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岳龙镇岳龙庄村171亩林地经营权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信息
发布区域 | 岳龙镇/岳龙庄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岳龙庄村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承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岳龙镇岳龙庄村171亩林地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
挂牌价格 | 2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竞价者需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并存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资金是否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未竞价成功者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承包方竞价保证金转为承包费,尾款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清。2、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可对承包地块树木进行管护,但不能重新栽种树木。新增地上物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后才能实施,并且在合同到期前主动移除,否则所有地上物无偿归岳龙庄村村委会所有。3、合同到期前6个月内,承包方需经过合法合规程序将树木砍伐,砍伐后不得重新栽种树木。若由于砍伐指标等原因不能办理砍伐程序则另行研究此地块发包。若可以办理砍伐程序,但因承包方不配合等原因不能办理的,合同到期后,承包方不能将地上物(包括树根等)移除,所有地上物全部归发包方所有,并且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若树木砍伐后只剩树根,承包方没有进行移除,由发包方负责移除,所产生的的费用由承包方进行支付。4、此次发包项目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等由承包方负责。5、村委会发包地块面积按照村委会确定的该地块四至面积为准,一旦报名即视为同意此地块面积。6、该项目承包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等,并同意按该承包期限支付承包费,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任何为由拒签合同。7、由于该地块张小明已种植了树木,竞价成功者如非原树木所有者,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与原树木所有者就地上物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书或者携带由竞价者负责寻找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树木进行评估的材料和按照评估价格支付给原树木所有者的支付凭证(若进行评估,费用由竞价者自行担负),在竞价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供给岳龙庄村村委会,否则岳龙庄村村委会不予以签订承包合同,竞价保证金不退回并由村委会重新组织发包,村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并取消第一次竞价成功者的竞价资格。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提前研究地上物价值等相关事宜,一旦报名即视为同意此条件,不得以任何为由阻止该地块签订合同或发包。 | ||
受让方条件 | 本村村民 | ||
转出用途 | 林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3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421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