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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总承包第三公司]建工总承包第三公司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施工总承包工程防火门专业分包工程标段1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现对我公司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施工总承包工程防火门专业分包工程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施工总承包工程防火门专业分包工程;
2、项目概况: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T2 航站楼总建筑面积约 36.98 万平方米(其中航站楼面积 34.88 万平方米,固定登机桥 2.1 万平方米)。采用“双港湾+双 L”的建筑构型,主楼面宽约 400 米、进深约 180 米。南、北两侧指廊宽 42 米,为国内候机指廊;中指廊宽 54 米,为国际候机指廊。屋顶标高为 43 米,地下一层、地上四层。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屋顶为大跨度空间钢结构体系。
本工程采购范围为南北指廊TN01-TN49,TS01-TS49防火门专业分包工程。
3、采购编号:ACEG-ACEG-202406751001001
4、采购内容:南北指廊TN01-TN49,TS01-TS49防火门专业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资料填写、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约定与此有关的全部施工内容。承包人有权对施工内容和范围进行调整,且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分包人按承包人调整的内容和范围组织施工。承包人有权对清单中分包人未施工部分予以扣除。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5、工程地点: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6、控制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6  元(含9%增值税),本次询价以含税价作为评标依据。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7、工期: 365 天(暂定,由甲方实际通知入场时间为准)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合法存续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证明、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3、资质、证书类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为防火门生产厂(生产厂必按国家相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或取得授权的代理商(必须提供品牌授权书);必须具有有效期内3C证书的企业,确保消防验收。
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防火门专业分包工程且已履行完合同业绩,需提供工程量清单证明施工内容及金额且已履行完合同业绩(所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需附不低于类似业绩规模金额80%的发票或80%的银行转帐记录,并提供含编号及金额的累计列表清单,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5、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以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2).品牌要求:上海森林、美心、北方曼特、南通金亿达、溧阳濑江、群升 ;其他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品牌详见招标文件品牌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报价清单中按品牌要求备注防火门品牌,投标人如不是厂家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品牌授权书(电子版附在投标文件中)。如中标人供货品牌与报价清单品牌不符,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6、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单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7、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8、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式
2024年6月25日时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并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 18010778184;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胡工,电话:18855077761。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进度款支付
1、结算方式:清单工程量为参考工程量,不作为最后结算时的依据。过程结算: 结算金额=分包合同约定清单单价*现场实际工程量(不得超过业主结算量)–应扣减项(未施工内容及罚款等); 终期结算:结算金额=分包合同约定清单单价*现场实际工程量(不得超过业主审计审定量)–应扣减项(未施工内容及罚款等),且最终结算量不得大于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结算量。中标人不得以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不一致、工程开工间距时间长,同时开工等为由拒绝施工或者提高中标单价。
2、付款方式:(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 合同期内不随市场变化而变化。若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量或图纸发生变更的,原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执行原中标综合单价,新增项目的,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委托的控制价编制单位进行价格确认,新增防火门专业分包部分依照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确认的单价下浮10%。(2):1、本项目无预付款,根据各项目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均以各项目建设单位付款为前提。资料不全或报送超比例的当期不予结算。2、分包人每月20日前申报工程款,每月支付上月确认合格工程量对应价款的80%,本分包工程施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7%,剩余3%为作为质保金,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贰年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给分包人(无息),保修期自项目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人需在支付前提供与结算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票(其中结算金额3%需开具安全生产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时单独列项,对合同价、结算价无影响),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4、所有付款均以招标人收到的当期进度款为前提,否则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约金及处罚款项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所有付款(包括但不限于退还保证金)均不计利息。如招标人不能按时付款,中标人同意给予招标人30天付款宽限期并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使用比例不超过本合同额的50%。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使用除银行承兑汇票之外的金融工具支付,由乙方(中标人)承担不超过年化6.5%的融资成本,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
在不超过本合同额50%的情况下,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搭配使用比例情况由甲方(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乙方均无条件同意。如在过程中上述所有金融工具的使用需超过本合同额50%的,超过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使用金额和融资成本分摊情况,一旦甲方实际使用某种金融工具付款且乙方接受付款并在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异议形式仅为5个工作日内送达书面通知至甲方或退回甲方支付的融资工具两种形式),视同甲乙双方就当次金融工具的使用达成了一致意见。
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八、重要提示
1、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中标人不得以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不一致、工程开工间距时间长等为由拒绝施工或者提高中标单价。
3、中标人施工时现场安全文明必须满足招标人与项目所在地要求,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在另外记取。
4、投标人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及设备毁坏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承担。
5、若投标人投标增值税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6、纳入“黑名单”的单位,期间不得参加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单位)所有投标活动。“黑名单”期满后,合同或业务承办部门按照“黑名单”认定流程进行报批,认为整改合格的,移出“黑名单”。
7、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1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综合单价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准备工作,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资料(含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利润、税金、水电费,机械、人员等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要求需要抢工期间的一切措施费,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的全部费用;包括了施工前场地平整费用。
9、所有投标人均根据本工程量表报价,投标人报价前充分考虑施工难度,合理报价,包括节假日(含春节)加班,夜间抢工。因难以控制的因素或建设单位因素导致中标人施工中出现窝工、待工等人工费损失风险由中标人承担,不予补偿。
10、本工程分包方式为固定单价,工程量暂定,具体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包工包料(场内运输),包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等完成工程内容一切费用。
11、分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所有乙购材料已考虑涨价风险,同意不予提高单价。12、我方已充分勘察现场了解施工条件,报价已综合考虑;
13、中标人运输至现场的材料、工具、设备由中标人自行管理,如丢失、损坏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损失。                      
14、不提供任何机械设备以及施工电梯,运输设备的使用
15、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延误1天罚款贰千元。
16、本次项目招标材料应满足建设单位要求:进场前需报建设单位审批,特别是有品牌要求的材料须提前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才可进行采购施工。
17、我方完全理解本工程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完成标段内所有图纸设计的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中虽没有标明,但应含所有工作内容并满足竣工验收条件。按样板区、样板间、图纸、图集及已审批的施工方案要求施工,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8、防火门工程施工前需搭设样板间,经验收合格后才可大面积施工。
19、其他约定执行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所有内容要求。
20、材料要求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书,报价单位充分了解品牌材料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一旦中标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材料技术参数进行实施,不得以品牌材料技术要求等级高为由进行价格调整。
21、本项目为创鲁班奖项目,未达到创优要求的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返工,全力配合创优整改提升。投标人需配合承包人完成各项创优目标,否则承包人有权处合同总价2%的处罚。
22、工程量据实结算(按照樘数结算,若洞口面积发生较大变化则按照面积进行折算),质量需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隐蔽工程需现场查验合格,原材料提供合格证明,做好成品保护措施。
23、施工现场需根据建设单位时间部署分阶段实施,交叉施工,甲方不提供临设住宿场地,不提供水源,乙方可自行考虑使用,若使用甲方电,电费按最终结算价的0.7%扣取,电线及配电箱自行考虑,且满足甲方项目部及相关安全部门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若提供临时住宿按1200元/间/月(含水电费)扣除。
24、本工程采购范围为南北指廊TN01-TN49,TS01-TS49。分包人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进场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九、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金额的2%(精确至千位数,四舍五入)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中标人未按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其主动弃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户  名: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
账  号:1302 0153 0920 1130 47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包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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