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津西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施工用电接入及线路迁改工程(结算审核)]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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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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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 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津西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施工用电接入及线路迁改工程(结算审核) |
采购人 | 重庆市江津区江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造价咨询 |
服务内容 | 结算审核服务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接收完整资料之日起 25个工作日内 完成服务。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计费标准和我司《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津华信发〔2023〕38号)要求,暂以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金额即33.91万元为计算基数,预估结算审核咨询费(含预估10%的审减效益费)七折后0.3万元(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结算审核咨询费用计算为:基本咨询费以本次审定的工程结算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审减效益费以送审金额减去审定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渝价2013(428)号)七折计取后为最终咨询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 |
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4-04-29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市江津区江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8716970721)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20240424_145953.PDF |
2024-04-25
详情请见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