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北京市昌平区金隅观澜时代9号楼8层3单元802房

北京市昌平区金隅观澜时代9号楼8层3单元802房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北京市昌平区金隅观澜时代9号楼8层3单元802房
项目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金隅观澜时代9号楼8层3单元802房 项目编号 GR2024BJ1002154
转让方名称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承诺函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底价 392.57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5-27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6-11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李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679


一键贷款该业务由北交所合作银行提供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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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交易方式
  • 其他信息


一、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昌平区龙水路38号院9号楼8层3单元802房
房产证号 X京房权证昌字第655986号 目前用途 住宅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94.25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广核工股决字【2023】15号
批准单位名称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2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因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的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损失,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4、本次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需要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产权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对方及其他方任何责任。
6、本项目现已对外出租,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本标的资产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直到租赁期届满,租赁期届满后受让方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有关清理、退租、续租等事宜,并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所有纠纷和成本费用。受让方有权自该房产权属过户变更登记完成次日起向该房产承租方收取租金,此前租金归转让方所有。
7、意向受让方需承诺:(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同意转、受让双方在签署完《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办理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协助;如因房产限购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承诺承担按照合同成交金额10%赔偿造成转让方相关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其他承诺内容详见《承诺函》。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 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联系人:陈琳,电话:13126558186;
预展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以预展实物为准;
2.本标的资产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至2024年8月31日,承租方已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置于北交所备查。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
4.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
5.其他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20.00万元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6)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2)未能成为受让方并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承诺函.pdf
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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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出口



确定













































5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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