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宁海县观澜雅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A3302260300023178001001]

宁海县观澜雅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A3302260300023178001001]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宁海县观澜雅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代码:

招标人:
名称:宁海县北滨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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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时代西路128号金桥广场1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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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3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①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②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3.4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①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②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5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除施工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外其他不得互相兼任,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月(2024年1月、2月、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招标内容、范围:
本项目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招标规模:
总用地面积36416㎡,总建筑面积约987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2814㎡,地下建筑面积约25951㎡,建筑密度21.99%,容积率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53.95m。项目包括13幢高层住宅,1幢2层体育活动用房(连接配电房),2幢1层配电房,1幢垃圾房以及其他1层商业、物业经营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婴护用房、各类机房等附属用房;地下建筑包括地下一层机动车库及非机动车库。其中1#~13#楼为高层住宅,层高为16F/17F/18F,14#~17#为附属用房,层高为1F~2F。
标段(包)划分:
A3302260300023178001001
标段(包)名称:
宁海县观澜雅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包)编号:
A3302260300023178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367,125,947.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3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①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②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3.4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①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②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5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除施工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外其他不得互相兼任,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月(2024年1月、2月、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4-30至2024-05-30,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5-31,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行政监督机构: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4-65131813
信息来源: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接收时间: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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