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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激光测量仪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激光测量仪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GTJCDGD2024030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激光测量仪租赁”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激光测量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8台租赁9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主要投标物资生产和经营能力的生产厂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不低于200万。
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投标产品技术专利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能力。熟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管内各综合维修车间地理位置,能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处理故障。
4.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收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5.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资料须附声明。
6.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3月14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上午),下午14:30至17: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办公室7号楼(河南省郑州市陇海路与心怡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 09:00,地点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办公室7号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陇海路与心怡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
邮 编: /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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