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越城区东浦街道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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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浙江 | 城市 | 绍兴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越城区东浦街道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施工 |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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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越城区东浦街道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越城区东浦街道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已由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4-330602-04-01-28398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跟审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
2.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99.3674公顷(合2990.5110亩),其中工程指标面积为50.1544公顷(合752.2784亩)(其中建设用地复垦(水田)面积25.9566公顷(合389.3295亩),耕地功能恢复面积24.1978公顷(合362.9488亩)。预计建成连片耕地面积153.9445公顷(合2309.1675亩)。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平整、灌溉排水建设、数字农业建设、田间道路建设、泵房建设、农田防护建设、河道边生态修复、设备建设等工程。
招标估算价:约17.3827万元
2.3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该工程范围内全过程工程变更联系单费用审核、现场工程量签证、形象进度付款控制及审核、编制工程结算报告等跟踪审计服务内容,不包括清单与标底编制及审核,但需对过程中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①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
②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③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做好工作日记;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提供周报、月报、季报、年报、专报;
④负责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争议索赔时(包括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出现争议索赔),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⑥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建设单位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⑦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造价,并提供工程量造价组成清单及说明;
⑧会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做好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完整性的审核工作,并根据日常跟踪审计情况及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提供结算技术指标分析报告,包括平方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分析、对比等内容,并跟概、预算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⑨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⑩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及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通过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和结算审计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对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第三方服务类中介合同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委托合同的审核咨询工作,并建立合同台账,及时更新;
?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
?根据日常跟踪审计情况及资料,做好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工作;
?对项目范围内容进行结算一审,出具审计报告,配合后续的各级审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审计工作;?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2.5 服务期:自咨询合同签订日起至本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且缺陷责任期满,且竣工结算审计(初审)完成后结束。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暂按9086.3539万元为计费基数(最终按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额作为计费基础)。
3.2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中(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40%×(1+浮动率)计取。收费标准按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额作为计费基础(不含设计费及不可预见费)。结算审计(一审)基本费已包含在跟踪审计收费中。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4.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水利工程(工程造价4500万元及以上)的标底编制或标底审核或全过程跟踪审计(跟踪审价)或工程结算审核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若投标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则须包含造价咨询内容)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咨询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注明的建安造价为准),上述资料须体现业绩特征,无法体现业绩特征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项目使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 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的复印件,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不得外聘。
4.3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三年内(2021年07月1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拟投入本项目的造价团队人员合计不得少于4人(含现场驻场人员1人),且人员不得重复,不得外聘;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登陆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sxjypt.com)自行获取, (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供应商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6.投标保证金:无。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7.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7.4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30分,投标地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sxjypt.com)。
7.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注:本项目为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无法接受线下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投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线上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7.6系统使用费
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sxjypt.com)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成交(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二点五(2.5‰))。投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中标)资格。
7.7质疑与投诉: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的书面质疑的3日内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机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7.7.8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否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质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
(2)对采购过程有异议(质疑)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告前提出。其中,对开标有异议(质疑)的,应当在开标期间提出。
(3)对采购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应当在成交(中标)公示期间提出。
(4)投标人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大越路170号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718号六楼A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张工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3957568050
投诉质疑受理部门: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电 话:0575-88050323
9、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拨打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热线0575-88163066/15068988625/15381628176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越城区东浦街道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已由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4-330602-04-01-28398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跟审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
2.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99.3674公顷(合2990.5110亩),其中工程指标面积为50.1544公顷(合752.2784亩)(其中建设用地复垦(水田)面积25.9566公顷(合389.3295亩),耕地功能恢复面积24.1978公顷(合362.9488亩)。预计建成连片耕地面积153.9445公顷(合2309.1675亩)。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平整、灌溉排水建设、数字农业建设、田间道路建设、泵房建设、农田防护建设、河道边生态修复、设备建设等工程。
招标估算价:约17.3827万元
2.3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该工程范围内全过程工程变更联系单费用审核、现场工程量签证、形象进度付款控制及审核、编制工程结算报告等跟踪审计服务内容,不包括清单与标底编制及审核,但需对过程中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①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
②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③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做好工作日记;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提供周报、月报、季报、年报、专报;
④负责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争议索赔时(包括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出现争议索赔),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⑥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建设单位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⑦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造价,并提供工程量造价组成清单及说明;
⑧会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做好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完整性的审核工作,并根据日常跟踪审计情况及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提供结算技术指标分析报告,包括平方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分析、对比等内容,并跟概、预算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⑨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⑩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及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通过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和结算审计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对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第三方服务类中介合同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委托合同的审核咨询工作,并建立合同台账,及时更新;
?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
?根据日常跟踪审计情况及资料,做好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工作;
?对项目范围内容进行结算一审,出具审计报告,配合后续的各级审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审计工作;?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2.5 服务期:自咨询合同签订日起至本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且缺陷责任期满,且竣工结算审计(初审)完成后结束。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暂按9086.3539万元为计费基数(最终按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额作为计费基础)。
3.2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中(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40%×(1+浮动率)计取。收费标准按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额作为计费基础(不含设计费及不可预见费)。结算审计(一审)基本费已包含在跟踪审计收费中。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4.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水利工程(工程造价4500万元及以上)的标底编制或标底审核或全过程跟踪审计(跟踪审价)或工程结算审核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若投标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则须包含造价咨询内容)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咨询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注明的建安造价为准),上述资料须体现业绩特征,无法体现业绩特征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项目使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 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的复印件,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不得外聘。
4.3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三年内(2021年07月1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拟投入本项目的造价团队人员合计不得少于4人(含现场驻场人员1人),且人员不得重复,不得外聘;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登陆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sxjypt.com)自行获取, (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供应商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6.投标保证金:无。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7.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7.4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30分,投标地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sxjypt.com)。
7.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注:本项目为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无法接受线下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投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线上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7.6系统使用费
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sxjypt.com)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成交(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二点五(2.5‰))。投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中标)资格。
7.7质疑与投诉: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的书面质疑的3日内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机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7.7.8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否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质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
(2)对采购过程有异议(质疑)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告前提出。其中,对开标有异议(质疑)的,应当在开标期间提出。
(3)对采购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应当在成交(中标)公示期间提出。
(4)投标人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大越路170号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718号六楼A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张工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3957568050
投诉质疑受理部门: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电 话:0575-88050323
9、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拨打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热线0575-88163066/15068988625/15381628176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