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村镇屯积村委会道路建设项目选取结算审核单位、财务竣工决算单位的邀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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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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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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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关于光村镇屯积村委会道路建设项目选取结算审核单位、
财务竣工决算单位的 邀标公告
一、业主单位:儋州市 光村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光村镇屯积村委会道路建设项目
三、 项目概况 :道路硬化 ,总投资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3元 。
四、邀请范围:
(一)结算审核单位
( 二 ) 财务竣工决算 单位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 工程 上述范围中的 1个事项进行投标。)
五、 资质(资信)要求:
( 一 ) 结算审核 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 )财务竣工决算单位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
2、具备决算审计服务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人数;
3、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8 月 19 日至 2024年 8 月 23 日 上班时间 携带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报价函等材料(以上证书和材料,提交盖章复印件)至 光村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报名(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材料)。
七、报名地点:
1、地 址: 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 儋州市光村镇光村大道 1号)
2、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898)23 521600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九、选择办法:
1.由业主单位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核后 从资格条件符合所有报名单位中择优选取 一 家为本项目的 中标 单位。
2. 确定的中标单位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儋州市 光村镇人民政府
202 4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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