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病残专区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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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合肥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病残专区智能化项目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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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病残专区智能化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病残专区智能化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病残专区智能化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AAZ01405 /GN2024-06-4970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含两部分,一是信息化及智能化相关部分,包含基础网络综合布线(不含网络设备如路由器,交换机等)、信息中心机房、视频监控系统、指挥中心系统(不含LED大屏及配套)、可视对讲及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数字广播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等。二是上述信息化及智能化系统配套基础建设部分,包括信息中心机房基础建设、指挥中心基础建设、部分会议场所基础建设、值班室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1250万元
2.8 交货期:交货及安装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9 交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答疑文件(如有)全部内容。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220293/17775059782。
4.3 招标文件价格: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 楼号8开标室。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9.4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3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编:23005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6622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投标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185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725145718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招标公告附件1:《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平台异议操作手册》
招标公告附件2:《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
2024年7月1日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病残专区智能化
原项目编号:2024DFAAZ01405
原公告日期:2024-07-01
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病残专区智能化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病残专区智能化(招标编号:2024DFAAZ01405/GN2024-06-4970),现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1. 关于本次招标文件第140页,二、分项报价表中“规格/型号”其中“规格”具体填写什么?是按照本次招标文件中“发布附件”全费用工程量清单给的参数直接填写(若清单参数与技术参数不一致,是否以技术参数为准),还是只填写产品的型号,不需要填写相关参数,规格可以直接写无?
答:按照本次招标文件中“发布附件”全费用工程量清单给的参数直接填写。
2.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第61页拟委任人员资格“2)项目组成员具备信息安全工程师(不包括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网络工程师之一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4 分。”
疑问:信息安全工程师主要从事与计算机信息安全方面的工作,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或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考试均可获得资格证书。其中,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取的证书为“信息安全工程师”;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考试获取的证书为“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是中央批准成立的国家信息安全权威测评机构,是我国专门从事信息技术安全测试和风险评估的权威职能机构。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人员证书的颁发机构,请问如投标人提供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人员资格证书是否可同等得分,请明确。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人员资格证书不予认可。
3.400万高清半球摄像机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清单量为748台,图纸量为745台,请明确以哪项为准。
答:以清单量为准,图纸已调整。
4.室外防雨箱接入强电间的线缆图纸上为RVV2*1.0,由于供电距离较远,建议调改为RVV3*2.5。
答:按RVV2*1.0。
5.机房侧存储设备及运维管理平台无图纸,无法核对清单量和图纸量,请提供图纸。
答:机房侧存储设备及运维管理平台以清单量为准,不提供图纸。
6.广播机房设备系统图中有1台台式电脑,但清单中未列出此项,在清单”值班室操作台、座椅系统“中列出38台电脑,请问广播系统中那台电脑是否包含在内?
答:广播系统中需要的电脑已包含在值班室操作台、座椅系统清单中。
7.吸顶喇叭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清单量为306套,图纸量为329套,请明确以哪项为准。
答:吸顶喇叭数量为330套。
8.IP网络节能功放(≥130W)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清单量为17台,图纸量为19台,请明确以哪项为准。
答:IP网络节能功放(≥130W)数量为19台。
9.图纸中在操场两侧放置2个天线,但清单中未列出此项,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答:清单中无线信号分配放大器包含操场两侧2个天线。
10. 指挥中心图纸中86寸智慧屏、98寸商显未在清单中列出,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11.二层指挥中心和三层调度室图纸中HDMI视频线、KBG25配管,未在清单中列出,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答:HDMI视频线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指挥中心建设的配管以清单中JDG25为准,已调整图纸。
12.三层指挥调度室图纸中LED单头射灯、六类非屏蔽模块、墙上型双孔防尘面板、六类非屏蔽双绞线均未在清单中列出,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答:LED单头射灯工程量包含在LED筒灯的工程量中;三层指挥调度室六类非屏蔽模块、墙上型双孔防尘面板、六类非屏蔽双绞线工程量均包含在二层指挥中心大厅的工程量中;工程量以清单量为准。
13.在指挥中心操作台会议扩声系统流程图中有1台电源时序器,但清单中未列出此项,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答:指挥中心操作席会议扩声系统流程图中的电源时序器包含在研判室扩声系统中清单中。
14.二层指挥中心大厅装饰装修部分项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如二层指挥中心c轴中间墙处实心砖墙、金属装饰条、灯带等,请核实。
答:以清单量为准。
15.三层指挥调度室装饰装修部分项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如三层指挥中心显示屏墙体实心砖墙、墙面装饰板等,请核实。
答:以清单量为准。
16.配套家具及其他中部分项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如定制柜子、轨道等,请核实。
答:以清单量为准。
17.图纸中有4个多媒体插座,但清单中未列出此项,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答:指挥中心建设4个多媒体插座在本次招标范围中。补充清单项:
18.警察用房3F会议室中65英寸超高清LCD液晶屏未在清单中列出,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19.外管门会议室中显示屏未在清单中列出 ,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图纸中未标明具体型号,如在此次招标范围内,请提供显示屏具体型号。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0.警察用房3F会议室系统图中扬声器与辅助扬声器共用一个功放 ,而清单中扬声器和辅助扬声器各配置了一个功放 ,请明确是否共用功放。
答:不共用,功放数量以清单量为准,已修改图纸。
21.外管门会议室系统图中扬声器与辅助扬声器共用一个功放 ,而清单中扬声器和辅助扬声器各配置了一个功放,请明确是否共用功放。
答:不共用,功放数量以清单量为准,已修改图纸。
22.值班室操作台、座椅系统无相关图纸,仅在技术参数中列出哪些场所需要配置,无法核对各项设备图纸量和清单量,请提供图纸。
答:值班室操作台、座椅系统为常规设备采购,数量以清单量为准,不提供图纸。
23.图纸中有46个无线AP,清单中未列出此项;答疑明确计算机网络系统为集采,未明确AP供货界面,请明确AP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4.系统图中的16台语音网关未在清单中列出,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5.清单中未列出互联网综合布线中的光缆及总机房子系统各项设备,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如在本次范围内,请提供总机房子系统图纸。
答:互联网综合布线中的光缆已经计入政法网综合布线光缆中。总机房子系统交换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6.清单中未列出设备网综合布线各项设备,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此外,系统图中未体现设备网网络配线架及跳线,若在此次招标范围内,请明确这两项是否需要配置。
答: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网综合布线各项设备包含路由器、交换机、AP设备、显示屏,以上设备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项目综合布线清单中1对110-RJ45跳线(2米)数量调整为294个,110配线架数量为32个。
补充清单项:
27.综合布线图纸中有单口面板,也有双口面板,但清单中配置的全是双口面板,且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请核实面板的类型及数量。
答:单口面板工程量包含在双口面板中,以清单量为准。
28.政务网管理间子系统及总机房子系统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如网络配线架、光纤盒、耦合器等,请核实。
答:以清单量为准。
29.互联网工作区子系统、管理子系统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如双孔面板、网络跳线、光纤盒等,请核实。
答:以清单量为准。
30.机房地面工程部分项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如四周角铁支撑、机柜配电柜承重支架等,请核实;并且缺少空调承重支架,建议增补。
答:空调承重支架包含在空调的安装中,报价自行考虑。其他项以清单量为准。
31.墙面五孔插座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清单量为9个,图纸量为7个,请明确以哪项为准。
答:以清单量为准,已修改图纸。
32.铝制4线终端杆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清单量为39个,图纸量为35个,请明确以哪项为准。
答:以清单量为准。
33.机房侧后端控制部分无图纸,无法核对图纸量和清单量,请提供图纸。
答:机房侧后端控制部分以各清单量为准,不提供图纸。
34.一键报警可视对讲终端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清单量为310台,图纸量为312台,请明确以哪项为准。
答:以清单量为准,已修改图纸。
35.应急报警、宿舍对讲系统JDG配管未在清单中列出,现场是否已敷设?
答:现场已敷设。
36.生命探测中后端设备无图纸,无法核对图纸量和清单量,请提供图纸。
答:生命探测设备数量以清单为准,不提供图纸。
37.门禁系统中以下门禁设备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如门禁双门控制器、门禁读卡器等,请核实。
答:以清单量为准。
38.门禁系统JDG配管未在清单中列出,现场是否已敷设?
答:现场已敷设。
39.全费用工程量清单中,“规格/型号”一列跨行的,可否将跨行的技术参数自行合并为同一单元格?
答:可以将跨行的技术参数自行合并为同一单元格。
40.全费用工程量清单中包含了“项目编码”一列,而招标文件第140页的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无“项目编码”,请问:投标报价分项报价明细表是否需要自行删除此列?
答:按照招标文件分项报价表格式及要求进行填写报价,项目编码可不填写。
41.招标文件25页要求:“(14)全费用单价分析表中“清单特征”与《技术参数》中给定的“技术规格参数”不一致的,以《技术参数》中的表述为准。”
根据招标所给《全费用工程量清单》中参数一栏名称为“规格/型号”,请问上述描述中全费用单价分析表中“清单特征”是否指《全费用工程量清单》中“规格/型号”一栏?
根据招标所给《技术参数》中参数一栏名称为“设备技术参数”,请问上述描述中《技术参数》中给定的“技术规格参数”是否指“设备技术参数”一栏?
答:是。
42.招标文件130页“一、技术条款偏差表”和招标文件140页“二、分项报价表”。
1)请问以上两张表中关于“设备规格型号”和“规格/型号”一栏,是填写所投产品实际型号还是按招标所给《全费用工程量清单》中“规格/型号”一栏进行填写?
2)请问“二、分项报价表”中“2、分项汇总表(即工程量清单汇总表,按照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是否只需要放《全费用工程量清单》中“全费用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一张表即可?(如下所示)
答:是。
43.招标文件24页要求:“(9)施工范围包括招标图纸及清单中的一切内容(图纸与清单不一致的,以图纸为准)。”以及招标文件23页要求:“(1)投标人需认真核查图纸及清单,如对清单有疑问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提出。”
根据核查图纸及清单,有以下疑问之处,请招标人核实:
1)综合布线系统中,图纸中有“墙上型单孔防尘面板”和“墙上型双孔防尘面板”,而清单中只有“墙上型双孔防尘面板”,且清单所给数量与图纸不符,请招标人核实。
2)综合布线系统中,工作区子系统“非屏蔽网络跳线”清单数量与图纸不符,请招标人核实。
3)综合布线系统中,图纸中语音点TP数量为240,而清单中“1对110-RJ45跳线(2米)”数量只有16个,清单数量与图纸严重不符,且清单中缺少“110配线架”,请招标人核实。
4)数字广播系统中,2#楼2层的广播点位(含吸顶喇叭11套)是否取消?“吸顶喇叭”清单数量与图纸不符,清单数量为306套,而图纸数量为330套(含2#楼2层的11套吸顶喇叭),请招标人核实。
5)指挥中心建设中,清单中配套家具及其他“108 显示屏”数量为8套、“109 鼠标”数量为4套,而图纸中指挥中心操作席工位数量为15,应配套安装15套显示屏和鼠标,请招标人核实。
答:
1)以清单量为准。
2)以清单量为准。
3)1对110-RJ45跳线(2米)数量为294个,110配线架数量为32个。
补充清单项:
4)吸顶喇叭数量为330套。
5)以清单量为准。
44.招标文件”指挥中心建设技术参数”中“顶面处理“的技术参数:“顶面基层处理,含超高施工费”此处参数不明,无具体内容,投标人无法报价,请招标人明确“顶面处理”其中具体包含哪些施工内容。
答:顶面处理施工内容包括:顶面打磨,防尘处理。
45.招标文件“值班室操作台、座椅系统技术参数”中“操作台”的技术参数:
“7. 操作台的抗静电要求:控制台需要满足GB/T17618-2015GB/T17626.3-2016 射频辐射抗干扰度性能A级需满足GB/T17626.2-2018:设备能够满足抗静电功能B级要求;需满足GB/T176262-2018:设备能够满足抗静电功能 B级要求
8.阻燃:按 GB20286-2006 附录C做燃烧测试达到等级应不低于阻燃1级,同时烟密度小于等于 0.6%:其中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产生且出具符合GB/T3768-2017,热释放峰值不得高于21.3(KW),5min内热释放量不得高于0.6(MJ)。”
控制台的要求:“GB/T17618-2015”和“GB/T17626.3-2016”标注重复要求,建议保留最新标准“GB/T17626.3-2016”。
“GB20286-2006”已含对其中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产生检测的要求标准;而“GB/T3768-2017”此标准属于声学声压测定噪音检测标准,不属于检测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检测标准,建议删除。
上述两条参数建议修改为:
“7. 操作台的抗静电要求:控制台需要满足GB/T17626.3-2016,射频辐射抗干扰度性能A级需满足GB/T17626.2-2018:设备能够满足抗静电功能B级要求;需满足GB/T176262-2018:设备能够满足抗静电功能 B级要求
9.阻燃:按 GB20286-2006 附录C做燃烧测试达到等级应不低于阻燃1级,同时烟密度小于等于 0.6%:其中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产生且出具符合上述标准中的要求,热释放峰值不得高于21.3(KW),5min内热释放量不得高于0.6(MJ)。”
答:按清单描述。
46.招标文件“设备利旧搬迁技术参数”中“设备利旧搬迁费用”的技术参数:“此项为一次性包干,中标后不可调整”,使投标人无法核算具体搬迁的费用,请明确设备利旧搬迁的具体内容。
答:参考招标文件及现场勘查,自行报价,一次性包干。
47.招标正文第60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企业资信、认证“中要求:“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三级及以上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
(1)和(2)项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
(3)项须同时提供发证单位官网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简称ITSS证书)由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简称ITSS分会)颁发,认监委网站只能查询到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无法查询ITSS分会。已知ITSS分会隶属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在协会的指导下,研究制定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并统一颁发ITSS证书,受国家认监委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其所颁发的证书可以在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在认监委上查到即可证明认监委对发证机构的认可。
请业主明确:”(3)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三级及以上的得1分。“是否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的同时提供发证单位官网查询截图即可。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招 标 人: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3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24年7月9日
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病残专区智能化项目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病残专区智能化项目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
四、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主要招标内容: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二期病残专区智能化项目,建设目标为满足日常办公与收治的基本条件,以硬件基础建设为主,涵盖基础网络、安防、机房、指挥中心等建设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4-03-29
八、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05695735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病残专区智能化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病残专区智能化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AAZ01405 /GN2024-06-4970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含两部分,一是信息化及智能化相关部分,包含基础网络综合布线(不含网络设备如路由器,交换机等)、信息中心机房、视频监控系统、指挥中心系统(不含LED大屏及配套)、可视对讲及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数字广播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等。二是上述信息化及智能化系统配套基础建设部分,包括信息中心机房基础建设、指挥中心基础建设、部分会议场所基础建设、值班室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1250万元
2.8 交货期:交货及安装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9 交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答疑文件(如有)全部内容。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220293/17775059782。
4.3 招标文件价格: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 楼号8开标室。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9.4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3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编:23005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6622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投标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185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725145718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招标公告附件1:《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平台异议操作手册》
招标公告附件2:《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
2024年7月1日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病残专区智能化
原项目编号:2024DFAAZ01405
原公告日期:2024-07-01
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病残专区智能化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病残专区智能化(招标编号:2024DFAAZ01405/GN2024-06-4970),现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1. 关于本次招标文件第140页,二、分项报价表中“规格/型号”其中“规格”具体填写什么?是按照本次招标文件中“发布附件”全费用工程量清单给的参数直接填写(若清单参数与技术参数不一致,是否以技术参数为准),还是只填写产品的型号,不需要填写相关参数,规格可以直接写无?
答:按照本次招标文件中“发布附件”全费用工程量清单给的参数直接填写。
2.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第61页拟委任人员资格“2)项目组成员具备信息安全工程师(不包括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网络工程师之一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4 分。”
疑问:信息安全工程师主要从事与计算机信息安全方面的工作,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或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考试均可获得资格证书。其中,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取的证书为“信息安全工程师”;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考试获取的证书为“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是中央批准成立的国家信息安全权威测评机构,是我国专门从事信息技术安全测试和风险评估的权威职能机构。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人员证书的颁发机构,请问如投标人提供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人员资格证书是否可同等得分,请明确。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人员资格证书不予认可。
3.400万高清半球摄像机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清单量为748台,图纸量为745台,请明确以哪项为准。
答:以清单量为准,图纸已调整。
4.室外防雨箱接入强电间的线缆图纸上为RVV2*1.0,由于供电距离较远,建议调改为RVV3*2.5。
答:按RVV2*1.0。
5.机房侧存储设备及运维管理平台无图纸,无法核对清单量和图纸量,请提供图纸。
答:机房侧存储设备及运维管理平台以清单量为准,不提供图纸。
6.广播机房设备系统图中有1台台式电脑,但清单中未列出此项,在清单”值班室操作台、座椅系统“中列出38台电脑,请问广播系统中那台电脑是否包含在内?
答:广播系统中需要的电脑已包含在值班室操作台、座椅系统清单中。
7.吸顶喇叭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清单量为306套,图纸量为329套,请明确以哪项为准。
答:吸顶喇叭数量为330套。
8.IP网络节能功放(≥130W)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清单量为17台,图纸量为19台,请明确以哪项为准。
答:IP网络节能功放(≥130W)数量为19台。
9.图纸中在操场两侧放置2个天线,但清单中未列出此项,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答:清单中无线信号分配放大器包含操场两侧2个天线。
10. 指挥中心图纸中86寸智慧屏、98寸商显未在清单中列出,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11.二层指挥中心和三层调度室图纸中HDMI视频线、KBG25配管,未在清单中列出,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答:HDMI视频线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指挥中心建设的配管以清单中JDG25为准,已调整图纸。
12.三层指挥调度室图纸中LED单头射灯、六类非屏蔽模块、墙上型双孔防尘面板、六类非屏蔽双绞线均未在清单中列出,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答:LED单头射灯工程量包含在LED筒灯的工程量中;三层指挥调度室六类非屏蔽模块、墙上型双孔防尘面板、六类非屏蔽双绞线工程量均包含在二层指挥中心大厅的工程量中;工程量以清单量为准。
13.在指挥中心操作台会议扩声系统流程图中有1台电源时序器,但清单中未列出此项,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答:指挥中心操作席会议扩声系统流程图中的电源时序器包含在研判室扩声系统中清单中。
14.二层指挥中心大厅装饰装修部分项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如二层指挥中心c轴中间墙处实心砖墙、金属装饰条、灯带等,请核实。
答:以清单量为准。
15.三层指挥调度室装饰装修部分项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如三层指挥中心显示屏墙体实心砖墙、墙面装饰板等,请核实。
答:以清单量为准。
16.配套家具及其他中部分项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如定制柜子、轨道等,请核实。
答:以清单量为准。
17.图纸中有4个多媒体插座,但清单中未列出此项,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答:指挥中心建设4个多媒体插座在本次招标范围中。补充清单项:
18.警察用房3F会议室中65英寸超高清LCD液晶屏未在清单中列出,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19.外管门会议室中显示屏未在清单中列出 ,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图纸中未标明具体型号,如在此次招标范围内,请提供显示屏具体型号。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0.警察用房3F会议室系统图中扬声器与辅助扬声器共用一个功放 ,而清单中扬声器和辅助扬声器各配置了一个功放 ,请明确是否共用功放。
答:不共用,功放数量以清单量为准,已修改图纸。
21.外管门会议室系统图中扬声器与辅助扬声器共用一个功放 ,而清单中扬声器和辅助扬声器各配置了一个功放,请明确是否共用功放。
答:不共用,功放数量以清单量为准,已修改图纸。
22.值班室操作台、座椅系统无相关图纸,仅在技术参数中列出哪些场所需要配置,无法核对各项设备图纸量和清单量,请提供图纸。
答:值班室操作台、座椅系统为常规设备采购,数量以清单量为准,不提供图纸。
23.图纸中有46个无线AP,清单中未列出此项;答疑明确计算机网络系统为集采,未明确AP供货界面,请明确AP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4.系统图中的16台语音网关未在清单中列出,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智能化清单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5.清单中未列出互联网综合布线中的光缆及总机房子系统各项设备,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如在本次范围内,请提供总机房子系统图纸。
答:互联网综合布线中的光缆已经计入政法网综合布线光缆中。总机房子系统交换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6.清单中未列出设备网综合布线各项设备,请明确是否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此外,系统图中未体现设备网网络配线架及跳线,若在此次招标范围内,请明确这两项是否需要配置。
答: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网综合布线各项设备包含路由器、交换机、AP设备、显示屏,以上设备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项目综合布线清单中1对110-RJ45跳线(2米)数量调整为294个,110配线架数量为32个。
补充清单项:
27.综合布线图纸中有单口面板,也有双口面板,但清单中配置的全是双口面板,且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请核实面板的类型及数量。
答:单口面板工程量包含在双口面板中,以清单量为准。
28.政务网管理间子系统及总机房子系统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如网络配线架、光纤盒、耦合器等,请核实。
答:以清单量为准。
29.互联网工作区子系统、管理子系统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如双孔面板、网络跳线、光纤盒等,请核实。
答:以清单量为准。
30.机房地面工程部分项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如四周角铁支撑、机柜配电柜承重支架等,请核实;并且缺少空调承重支架,建议增补。
答:空调承重支架包含在空调的安装中,报价自行考虑。其他项以清单量为准。
31.墙面五孔插座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清单量为9个,图纸量为7个,请明确以哪项为准。
答:以清单量为准,已修改图纸。
32.铝制4线终端杆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清单量为39个,图纸量为35个,请明确以哪项为准。
答:以清单量为准。
33.机房侧后端控制部分无图纸,无法核对图纸量和清单量,请提供图纸。
答:机房侧后端控制部分以各清单量为准,不提供图纸。
34.一键报警可视对讲终端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清单量为310台,图纸量为312台,请明确以哪项为准。
答:以清单量为准,已修改图纸。
35.应急报警、宿舍对讲系统JDG配管未在清单中列出,现场是否已敷设?
答:现场已敷设。
36.生命探测中后端设备无图纸,无法核对图纸量和清单量,请提供图纸。
答:生命探测设备数量以清单为准,不提供图纸。
37.门禁系统中以下门禁设备清单量和图纸量不一致,如门禁双门控制器、门禁读卡器等,请核实。
答:以清单量为准。
38.门禁系统JDG配管未在清单中列出,现场是否已敷设?
答:现场已敷设。
39.全费用工程量清单中,“规格/型号”一列跨行的,可否将跨行的技术参数自行合并为同一单元格?
答:可以将跨行的技术参数自行合并为同一单元格。
40.全费用工程量清单中包含了“项目编码”一列,而招标文件第140页的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无“项目编码”,请问:投标报价分项报价明细表是否需要自行删除此列?
答:按照招标文件分项报价表格式及要求进行填写报价,项目编码可不填写。
41.招标文件25页要求:“(14)全费用单价分析表中“清单特征”与《技术参数》中给定的“技术规格参数”不一致的,以《技术参数》中的表述为准。”
根据招标所给《全费用工程量清单》中参数一栏名称为“规格/型号”,请问上述描述中全费用单价分析表中“清单特征”是否指《全费用工程量清单》中“规格/型号”一栏?
根据招标所给《技术参数》中参数一栏名称为“设备技术参数”,请问上述描述中《技术参数》中给定的“技术规格参数”是否指“设备技术参数”一栏?
答:是。
42.招标文件130页“一、技术条款偏差表”和招标文件140页“二、分项报价表”。
1)请问以上两张表中关于“设备规格型号”和“规格/型号”一栏,是填写所投产品实际型号还是按招标所给《全费用工程量清单》中“规格/型号”一栏进行填写?
2)请问“二、分项报价表”中“2、分项汇总表(即工程量清单汇总表,按照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是否只需要放《全费用工程量清单》中“全费用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一张表即可?(如下所示)
答:是。
43.招标文件24页要求:“(9)施工范围包括招标图纸及清单中的一切内容(图纸与清单不一致的,以图纸为准)。”以及招标文件23页要求:“(1)投标人需认真核查图纸及清单,如对清单有疑问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提出。”
根据核查图纸及清单,有以下疑问之处,请招标人核实:
1)综合布线系统中,图纸中有“墙上型单孔防尘面板”和“墙上型双孔防尘面板”,而清单中只有“墙上型双孔防尘面板”,且清单所给数量与图纸不符,请招标人核实。
2)综合布线系统中,工作区子系统“非屏蔽网络跳线”清单数量与图纸不符,请招标人核实。
3)综合布线系统中,图纸中语音点TP数量为240,而清单中“1对110-RJ45跳线(2米)”数量只有16个,清单数量与图纸严重不符,且清单中缺少“110配线架”,请招标人核实。
4)数字广播系统中,2#楼2层的广播点位(含吸顶喇叭11套)是否取消?“吸顶喇叭”清单数量与图纸不符,清单数量为306套,而图纸数量为330套(含2#楼2层的11套吸顶喇叭),请招标人核实。
5)指挥中心建设中,清单中配套家具及其他“108 显示屏”数量为8套、“109 鼠标”数量为4套,而图纸中指挥中心操作席工位数量为15,应配套安装15套显示屏和鼠标,请招标人核实。
答:
1)以清单量为准。
2)以清单量为准。
3)1对110-RJ45跳线(2米)数量为294个,110配线架数量为32个。
补充清单项:
4)吸顶喇叭数量为330套。
5)以清单量为准。
44.招标文件”指挥中心建设技术参数”中“顶面处理“的技术参数:“顶面基层处理,含超高施工费”此处参数不明,无具体内容,投标人无法报价,请招标人明确“顶面处理”其中具体包含哪些施工内容。
答:顶面处理施工内容包括:顶面打磨,防尘处理。
45.招标文件“值班室操作台、座椅系统技术参数”中“操作台”的技术参数:
“7. 操作台的抗静电要求:控制台需要满足GB/T17618-2015GB/T17626.3-2016 射频辐射抗干扰度性能A级需满足GB/T17626.2-2018:设备能够满足抗静电功能B级要求;需满足GB/T176262-2018:设备能够满足抗静电功能 B级要求
8.阻燃:按 GB20286-2006 附录C做燃烧测试达到等级应不低于阻燃1级,同时烟密度小于等于 0.6%:其中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产生且出具符合GB/T3768-2017,热释放峰值不得高于21.3(KW),5min内热释放量不得高于0.6(MJ)。”
控制台的要求:“GB/T17618-2015”和“GB/T17626.3-2016”标注重复要求,建议保留最新标准“GB/T17626.3-2016”。
“GB20286-2006”已含对其中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产生检测的要求标准;而“GB/T3768-2017”此标准属于声学声压测定噪音检测标准,不属于检测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检测标准,建议删除。
上述两条参数建议修改为:
“7. 操作台的抗静电要求:控制台需要满足GB/T17626.3-2016,射频辐射抗干扰度性能A级需满足GB/T17626.2-2018:设备能够满足抗静电功能B级要求;需满足GB/T176262-2018:设备能够满足抗静电功能 B级要求
9.阻燃:按 GB20286-2006 附录C做燃烧测试达到等级应不低于阻燃1级,同时烟密度小于等于 0.6%:其中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产生且出具符合上述标准中的要求,热释放峰值不得高于21.3(KW),5min内热释放量不得高于0.6(MJ)。”
答:按清单描述。
46.招标文件“设备利旧搬迁技术参数”中“设备利旧搬迁费用”的技术参数:“此项为一次性包干,中标后不可调整”,使投标人无法核算具体搬迁的费用,请明确设备利旧搬迁的具体内容。
答:参考招标文件及现场勘查,自行报价,一次性包干。
47.招标正文第60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企业资信、认证“中要求:“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三级及以上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
(1)和(2)项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
(3)项须同时提供发证单位官网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简称ITSS证书)由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简称ITSS分会)颁发,认监委网站只能查询到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无法查询ITSS分会。已知ITSS分会隶属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在协会的指导下,研究制定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并统一颁发ITSS证书,受国家认监委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其所颁发的证书可以在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在认监委上查到即可证明认监委对发证机构的认可。
请业主明确:”(3)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三级及以上的得1分。“是否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的同时提供发证单位官网查询截图即可。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招 标 人: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3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24年7月9日
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病残专区智能化项目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病残专区智能化项目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
四、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主要招标内容: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信息化配套暨二期病残专区智能化项目,建设目标为满足日常办公与收治的基本条件,以硬件基础建设为主,涵盖基础网络、安防、机房、指挥中心等建设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4-03-29
八、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05695735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