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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中学勘察测绘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中学勘察测绘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并于2023年9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DCCG-20230909001号
项目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中学勘察测绘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29万元。
最高限价:29万元。
采购需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中学勘察、测绘服务,包含完成所有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阶段所必要的勘察、测绘服务,提供的勘察、测绘成果要满足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施工要求并通过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实施前需勘察测绘范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号5楼)
3、方式:供应商携带加盖公章的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号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号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本项目由各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5、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花园学校
联系人:屠先生、温先生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12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号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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