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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实验动物部净化设施除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实验动物部净化设施除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实验动物部净化设施除湿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05694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实验动物部净化设施除湿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64,186.00
最高限价(元):1,664,185
采购需求:查看
技术部分
一、项目概况:
1. 根据实验动物部要求,在净化机组内部增加直膨机内机(氟盘管),达到除湿需求,并在机组后端增加辅助电加热系统,完成除湿后屏障区所需温度。内外机联动,通过温湿度传感器反馈控制实现各屏障区域所需温湿度,保证除湿效果。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作内容:
本项目是对实验动物部B座净化屏障区主用的13台主用净化机组进行除湿改造并对现有的自控系统进行改造调整,使得除湿功能调节动作匹配、准确。(详见图纸)。
(1)采取增加直膨机氟盘管表冷系统的方式,拆除现有电加热器、电缆等,并将氟盘管安装至电加热管位置。氟盘管下设置集水盘,由镀锌钢管管道排出到机组外地漏处。
(2)在户外安装直膨机组为氟盘管提供冷源,一楼的净化机组直膨机外机安装在楼体北侧远离新风口区域,电源取自一楼东西两侧的配电间。二楼部分和三楼的净化机组直膨机外机安装在机房对应的楼体屋面,电源取至东侧排风机组总电源柜。二楼部分的净化机组直膨机外机安装楼体一层南侧位置,电源取自机组电源柜。
(3)除湿温度降低后,电加热管根据需要增加功率值,并且以电加热箱的形式安装在送风管道上。电源取自原机组的电源柜,并将原可控硅更换升级为可匹配的型号。
(4)安装布置直膨机表冷控制系统对接原机组自控系统,同时为使新增加的氟系统能够和原有的除湿系统运行动作匹配,对现有的自控系统程序及控制硬件系统进行重新编程,对中控室控制屏操作界面进行调整,使得除湿功能调节准确。
二、技术要求
1. 直膨机室内机及管道铺设
1.1直膨段安装位置
精确确定直膨段在净化机组中的安装位置,确保与整体结构匹配。安装位置应便于管道连接、电气布线和后续维护。
1.2管道连接
连接直膨段的制冷剂管道应采用合适的材质和规格,确保密封良好,无泄漏。管道的布置应整齐、合理,避免过度弯曲和应力集中。
1.3电气接线
按照施工图准确接线,确保电源电压、频率等参数符合设备要求。接线应牢固,接触良好,做好绝缘和防护措施。
1.4固定与支撑
直膨段安装后应牢固固定在净化机组框架上,防止振动和位移。
提供足够的支撑结构,以承受直膨段的重量和运行时的作用力。
1.5系统调试
安装完成后,进行全面的系统调试,包括制冷性能测试、电气功能检查等。调试过程中,监测各项运行参数,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1.6清洁与防护
安装过程中保持设备内部清洁,避免杂质进入。安装完成后,对设备进行必要的防护,防止灰尘、异物进入。
2.直膨机室外机及管道铺设
在户外安装直膨机组为氟盘管提供冷源,一楼的净化机组直膨机外机安装在楼体北侧远离新风口区域。二楼部分和三楼的净化机组直膨机外机安装在机房对应的楼体屋面。二楼部分的净化机组直膨机外机安装楼体一层南侧位置。
2.1室外机选址
选择通风良好、无遮挡且远离热源的位置,以保证室外机有足够的进风和出风空间。避免安装在灰尘多、腐蚀性气体浓度高或易受雨水浸泡的地方。安装位置应便于维修和保养,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支撑室外机的重量。
2.2基础与固定
为室外机设置牢固的基础,确保其水平稳定。使用合适的地脚螺栓或支架将室外机固定,防止振动和位移。
2.3管道材料
制冷剂管道应选用符合标准的铜管或专用的制冷管道材料。管道的壁厚和管径应根据制冷量和系统压力进行合理选择。
2.4管道连接
管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专用的连接方式,确保连接紧密,无泄漏。焊接时应保证焊缝质量,进行充氮保护,防止氧化和产生杂质。
2.5管道铺设
管道应尽量短而直,减少弯曲和局部阻力。水平管道应有一定的坡度,以便于回油和排除冷凝水。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保护,并做好密封处理。
2.6保温措施
制冷剂管道应进行良好的保温处理,减少冷量损失。保温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绝热性能和防火性能,且安装牢固。
2.7电气布线
室外机的电气布线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采用防水、防晒的线缆。线路应整齐布置,避免与管道相互干扰。
2.8系统排空与检漏
在管道连接完成后,进行系统排空,排除空气和水分。采用适当的检漏方法,如肥皂水检漏或电子检漏仪,确保系统无泄漏。
2.9压力测试
对管道系统进行压力测试,以检验管道的耐压性能和密封性。测试压力和保压时间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10标识与防护
在管道上标明制冷剂的流向和系统编号。对管道和室外机进行必要的防护,防止外力损伤和腐蚀。
2.11环保要求
制冷剂的选择应符合环保法规,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在施工过程中,妥善处理废弃物和制冷剂的排放。
3.风管道增加安装电辅助加热系统
3.1设备选型
3.1.1加热功率:根据风道的风量、送风温度要求以及环境条件,精确计算所需的电辅助加热功率,确保能够满足加热需求。
3.1.2工作电压:选择与现场供电电压相匹配的电辅助加热系统,以保证正常运行。
3.1.3防护等级:考虑安装环境的湿度、灰尘等因素,选择具有适当防护等级的设备,防止电气部件受到损坏。
3.2安装位置
3.2.1应安装在风道内气流平稳、均匀的位置,避免安装在急转弯、缩口或扩口等气流不稳定的区域。
3.2.2安装位置应便于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同时要保证足够的操作空间。
3.3安装固定
3.3.1使用合适的支架或吊架将电辅助加热系统牢固地固定在风道壁上,防止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位移或振动。
3.3.2固定件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腐蚀性,以适应风道内的环境条件。
3.4电气连接
3.4.1电气布线需符合规范,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线电缆,并确保连接牢固、接触良好。
3.4.2接地连接应可靠,接地电阻应符合相关标准。
3.5风道改造
3.5.1如果安装电辅助加热系统需要对风道进行改造,应确保改造后的风道密封性良好,无漏风现象。
3.5.2风道的改造应符合空气动力学原理,避免产生过大的阻力,影响系统的风量和风压。
3.6温度控制
3.6.1配备精确的温度传感器和控制器,能够实时监测风道内的空气温度,并根据设定值自动控制电辅助加热系统的启停。
3.6.2温度控制的精度应满足使用要求,一般控制在±1℃以内。
3.7安全保护
3.7.1电辅助加热系统应具备过热保护功能,当温度超过设定的安全阈值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防止设备损坏或发生火灾。
3.8系统调试
3.8.1在安装完成后,进行系统调试,检查电气连接是否正常,设备运行是否平稳,温度控制是否准确。
3.8.2测量风道内的风速、风压和温度分布,确保系统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3.9标识与警示
3.9.1在电辅助加热系统的明显位置设置设备标识牌,标明设备型号、功率、电压等参数。
3.9.2张贴警示标志,提醒操作人员注意高温和电气安全。
4.DDC 自控系统增加直膨机除湿控制
4.1硬件要求
4.1.1传感器选择:应配备高精度的湿度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能够准确感知环境中的湿度和温度变化。传感器的测量范围和精度应满足直膨机除湿控制的需求,湿度测量精度通常应在±3%RH以内,温度测量精度在±1℃以内。
4.1.2控制器性能:DDC 控制器应具备足够的处理能力和存储容量,以快速处理大量的传感器数据,并执行复杂的控制算法。控制器的响应时间应足够短,以实现实时精确控制。控制器应与原系统相同,能在原自控系统内进行集中管理和编程调试。
4.1.3通信接口:具备稳定可靠的通信接口,如以太网、BACNET/IP、Modbus/RTU、RS485等,以便与直膨机、原自控系统及其他相关设备进行数据交换和通信。
4.1.4电源供应:采用稳定的电源供应,具备过压、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以保证系统在各种电力条件下的正常运行。
4.2软件功能要求
4.2.1控制算法:结合原自控系统依靠先进的除湿控制算法,开发嵌入与原自控系统及控制程序无缝衔接的湿度监控运行程序,能够根据实时的湿度和温度数据,精确计算并控制直膨机运行台数或功率。
4.2.2逻辑控制:具备完善的逻辑控制功能,能够根据预设的条件,如湿度设定值、温度上下限、运行时间等,自动启停直膨机,并进行模式切换(如除湿模式、制冷模式等)。
4.2.3报警功能:当湿度或温度超出设定范围、设备故障等异常情况发生时,能及时将报警信息上传至上位监控系统。
4.2.4远程监控与操作:可通过系统进行远程监控和操作,方便管理人员随时随地掌握系统运行情况,并进行必要的参数调整和控制。
4.3系统集成要求
4.3.1兼容性:直膨机DDC控制器应与现有自控系统无缝衔接接入现有自控系统平台进行编程和监控管理,实现数据共享和协同工作。
4.3.2接口协议:遵循统一的通信协议和接口标准,如BACnet\IP 、SEMENS/P1、Modbus/RTU等,确保与其他设备之间的通信稳定可靠。
4.3.3联动控制:能够与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等相关设备实现联动控制,根据整体环境需求协调运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环境舒适度。
三、一般要求
1.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工程。
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主要设备功能指标或技术性能、产品质量等保证内容,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所提供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合格。
3.成交供应商所选用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满足节能产品认证的相关国家标准,达到节能环保相关要求。工程所需材料均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集中采购,所采购的材料要达到国内外优质材料的质量、安全标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采购人对入场材料,根据需要进行抽样检查。凡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一律退回,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本项目所有材料样板,必须经过采购人书面确认方可订购和进场;对于不合格产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场,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5.材料的封样与报验  
主要材料实行开工前的材料定样制度和开工后的材料进场报验制度,材料及设备进场一周前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申报材料、设备的数量、系列或型号及使用位置等。
6.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等规范要求。
7.所选择的施工材料应易于采购,缩短施工周期,选材的性能资料应详实,认证齐全。
8.工程完成后成交供应商负责清扫卫生,并达到采购人直接使用的标准。
9.本项目所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因材料不合格等原因引起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商务部分
★1 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 工程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
(1)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28天内完成审批并确定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2)付款: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15天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剩余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留作质量保证金。
(3)质量保证金支付: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在缺陷责任期内已经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在接到成交供应商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5天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4)如遇特殊原因导致付款延迟,最长延期不超过15天。
(5)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结算。
★4 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有任何变更或签证,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5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6 一、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2013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0-2013
其他国家现行规范,如果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二、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及中国医科大学验收管理流程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三、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四、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验收,监理人和成交供应商参加,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8 合同格式及条款:鉴于采购人的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合同条款将以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的内容为准。
★9 售后服务:本项目在工程保修期间保证24小时售后服务,接到维修任务时,响应时间2小时,维修人员2小时未到场维修,采购人可自行维修,发生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因维修不及时给采购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 采购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总体要求
1、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内容及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和本技术要求的技术及优质产品;
2、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所使用标准和响应供应商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较高标准执行;
3、本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了供应商所提供技术、设备、材料等的一般技术规定。采购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技术、设备或材料;
4、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论述,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如所供技术、设备、材料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内容存在偏离,应在响应文件中加以注明,假如有负偏差而不注明,一经查实,将视为响应无效。
5、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清理所承包工程所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清洁卫生,严禁施工作业垃圾乱丢乱弃,相关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如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坏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
7、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解决材料堆放场地、仓库、临时设施(成交供应商自用)及采购人未承诺提供的一切施工所需的设施及条件,相关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提供住宿设施,成交供应商须自行解决,且不允许在施工建筑内住宿。
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执行采购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施工期间须保证不影响师生正常工作休息,保证道路正常通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
10、施工期间做好防护,由施工造成的校区内环境及设施破坏施工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无偿恢复。施工作业应设置遮覆隔离工作区域,在施工范围内不得有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对于隐蔽工程,回填或恢复时需经采购人或监理人进行分阶段查验合格,合格后再进行回填或恢复。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0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79421406@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齐俭、石增良、潘婷婷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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