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选聘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技术承担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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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海南 | 城市 | 五指山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选聘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技术承担机构 | |
采购单位 | 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根据《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要求,我局拟开展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向阳水库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进行公开选聘技术承担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向阳水库
二、项目概况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向阳水库用地总面积10403.78亩,项目涉及毛道乡、番阳镇、通什镇土地,搬迁人口约2456人。
三、报名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二)具有在我省范围内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备案证明,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在我省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专业技术资质的工作人员,且在我省有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经验和业绩,信誉良好,能够及时为项目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提供后续服务。
四、评选地点及方式
(一)评选地点: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会议室;
(二)评选方式:首先对技术承担单位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1.若通过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
2.若通过审查的有效报价有2家时,如果两家报价不一样,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如果两家报价一样,选出一名具有做过同类业绩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
3.若通过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若技术承担单位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选出一名做过同类业绩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
4.有效报价不得超过52.2273万元控制价,超过报价无效。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报名实行现场报名,逾期未送达或不按指定地点送达报名材料的,我局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五指山市通什镇河北东路7号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楼用途管制岗。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无法出席报名时需要);
4.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5.无行贿犯罪证明承诺书;
6.项目报价函(原件盖章密封,报价函与报名材料分开密封);
7.项目业绩(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复印件并盖章,转包合同无效)。
8.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13118922726
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4年10月30日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向阳水库
二、项目概况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向阳水库用地总面积10403.78亩,项目涉及毛道乡、番阳镇、通什镇土地,搬迁人口约2456人。
三、报名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二)具有在我省范围内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备案证明,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在我省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专业技术资质的工作人员,且在我省有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经验和业绩,信誉良好,能够及时为项目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提供后续服务。
四、评选地点及方式
(一)评选地点: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会议室;
(二)评选方式:首先对技术承担单位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1.若通过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
2.若通过审查的有效报价有2家时,如果两家报价不一样,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如果两家报价一样,选出一名具有做过同类业绩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
3.若通过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若技术承担单位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选出一名做过同类业绩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
4.有效报价不得超过52.2273万元控制价,超过报价无效。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报名实行现场报名,逾期未送达或不按指定地点送达报名材料的,我局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五指山市通什镇河北东路7号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楼用途管制岗。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无法出席报名时需要);
4.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5.无行贿犯罪证明承诺书;
6.项目报价函(原件盖章密封,报价函与报名材料分开密封);
7.项目业绩(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复印件并盖章,转包合同无效)。
8.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13118922726
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