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康路(南光高速-龙大高速)市政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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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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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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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志康路(南光高速-龙大高速)市政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公告
志康路(南光高速-龙大高速)市政工程项目防洪评价工作方案.pdf
志康路(南光高速-龙大高速)市政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志康路(南光高速-龙大高速)市政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志康路位于公明街道,西起南光高速与本项目分离立交处,东至龙大高速,全长1924米,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的城市主干路。其中,李松蓢学校至龙大高速分离立交段为现状道路改造,共1304米;南光高速分离立交处至李松蓢学校段为新建道路,共620米。该项目用地与白沙坑水河道蓝线存在交叉,需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包括防洪影响资料收集、现场调查、专家评审、审批报建、技术分析以及评价报告编制等。最终评价报告要取得产权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11-23 09:00至2023-11-27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固定报价 | 暂定价 96100 元 | ||||
7 | 结算方式: |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计取并下浮20%,最高限价49.8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机构审定为准。 | |||||
8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 无。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0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gwsgcwb@szgm.gov.cn政务邮箱。 | |||||
11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1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志康路(南光高速-龙大高速)市政工程项目防洪评价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