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涡阳县石弓镇原党委书记赵子刚同志、原镇长于晓虎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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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关于开展涡阳县石弓镇原党委书记赵子刚同志、原镇长于晓虎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涡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涡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涡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9月25日起,对赵子刚同志、于晓虎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赵子刚同志、于晓虎同志及石弓镇党委、政府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由涡阳县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孙学超担任,副组长由刘振东担任,成员包括相文侠(现场负责人)、马晓燕(主审)、魏晓晓、张子烁、徐明慧、王惠杰(廉政监督员)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涡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涡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涡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9月25日起,对赵子刚同志、于晓虎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赵子刚同志、于晓虎同志及石弓镇党委、政府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由涡阳县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孙学超担任,副组长由刘振东担任,成员包括相文侠(现场负责人)、马晓燕(主审)、魏晓晓、张子烁、徐明慧、王惠杰(廉政监督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