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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120240226019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变更公告)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5,853,427.97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CQJPSZDJ2019[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长安汽车两江工厂连接通道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现发布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因为建筑工程范畴太大,我司提供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等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满足本项目对业绩工程类别的要求。

问题2、招标文件中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请问提供建筑工程、 民用与建筑、土木工程、施工管理、路桥、市政、道路、桥梁、造价工程、桥隧、隧道、道路桥梁、道桥、园林绿化、园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投标人所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均满足本项目对技术负责人职称的要求。

问题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已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

问题4、因整本的财务报表内容非常多,请问在投标文件资格查部分近年财务状况表中,能否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不提供附注即可?

回复:可以不提供附注内容。

问题5、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填长期或/即可?

回复:如营业执照中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填“长期”即可。

问题6、投标函附录条款名称内容: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回复:投标函附录条款名称内容: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7、招标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PDF 签章版)和用重庆市电子 招投标系统导出来的文件格式(word)不同时,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格式为准?

回复:除投标函外,其余投标文件格式以电子招标文件(签章版)为准。投标函格式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格式位置。

问题8、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工程类别:建筑工程,根据建筑工程的类别为《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附录A中的一级目录,已包含装饰装修业绩。请问我公司提供面积1200平方的装饰装修业绩是否满足工程类别要求?

回复:按照《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建筑工程指“供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满足此特征,装饰装修业绩不满足本项目对业绩工程类别的要求。

问题9、施工图版本较多,以哪一个版本为准?请招标人确认最终的版本后重新发布,谢谢。

回复:本项目将补发施工图,详见附件。

问题10、挂网施工图中有十几个版本,具体以哪一个为准?

回复:本项目将补发施工图,详见附件。

问题11、工程量清单中“铝塑板墙面”项目特征中写到“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3mm厚铝板墙面”,与项目名称中的材料不一致,请修改。

回复:本项目将发布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均以新发布的最高限价清单为准。

问题12、工程量清单中“50mm厚C20细石混凝土(无钢筋)”项目特征中写到“钢筋规格:各种规格综合考虑”,与项目名称相矛盾,请修改。

回复:本项目将发布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均以新发布的最高限价清单为准。

问题13、工程量清单中有很多项目没有工程量或项目特征,且一些项目特征中的规格与项目名称不一致,请招标人核对修改。

回复:本项目将发布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均以新发布的最高限价清单为准。

问题14、如果评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是否按照渝建发[2014]25 号文规定提高比例进行结算?

回复:如评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不提高结算比例。

问题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1以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材料价格参考月份的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的材料信息价(非网员价)(以下简称“造价信息价”)为基准价;”其中招标文件约定的材料价格参考月份的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的材料信息价是否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

回复:招标文件约定的材料价格参考月份是指2024年第01期《重庆工程造价》公布的单价。

问题16、专用合同条款中“(4)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清单综合单价进行复核,如发现其报价中某个综合单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高于 2018 年定额的消耗量,材料单价高于市造价站发布的 2023 年第 10 期《重庆工程造价》公布的单价时,发包人将按以下原则对承包人的清单综合单价进行修正:a:材料单价:以发包人审定金额为准。b:人工费:按照 2018 定额单价执行。C: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按照 2018 定额执行。”1、此条款中未明确在什么情况下回进行人工费的修正;2、清单综合单价修正原则中人工费:按照2018定额单价执行,建议修改为人工费: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

回复:1、如发现其报价中某个综合单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高于2018年定额的消耗量,人工费按照投标单价执行且不能高于2018定额单价。

2、根据2018定额单价执行。

问题17、1、专用合同条款15.4变更估算原则中缺少15.4.1、15.4.2、15.4.3条,未明确变更项目的组价原则,是否参照17.5.4(3)工程变更项目价款结算办法中的相关约定执行?其中“③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子项不同的,按照 2018 重庆市相关专业计价定额下浮计算,人工按照定额单价执行”,建议将人工按照定额单价执行修改为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

回复:人工按照定额单价执行。

问题18、提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按照《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建筑工程指“供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满足此特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不满足本项目对业绩工程类别的要求。

问题19、"1、工程量清单中部分清单工程量为0或者1,该部分工作内容是什么意思,是否需要报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否按17.1.2条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

2、招标文件14.3中“合同履行阶段,承包人搭建的宿舍及生活区发包人不提供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考虑 ”,由于本项目离市区较远,周边无住家及空地,能否考虑提供场地。

3、招标文件15.8中“招标人不提供搭建临时生活设施的场地,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由于本项目离市区较远,周边无住家及空地,能否考虑提供场地。

4、前附表1.4.1财务要求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建议考虑2022年以后成立的单位,取消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要求。

5、前附表1.4.1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要求及项目经理资格业绩要求,

此项目为低价标,低价就以建委发布的低价表文件以报价说话,给每个单位公平公正的机会,不以这种形式帮助刷掉部分竞争对手。

6、招标文件正文17.3 ,工程进度付款工程款支付:所有款项挂账满三个月后支付(不含挂账月);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 80 %

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涉及报规报建项目以政府竣工备案资料为准,

付款不合理。

挂账三个月太长,中标单位当下行情无预付款垫资困难,按照建委发布的进度款相关文件应取消挂账或缩短时间,预付款为10%,高效保质按时的完成项目。"

回复:1、本项目将发布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均以新发布的最高限价清单为准。

2、不提供,投标人自行考虑。

3、不提供,投标人自行考虑。

4、本项目资格设置是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设置的。本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本项目资格设置是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设置的。本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本项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20、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工程类别:建筑工程,根据建筑工程的类别为《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附录A中的一级目录,已包含平场土石方业绩。请问我公司提供平场土石方业绩是否满足工程类别要求?

回复:按照《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建筑工程指“供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满足此特征,平场土石方业绩不满足本项目对业绩工程类别的要求。

问题21、项目是否需要报建?资金是否到位?

回复:本项目需要报建,资金已经到位。

问题22、工程造价为两千多万,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项目,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回复:本项有调整,详见补遗。

问题23、公司是2021年成立的,是否可以提供2021和2022年的财务报告?

回复:本项目资格设置是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设置的。本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4、致招标人:项目是在帮中标人降低竞争还是在筛选哦,低价标就放开纯低价,公平公正,还要求2020-2022年的三年审计报表,2020年成立以后成立的就没得投了,要求什么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呢,这不是变相的刷掉一部分投标单位么,既然已经是低价了,那就给所有投标人公平公正竞争的机会,用价格说话,建议取消审计报表和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回复:本项目资格设置是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设置的。本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5、17.3.1付款周期所有款项挂账满三个月后支付(不含挂账月);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 80 %支付,招标人大环境下施工单位过得很都难,这个付款条件着实苛克,马儿想跑又不及时喂草,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考虑挂账三个月周期太长了,减缓一下施工单位的压力,建议改为挂账满一月支付,10%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85%支付

回复:本项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二、补遗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实际发布时间为2024年3月1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均明确为2024年第1期《重庆工程造价》。

(二)本项目招标范围:“长安汽车两江工厂连接通道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区域和入口区域的工程及包含所涉及的相关专业工程:建筑、挡墙、道路、绿化、幕墙、机电安装等工程专业;及配合项目报建、验收等工作。以具体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现修改为:“两江大道下沉附属工程改造项目:入口区域的工程及包含所涉及的相关专业工程:建筑、挡墙、道路、绿化、幕墙、机电安装等工程专业;及配合项目报建、验收等工作。以具体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本项目工期要求:“总工期354日历天(2025年1月24日前完成所有现场施工工作)。其中:①驿站建设2024年11月1日前完成现场施工;②工厂广场建设2024年11月1日完成现场施工;③研发广场建筑2025年1月24日前完成现场施工;④两江大道中间广场建设2025年1月24日前完成现场施工。”现修改为:“总工期354日历天(2025年1月24日前完成所有现场施工工作)。其中:①工厂广场建设2024年11月1日完成现场施工;②研发广场建筑2025年1月24日前完成现场施工;③两江大道中间广场建设2025年1月24日前完成现场施工。”

(四)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7元(大写壹仟伍佰捌拾伍万叁仟肆佰贰拾柒元玖角柒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346388.57元(大写叁拾肆万陆仟叁佰捌拾捌元伍角柒分),《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均以本次发布的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专用合同条款中“(4)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清单综合单价进行复核,如发现其报价中某个综合单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高于 2018 年定额的消耗量,材料单价高于市造价站发布的 2024年第1期《重庆工程造价》公布的单价时,发包人将按以下原则对承包人的清单综合单价进行修正:a:材料单价:以发包人审定金额为准。b:人工费:按照 2018 定额单价执行。C: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按照 2018 定额执行。”现修改为“(4)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清单综合单价进行复核,如发现其报价中某个综合单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高于 2018 年定额的消耗量,材料单价高于市造价站发布的 《重庆工程造价》(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2024年第1期《重庆工程造价》)公布的单价时,发包人将按以下原则对承包人的清单综合单价进行修正:a:材料单价:以发包人审定金额为准。b:人工费:按照 2018 定额单价执行。C: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按照 2018 定额执行。”

(六)本项目将重新发布施工图,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均以本次发布的施工图为准。

(七)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7.3.1“(2)工程款支付:所有款项挂账满三个月后支付(不含挂账月);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 80 %支付”,现修改为:“(2)工程款支付:所有款项挂账满一个月后支付(不含挂账月);预付款10%,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80%支付”。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3.1.2.2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3.2款、5.3.2项中:“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造价:500万元及以上;

工程规模:400平方米及以上(单项合同面积);”

现修改为:

“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工程造价:500万元及以上;”

以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招标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8日
递交时间

源文地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500000/0105/202403/08/0050de1849a5ce7d49e896fcf41528b3940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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