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新河浦片区排水单元达标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供水管道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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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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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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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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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越秀区新河浦片区排水单元达标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供水管道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越秀区新河浦片区排水单元达标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供水管道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JG2023-1284]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主)广州自来水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广州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成)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广东佛水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中恒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李珠姗/粤2442013201405622 | 李承志/粤2442021202127638 | 龚德富/粤1442020202102957 |
投标报价(万元) | 416.845893 | 418.994117 | 424.17613 |
工期 | 1、设计工期: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工作要求9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补充、修改、预算。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2、计划施工工期:约300日历天,从中标之日起至项目主体工程结束。 | 1、设计工期: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工作要求9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补充、修改、预算。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2、计划施工工期:约300日历天,从中标之日起至项目主体工程结束。 | 1、设计工期: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工作要求9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补充、修改、预算。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2、计划施工工期:约300日历天,从中标之日起至项目主体工程结束。 |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
综合得分 | 98.17 | 80.95 | 74.66 |
公示时间从2023年04月20日00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24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东前街7-1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020-37668902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53号锦桦荟336室
附件:
2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 日期:2023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