的负责人担任。
3.3.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①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3.3.2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为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投标人中标后,在各子项目实施前还须按宁海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项目组成员(包括各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3.4.1 非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中审核通过。其中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2 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单位为施工资质的企业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联合体单位为设计资质的企业须在“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中审核通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3.6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列入尚在公示期内且被限制投标的“黑名单”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4、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20 年 1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网址: http://ninghai.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址:http://ninghai.bidding.gov.cn/)平台完成支付。
7、投标保证金:
7.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
7.2、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各投标单位不能走同城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7.3、银行账号获取方式:通过“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并进行支付。
7.4、截止时间:2020年1月17日08:00 时前实际到帐。
7.5、投标人汇出账号必须是“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若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咨询电话:6513182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经济开发区新兴工业园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北斗北路22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人: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宁海县气象北路295号环球中心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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