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4年第006号) 一、项目编号:JH24-210881-00053 二、项目名称:盖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教学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市和平区恒通文达电子经营部 地 址:华强广场C座1楼 被投诉人1:盖州市教育局本级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市府路1号 被投诉人2: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 地 址:盖州市市府路西段财政局二楼 四、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2盖州市教育局就盖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教学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4-210881-00053,包号: 001 ,以下简称“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024年4月28日,被投诉人1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2024年5月8日,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年5月16日,被投诉人2盖州市教育局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5月20日,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出投诉。2024年5月20日,我局受理投诉人的投诉,2024年5月20日,我局发出《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暂停时间30日,2024年5月21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5月21日,被投诉人1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向我局提交了答复。2024年5月27日,被投诉人2盖州市教育局向我局提交了答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沈阳市和平区恒通文达电子经营部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营口市盖州市财政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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