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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监理服务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宁德市霞浦县四礵列岛南部海域 ;
    2.2.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为300MW,配套1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及配套设施,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准备、风机基础施工、风机安装、海缆敷设、海上升压站施工、海缆登陆段至陆上集控中心施工、陆上集控中心施工、设备出厂和到货验收、检验及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全过程监理。 2.3 监理服务期: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即工程监理范围内的工作全部完成止(包含约24个月的工程建设期)。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独立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以下简称交通部)水运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和住建部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同时具有住建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服务的需要。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起算,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下同)具有1个海上风电工程装机不少于200MW的监理投产业绩,需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注:已完成的业绩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4.2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3.4.3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至投标截止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3.4.5近三年内投标人所参与的工程未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备注:信誉要求第3.4.5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重大监理质量问题的认定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信誉要求第3.4.1、3.4.2、3.4.4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上述近三年为自投标截止之日倒推三年;财务要求和信誉要求两项投标时由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时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3.5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3.5.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住建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具有5年以上海上风电监理经验,至少担任过一个海上风电工程项目副总监及以上工作经历。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若无则须提供用户证明等材料。 3.5.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任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3.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220.161.207.254:8085/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bszn/noticePage.html)。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8.0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 霞浦县松城街道山河路108号三层,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福建省霞浦县龙首路77号
    联系电话:0593-889387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人社局2层)
    联系电话:0593-888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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