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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YC2024-GZ-G005]赣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合同登记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书
项 目 名 称:赣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
委托方(甲方):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服务方(乙方):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赣州市、南昌市
签订日期:二 0 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甲方: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乙方: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 规定,以及 2024 年 10 月 8 日关于赣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 新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JXYC2024-GZ-G005)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所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协议等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 部分。
一、项目范围与工作任务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赣州市 2024 年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 作,主要是在综合分析现行基准地价体系应用情况的基础上,利用最新的国 土空间总体规划资料、市场交易地价资料、土地收益资料以及地价指数和 城市动态监测成果,结合相关规程,全面或局部确定赣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定 级 与基准地价。
1、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实 际,综合确定本次中心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的范围;
2、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要求,按商服、住宅、工业和公共服务 4 类用地类型构建定级因素指标体系,对赣州市中 心城区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分类定级;
3、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要求,在调查赣州市 中心城区地产市场及土地级别基础上,评价更新相应的商服、住宅、工业 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基准地价;
4、建立商服、住宅、工业和公共服务宗地地价修正系数体系; 5、形成赣州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等文字成果,以及商服、住 宅、工业和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件成果、数据库等。
二、项目范围
赣州市章贡区、赣州经开区和蓉江新区。
三、项目技术依据
1、《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
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3、《江西省城镇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指南(试行)》。
四、项目验收与备案内容
在乙方完成项目成果后,由甲方提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验收,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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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知识产权完全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在项目验收合格并提交以下成果备 案。
1、文字成果
赣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基础 资料汇编。
2、图件成果
(1)城镇商服用地土地级别图;
(2)城镇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图;
(3)城镇住宅用地土地级别图;
(4)城镇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图;
(5)城镇工业用地土地级别图;
(6)城镇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图;
(7)城镇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图;
(8)城镇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图;
(9)城镇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工业用地、城镇公共服务用地 定级因素作用分值图。
3、数据成果
(1)城镇商服用地级别面积统计表与基准地价表; (2)城镇住宅用地级别面积统计表与基准地价表; (3)城镇工业用地级别面积统计表与基准地价表; (4)城镇公共服务用地级别面积统计表与基准地价表; (5)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及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
4、数据库成果
主要是根据本次工作实际情况更新赣州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 并对更新情况与更新后的成果使用加以说明。
五、项目经费与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捌万圆整(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含税)。
2、履约保证金:乙方中标后按中标金额的 5%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49000 元,项目验收合格并备案提交后且无违约行为甲方七个工作日内予 以无息退还。
3、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并备案提交后,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发票之 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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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履约期限与地点
1、项目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提交初步成果;成果通过省 级验收后 20 日内完成修改完善,并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因不可抗力导致 延期的,则完成时间顺延。
2、项目履约地点:赣州市、南昌市。
七、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付款;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如发现与合同约定不符或不 满足甲方需求,有权拒绝接受该工作成果且有权延迟付款,
3、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工作进展情况,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甲方同意按《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江西省 城镇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指南(试行)》要求提供所需的社会经济发 展统计资料,并全面协调和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八、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成立项目工作组,成员由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注册房地产估 价师或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乙方 可根据项目需要调整除技术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但相关人员需满足资 格或职称要求。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资格证书/职称 备注
1 李金棵 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高级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2 甘志娟 房地产估价师、高级工程师 项目联系人
3 高彬彬 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高级工程师
4 廖文斌 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高级工程师
5 李坤 土地估价师、高级工程师
6 周珊珊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工程师
7 程志青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工程师
8 吕贤玉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工程师

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提交最终工作成果。
3、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并就 甲方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提请甲方注意。
4、乙方对于甲方的密级业务需求、技术资料、数据、保密信息等严格 保密,并承担泄密造成的后果。
5、合同履行期间及工作成果提交后,对甲方的任何问题,乙方有义务 提供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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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约索赔与赔偿
1、误期索赔
1)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交 付服务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经 费。乙方每延迟一日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额的 0.1%,在甲方应付的经费 中予以扣除。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且延迟期限超过 30 日,甲 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项 目经费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2、质量索赔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服务,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或交付 的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结合的方 式解决索赔事宜:
1)责令乙方重新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以使服务达到合同要求,同时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延迟提 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的责任。
2)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将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 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
3、不履行合同的违约索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拒不履行合同或部分 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解除或部分解除的,乙方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额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乙方存在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书面向乙方发出索赔 通知,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之日起 10 天内书面答复甲方,否则,视为该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 10 天内,或征得甲 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 权利。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 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 中止。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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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 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 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 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3、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 不能解决争议,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 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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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信息: 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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