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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丁青县协雄乡夏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昌都市丁青县协雄乡夏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0964001)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丁青县
一、招标条件
本昌都市丁青县协雄乡夏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三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万元,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丁青县乡村振
ds
兴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改造105户主楼轻钢树脂瓦屋面 35343.93m2、GRC线条7289.65m、主楼散水
5102.78m2、乳胶漆墙面 38769.34m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都市丁青县协雄乡夏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都市丁青县协雄乡夏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三期工程))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 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1.2企业业绩要求:无。
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
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
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
3.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
目的投标。


3.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6日00时00分到2024年09月13日00 时00分
获取方式: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10时10分
递交方式: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10时10分
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其他
昌都市丁青县协雄乡夏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三期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
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昌都市丁青县协雄乡夏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三期工程)(项目名
称)已由西藏丁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藏丁发改项
管【2024】1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丁青县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
金来自天津援藏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社会投资0%。招标
人为丁青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西藏丁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组织形式为委托招
标。 招标代理机构是西藏恒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昌都市丁青县协雄乡;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105户主楼轻钢树脂瓦屋面 35343.93m2、GRC线条7289.65m、主
楼散水5102.78m2、乳胶漆墙面 38769.34m2。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改造105户主楼轻钢树脂瓦屋面 35343.93m2、GRC线条7289.65m、主楼散
水5102.78m2、乳胶漆墙面 38769.34m2。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1.2企业业绩要求:无。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
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
3.2.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
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投标参与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4-09-06 00:00:00至2024-09-13 00:00:00, 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关注本项目招投标
有关事宜。
4.2报名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4-9-6 0:00:00至2024-9-13 0:00:00, 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3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4-9-27 10:10:00,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
5.2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开标后,投标人


应在规定时限内对自行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无效。
5.3 投标文件未按格式要求使用CA锁在签章处进行电子签章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6.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发布的媒
介名称)上发布。
7.开标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开标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jqg-open-
web/#/login。
*8.评标方式
8.1本项目评标采用智能化评审。评标内容包括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建筑企业
信用、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综合评估(含项目经理工程业绩和项目管理班子动态信用评价)。
0
为了确保项目评标公平、公正,评标内容中的建筑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综合评估数
据均从全国“四库一平台”及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获取。投标前,投标
人应对上述相关数据进行更新、维护和确认。若系统自动获取数据与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不
一致的,以系统自动获取的评审数据为准。
8.2本项目评标由智能化评标系统自动完成,评标专家负责对智能化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
核中评标专家如未发现系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评审存在重大偏差的,
不得修改智能化评标结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丁青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昌都市丁青县
邮编:8557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恒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明珠苑6栋804号
邮编:854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电子邮件:/
注:
(1)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需填写标段序号,并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
况。
(2)项目标段划分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藏丁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丁青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昌都市丁青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恒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明珠苑6栋804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69586803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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