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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公司金茂湾T9栋写字楼办公室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更新公司金茂湾T9栋写字楼办公室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更新公司金茂湾T9栋写字楼办公室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6.19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南沙城市
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蕉西路南沙金茂湾T9栋,装修范围包括4楼
409、410以|及12楼整层,建筑面积约为1566m²。现场除剩余零星隔墙、过道地
面瓷砖(部分受损)、过道中央空调主管道外,其余均为毛坯状况。楼层具备
水、电、通信等接入口已到楼层对应管井。(具体以本工程设计完善并确认后
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更新公司金茂湾T9栋写字楼办公室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更新公司金茂湾T9栋写字楼办公室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
各方均提供)。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
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相应建筑工程设计
事务所资质。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
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
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
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
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
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
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
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
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③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
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
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
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
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联合体投标的,联
合体主办方)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联
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
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综合类C3)。
③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Q
注:①上述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兼任。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
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
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
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
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
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
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
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
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
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
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
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
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7、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
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
《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
1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
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
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
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
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
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5日00时00分到2024年09月25日09时59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公路290号富门花园综合楼17号铺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公路290号富门花园综合楼17号铺
七、其他


更新公司金茂湾T9栋写字楼办公室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资金已落实,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现对更新公司金茂湾T9栋写字楼办公室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更新公司金茂湾T9栋写字楼办公室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蕉西路南沙金茂湾T9栋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蕉西路南沙金茂湾T9栋,装修范围包
括4楼409、410以及12楼整层,建筑面积约为1566m²。现场除剩余零星隔墙、过
道地面瓷砖(部分受损)、过道中央空调主管道外,其余均为毛坯状况。楼层
具备水、电、通信等接入口已到楼层对应管井。(具体以本工程设计完善并确
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技术设计
(如有)、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室内装修设计、电气、智能化、二次消防等
、通风空调等相关专业设计以及办公室与大楼给排水、强弱电、现有公共装修
的衔接设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原装修拆
除、所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配套相关内容施工,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
工管理,直至项目移交。包含装饰装修工程、电气、二次消防系统(包括但不
限于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喷淋系统、消防报警系统)、通风空调、公区装修
拆改(如有需要)等,以及办公室与大楼给排水、强弱电等与现有公共装修的


衔接施工,具体详见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36.19万元,投标入自行填报下浮率。
其中:
1)本次招标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7.61万元。
2)本次招标原装修拆除清运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万元。
3)本次招标施工费(含硬装、软装设备采购及安装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315.58万元。
注:(1)设计费、施工费等最终以相关单位或部门审核的为准。
(2)乙方应在正式施工图纸经甲方确定后,依据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编制施工
图预算,报监理人、甲方审核,并须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最终
项目预算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咨询机构共同确认,预算确认形式:甲方、乙
方和第三方咨询机构在工程预算结果确认表和工程预算审核报告(含预算清单
)盖公章确认。
4、总工期: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交付。各节
点工期如下:
(一)工程设计:
①在发出中标通知后3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②施工图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后7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二)工程施工:
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交付。乙方应于中标公
示完后5日内向甲方提交总体工程进度计划。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间: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25日10时00分。
2、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4
年9月25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登记截止时间止。
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


日10时00分。
4、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本项目不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到。
5、开标时间:2024年9月25日10时00分。
6、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公路290号富门花园综合楼17号铺。
7、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
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投标登记手续。
2、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
登记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及其他资料费50
0元/套,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款收据。
九、投标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
各方均提供)。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
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相应建筑工程设计
事务所资质。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
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
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
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
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
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
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
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
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③投标入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
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
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
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


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联合体投标的,联
合体主办方)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联
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
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综合类C3)。
③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注:①上述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兼任。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
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
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
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
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
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
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
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
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
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
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
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
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7、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入声明》。
8、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
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
《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
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Q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
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
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
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
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十、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
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南沙开发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nsuc
i.com/)、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ylzb.cn/)公示
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
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入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
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
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金融大厦13楼。
十四、其他事项
1、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
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2、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五、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
e.com/)、广州南沙开发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nsuci.com/)、粤良项目
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ylzb.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
的修改、补充在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ylzb.cn/)
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粤良项目管理(广
州)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ylzb.cn/)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
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金融大厦13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公路290号富门花园综合楼17号铺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贡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盖章)


更新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年 9月


更新公司金茂湾T9栋写字楼办公室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资金已落实,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现对更新公司金茂湾T9栋写字楼办公室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O
一、工程名称:更新公司金茂湾T9栋写字楼办公室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蕉西路南沙金茂湾T9栋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蕉西路南沙金茂湾T9栋,装修范围包括4
楼409、410以及12楼整层,建筑面积约为1566m°。现场除剩余零星隔墙、过道地面瓷砖
(部分受损)、过道中央空调主管道外,其余均为毛坯状况。楼层具备水、电、通信等
接入口已到楼层对应管井。(具体以本工程设计完善并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技术设计(
如有)、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室内装修设计、电气、智能化、二次消防等、通风空调
等相关专业设计以及办公室与大楼给排水、强弱电、现有公共装修的衔接设计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原装修拆除
丶所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配套相关内容施工,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管理,直
至项目移交。包含装饰装修工程、电气、二次消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照明及疏散
指示、喷淋系统、消防报警系统)、通风空调、公区装修拆改(如有需要)等,以及办
1


公室与大楼给排水、强弱电等与现有公共装修的衔接施工,具体详见经发包人确认的施
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36.19万元,投标人自行填报下浮率。
其中:
1)本次招标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7.61万元。
2)本次招标原装修拆除清运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万元。
3)本次招标施工费(含硬装、软装设备采购及安装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15
58万元。
注:(1)设计费、施工费等最终以相关单位或部门审核的为准。
(2)乙方应在正式施工图纸经甲方确定后,依据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编制施工
图预算,报监理人、甲方审核,并须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最终项目预算
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咨询机构共同确认,预算确认形式: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咨询机
构在工程预算结果确认表和工程预算审核报告(含预算清单)盖公章确认。
4、总工期: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交付。各节点
工期如下:
(一)工程设计
①在发出中标通知后3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②施工图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后Z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二)工程施工:
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交付。乙方应于中标公示完
后5日内向甲方提交总体工程进度计划。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间: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25日10时00分。
2、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4年9
月25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登记截止时间止。
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0
时00分。
2


4、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本项目不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到。
5、开标时间:2024年9月25日10时00分。
6、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公路290号富门花园综合楼17号铺。
7、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
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投标登记手续。
2、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登
记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及其他资料费500元
/套,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款收据。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
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
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
方均提供)。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相应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
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


注:①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
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
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
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
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
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③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
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
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
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
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
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
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
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
资料复印件。
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
主办方)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
指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C类或综合类C3)。
③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注:①上述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兼任。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
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
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
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
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
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
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
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
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7、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入(如为联合体,含联合
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
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丶、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
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
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
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
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
绝。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十、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
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
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南沙开发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nsuci.com/)
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ylzb.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
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
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
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
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金融大厦13楼。
十四、其他事项
1、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
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2、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五、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
om/)、广州南沙开发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nsuci.com/)、粤良项目管理(广州)
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ylzb.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粤
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ylzb.cn/)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
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
dylzb.cn/)发布的文本为准。
6


十六、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7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主办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成员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鉴于上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由 (单位名称) 作为主办方公司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主办方公司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负责联合体在项目中的一切投标活动,包括但
不限于提交组织编制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澄清文件以及处理与项目投标相关
的一切必要的事宜。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函件将通过牵头公司收寄。
3、主办方公司做出的同本项目相关的行为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法律效力。联
合体成员各方对主办方公司在投标活动中及中标后履约的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均同意授权联合体主办方的 (姓名、职务)
作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代表。
5、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如下:(需列述)
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
作为联合体成员方,负责
6、本协议经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若本联合
体未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本协议有效期与本项目要求的投标有效期一致;若本联合体
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履行合同结束之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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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公司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成员方公司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9


附件二: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
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
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
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含联合体成员)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
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
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
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
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
10


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
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
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
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
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Q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
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
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
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
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
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
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
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等7个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工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的通
知》(穗入社规字(2023)1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
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
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
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
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
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
11


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
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
O
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
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
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
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
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
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
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设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字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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