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花溪河综合整治PPP项目实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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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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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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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招标编号: cscec202403060000519992报名截止: 2024-03-10 17:24:00
重庆花溪河综合整治PPP项目实体工程
花溪河综合整治PPP项目
实体 工程劳务 分包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中建五局0108201900403067
招标人:中建五局三公司基础设施公司
招标日期:2024年3 月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四、开标、评标和定标
五、合同的授予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第四章 图纸资料
一、工程施工图纸
二、工程标准图集清单
三、招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技术资料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项 目 | 说 明 |
1.工程概况 | |
1.1工程名称 | 花溪河综合整治PPP项目实体工程 |
1.2建设地点 | 重庆市巴南区 |
1.3工程规模 | 总建筑面积约为8000m2 |
1.4总高度 | / |
1.5层数/层高 | / |
1.6结构 | 实体工程 |
2.招标范围 | ①本次招标确定1家队伍入库,中标后签订合同,具体的施工范围由招标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投标方不能因承包范围的多少向招标方进行索赔。 ②中标人进场时间由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中标人不能因为进场时间与预期不符,而向招标人进行调价申请或索赔。如中标人以价格上涨或其余原因为由,不按招标人要求按期进场或解除合同,则取消中标人下一年度在分公司投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加入供方黑名单。 ③如中标方施工过程中进度或质量或安全文明施工不能满足招标方的要求,招标方有权增加队伍,分割任务,有权要求中标方退场,结算按合同单价执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④投标人不能以为清单内所列项全部为其承包范围,清单内各分项内容由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定,投标人不能因承包分项内容减少或增多向招标人提出索赔。严禁投标人采取不平衡报价。 |
3.合格的投标人 | ①投标人已通过招标人的审查; ②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③资格资质条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 资质。 |
4.招标日程安排 | |
4.1领取招标文件 | 2024年3 月日9:00~17:00。 |
4.2查看技术资料及现场踏勘 | 2024年3 月日~2023年月日9:00~17:00间 |
4.3投标人递交书面质疑 | 22024年3 月日12:00前 |
4.4领取书面答疑书或补遗书 | 2024年3 月日17:00前 |
4.5递交招标文件 | 2024年3 月日17:00前 |
4.6招标人联系人员及电话 | 联系人:许翔电话:18597842239 |
5.费用 |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200元,项目不提供报销发票与收据。 |
5.1投标保证金 | 万元,递交投标书前交纳(最高不高于10万元)。 □0%,优秀、良好供方 □标的额的1%,合格、基本合格、首次使用供方 投标方在约定时间内以本公司的名义(严禁私人名义转账)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云筑网。 |
5.2履约保证金 | 万元,合同签订前3日交纳。 □0%,优秀供方 □1%,良好供方 □合同额的2%,合格供方 □合同额的3%,基本合格供方 □合同额的3%,首次使用供方 |
6.踏勘现场
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4.2款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当日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成为无效投标文件而失去评标资格。
7.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应按照本须知第4.3款中关于提交书面质疑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本须知第4.4款所明确的时间和方式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有关澄清招标文件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都将做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收到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办理有关签收记录(以传真方式递交给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时,应以确认书方式确认收到的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8.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8.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9.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所有投标人应在递交招标文件前,须按本须知5.1条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三部分组成。
10.2投标函部分包括的内容:
投标书(见附录格式);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专业工资须按月结算并完成支付等各方面的承诺(见附录格式)。
企业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企业的纳税身份证明;
拟投入的资源(包括管理人员及专业组织架构、工人、自备机具等)及证明材料,该资源应承诺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改。土建主体大清包专业组织架构严禁超过三级、专项分包专业组织架构严禁超过二级。
特别提示: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作结算方式为:月度结算 ;
付款方式为:本合同无预付款且施工第一个月不付款,过程结算办理完毕后,次月25日之前甲方支付已办过程结算额的85%(民工工资已按100%考虑支付,并由甲方依据乙方的打卡记录核实乙方工资表,按照核实后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通过银行代发);工程承包范围内施工内容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且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并经公司审计后一个月内,工程款付至最终结算额的100%。乙方应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工程款必须优先满足民工工资的发放(民工工资按公司文件实行实名制发放)。甲方有权进行监督,若发现乙方未支付到位,甲方有权自行扣除工程款,代替乙方支付,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应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分包须提供增值税专票后付款。各投标单位付款承诺不得高于招标文件的拟付款方式。
10.3技术部分包括的内容:
投标工作内容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措施(仅针对专业分包);
投标工作内容的进度计划;
配合总包管理、配合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措施;
一个经验丰富的分包商对投标工作内容施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10.4商务部分包括的内容:
工程量清单列项的报价(招标人提供清单);
因设计变更或招标人指令引起工作量增减,各分项工程的单项报价(包括人工费、辅助生产用具和材料、管理费及利润、税金,为自有专业人员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以及投标人在报价时预测的风险费);
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进行的其余计时工作的工日单价(包括管理费、利润);
报价内包含的自备设备、零星材料明细表(包括品牌、等级、规格、型号等);
10.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各种措施、计划并不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依据,仅作为招标人评判投标人能力的依据。最终的措施、计划应以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向投标人下达的各种书面指示为准。
11.工程计价(招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其余方式)
11.1计价原则:
11.1.1专业分包按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原则。具体包括且不限于:
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
其它工作:投标人应自备机具并随时排除一切积水、积雪;所有工地围墙内发生的材料二次转运;工作范围内产生的一切建筑垃圾清运至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协助招标人进行检测取样工作及取样部位的善后工作。
11.1.2专业分包采用固定单价原则,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
招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2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实体、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对以建筑面积包干或总价包干形式,应作以下基本要求:本工程由于图纸变更或招标人指令引起的工作量增减幅度在总造价5%以内的,专业费不作调整;超出5%以外的部分,其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按分部分项的单项单价进行调整。但由于招标人指令错误引起的工程返工发生的工作量增加应据实进行价款调整,价款调整采用工程签证的方式进行。
12.投标保证金的返还
1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退回,不计利息。
12.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2.2.1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有效期为开标后的60天,特殊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延长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
12.2.2有明显串标、围标现象的;
12.2.3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4.1条的规定签订协议书。
13.标前会(答疑会)
13.1除非招标人另行通知召开标前会,否则按照本须知第4款的规定办理。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4款有关时间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第4款的有关时间安排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作出澄清和解答。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8.3、8.4款规定执行。
13.2未提出投标质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4.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其签署
14.1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10款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贰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正、副本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由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内应附属一份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签署人的印鉴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15.2如果投标人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标示清楚,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投标文件递交
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4.5款中规定的时间及地址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16.2投标人在本须知第4.5款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四、开标、评标和定标
17.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主要成员由项目直管层级总经理、总经济师、生产(或机电)副总、总工程师、商务经理或管理专员、工程/机电部经理以及项目班子成员组成。评标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
18.开标前准备
18.1在确定开标前一天由招议标工作小组通知评标小组成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同时,通知各投标方准时到会参与询标。
18.2开标前,招议标工作小组落实各投标方是否已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分包单位不得参与下一步招标流程。
19.开标
19.1开标纪律
评标小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禁止拔打或接听电话,以保证评标的严肃性、公正性。
19.2开标前介绍
19.2.1由招标方生产(或机电副总)介绍入围队伍情况(比如:新入围队伍的考察情况、原合格分供方名册内队伍的履约项目、履约情况与协作情况、是否有不良行为等),并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当报价一致时有无根据招标方相关管理制度需要优先考虑的队伍。
19.2.2由招标方总经济师介绍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评分标准。
19.2.3开标人通报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如未交纳则作为废标,相应的投标书不予以开标;检查并通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密封,有没有拆开的痕迹,如有痕迹,相应的投标书不予以开标。
19.3开标
在“云筑网”中开标,以投标人“云筑网”报价、及纸质版的承诺事项作为首轮报价。
开标人逐份打开标书并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报价金额(说明是否含税),承诺事项是否完全响应标书要求(应按标书内容逐项通报)。同时,由招标小组作好开标记录。
20.评标
20.1评标原则。
20.1.1除技术要求特别高或施工组织特别复杂的工程项目外,一般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选择分包单位。
20.1.2参与投标的入围队伍数量需遵循2X+1原则。
20.1.3若2/3的评委认为最低报价是不合理低价的,则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应予以淘汰。
20.1.4投标人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的,原则上应予以淘汰,但招标文件出现歧义,经招议标工作小组公开澄清,所有投标人重新报价的情况除外。
20.1.5对于分包单位的不平衡报价,应要求分包单位进行调整,若不调整的,应予以淘汰。
20.1.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评标小组审核后按废标处理:
(1)开标前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工期不能满足招标工期的要求;
(3)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投标文件有明显串标围标行为的;
(5)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0.2首轮评标
依据首轮报价情况确定有效报价,将有效报价由低至高排出名次,得出报价的初评结果。
查看报价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附加条件、报价组成中单价是否有明显过高与过低现象;查看相关承诺事项是否完全响应标书要求,并作好相应记录;检查工程量及计算是否有误,若有误,应对报价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报价作为评选依据。
细评首轮报价,执行首轮淘汰制。首轮开标可淘汰报价最高的1/3投标人(不少于1家),但公司级及以上的优秀供方可多给一次询价报价机会。
20.3二轮询标
首轮开标后,评标小组应对入围询标的投标人进行询标,询标问话应一视同仁,不能有诱导性的语言。询标后直接进行二次或三次报价,并要求被询人对询标过程中的回答予以书面承诺确认并在“云筑网”上回标。被询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1.定标
评标小组按最终评标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其数量需符合 N+1 原则(N 为拟选中标人数量),确定中标限价和主要商务条件,由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管理班子从中标候选人当中选择拟中标人,在中标限价以内确定中标价,原则上要求各项目(标段)定标单价一致。项目班子可进一步与中标候选人面谈(比如:各分项工程单价、专业资源组织及来源、管理人员配置与分工及合同中和公司制度中的有关详细要求等),在“云筑网”中填报“定标报告”报招议标领导小组或授权人审批。
五、合同的授予
22.合同的授予和拒绝
22.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综合比较最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2.2投标人应该理解,招标人有权将合同授予任何一位投标人,也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且并不需要就任何原因向投标人作出解释。
23.中标通知书
23.1招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21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人,并在“云筑网”中通知中标人中标情况。
23.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及时向未中标人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人投标保质金(如有)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4.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可能的二次协商文件、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分包合同。
24.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24.1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履约保证金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分包人必须先缴纳履约保证金才能签订合同。
附录格式:
投标书
致:中建五局三公司基础设施公司
经研究贵公司重庆花溪河综合整治PPP项目(标段二)实体工程劳务分包(以下简称“该工程”)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和施工图纸之后,我司愿按照上述要求,以固定单价计费方式按总价(以合同签订为准)元(大写:人民币(以合同签订为准)元整)承接该工程的施工和竣工后的保修,报价详细清单附后。
一旦我司中标并正式签定合同后,保证在接到贵司开工通知后按贵司要求的时间开始该工程施工,在(以合同签订为准) 日(日历日)内建成并交付该工程,本工程按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建筑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规程、标准验收,达到(以合同签订为准)奖验收标准。
如果我司中标,我司将在合同签订前3日内向贵司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以合同签订为准)万元。
我司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投标文件始终对我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签署正式施工合同之前,贵司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我司理解,贵司原则上接受合理低价的投标但不保证接受最低价投标,贵司有权选择任何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而无需向我司作出任何解释及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帐 号:
投标日期:
附件1:报价详细清单
报价表 | |||||||
序号 |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工程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备注 |
1 | 基础垫层 | 含基础土方人工清理整平,配合标高测量控制、垫层模板制安拆,综合考虑砼种类,运输方式、要求达到一次性收光要求。 | m2 | 5700 | |||
2 | 混凝土工程 | 综合考虑砼种类,运输方式,各个部位(主体结构、后浇带、地下池体、地上结构体、柱、梁、墙、结构单体、楼梯,阀门井,填充墙体、设备基础、电缆沟等零星砼及二次结构)。含设计变更及超高;含达到一次性收光、打磨。含泵管搭拆、清理、堆码、维护和管理、运输,泵送浇筑、振捣,收面、施工缝(分次浇筑产生)及后浇带凿毛、养护和清洗,包含浇筑混凝土时的临边防护架搭拆,配合做好试块及坍落度试验;含各种辅助浇筑砼设施搭拆,如溜槽搭拆等 | m3 | 14250 | |||
3 | 钢筋加工、安装 | 含所有钢筋制作(箍筋、板筋等盘圆、盘螺加工),材料场内多次转运(加工地至施工地1km以内),车丝、人机配合卸车、钢筋加工棚的搭拆、钢筋堆码、钢筋的标识、调直除锈、成形钢筋场内运输下料、制作和绑扎(包括零星部位、钢筋连接、接桩钢筋) 2.综合考虑钢筋直径、结构难易、层高、平米钢筋含量、焊接、杂丝;含主体、基础、阀门井、柱体全部钢筋工程(含设计变更及超深) 3.除钢筋材料、直螺纹套筒由甲供提供外,其余辅材(砼垫块、扎丝)机具(拉丝机具)水平转运设备(平板车等)均由乙方负责,需配合试验检测 | t | 1140 | |||
4 | 钢板止水带 | 含材料卸车、转运、满焊焊接等,除钢板止水带甲供外,其余乙方负责。综合考虑层高、运距及运输方式,不以任何理由调整综合单价。含止水钢板的制安、含超高费用,含焊接等辅材、配合费用等所有相关工作内容。 | m | 1900 | |||
5 | 砌体工程 | 综合考虑砌体高度,包含砌体拉墙筋、过梁插筋的预埋、植筋、简易架或移动架的搭拆。综合考虑墙体材质、厚度、高度、零星砌体。含主体、围墙全部砌体工程。包含构造柱、圈梁、过梁、卫生间翻边、压顶以及门窗框周围砼构件等砼浇筑,构件按体积计入砌体工程量。 | m3 | 475 | |||
6 | 其他抹灰(池壁、内墙、零星抹灰) | 综合考虑抹灰厚度、高度、砂浆种类及运输方式、基层处理、砂浆制作,含不同材质处或墙面接缝处、墙柱相接处铺设镀锌钢丝网固定或贴铺纤维布(根据设计图纸需要);零星部位、线条。含操简易架或移动架的搭拆,包含材料的二次转运。砂石、水泥、石灰由甲方提供,其他一切辅材由乙方提供。 | m2 | 1900 | |||
7 | 外墙抹灰 | 1、部位:整体外墙;面含空调板和露台顶棚面 2、做法:水泥砂浆找平、基层处理;综合考虑各种线条、空调板线条等 | m2 | 1900 | |||
8 | 模板制安、拆除——地下部分 | 工程量按砼接触面积结算,模板、木枋,钢管、扣件、顶托,止水螺杆由甲方提供,施工范围综合考虑了所有部位;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一切模板工程材料均由乙方提供。乙方工作内容: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止水螺杆割除、封堵、防绣化、刷油漆、修补、场内运输。(非临水面的墙体通丝螺杆由乙方自购) | m2 | 19000 | |||
9 | 模板制安、拆除——地上部分 | 工程量按砼接触面积结算,模板、木枋,钢管、扣件、顶托,止水螺杆由甲方提供,施工范围综合考虑了所有部位;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一切模板工程材料均由乙方提供。乙方工作内容: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支模架的搭、拆,止水螺杆割除、封堵、防绣化、刷油漆、修补、场内运输。(非临水面的墙体通丝螺杆由乙方自购) | m2 | 9500 | |||
10 | 支模架 | 包含模板架体刷油漆,支撑钢管、门架、钢管、杆件、构件、配件、加固件、验收;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门架、钢管及配件;2、地基基础对支架的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3.测量放线、立杆(钢管)架设、垫板、底座、避免偏移,甲供塔吊、钢管、扣件、顶托,高支模架计算依据为:满堂架施工、工程量 | m3 | 17100 | |||
11 | 双排外架 | 1.包含但不限于外架刷湘江牌油漆、安全网挂拆,竹架板铺设、架子搭设方式综合考虑 2.考虑所有加工棚、通道、防护棚、临边洞口封闭等架管搭设 3.甲供塔吊、架板、油漆、安全网;其余钢管、扣件、顶托乙方租赁费用单列,此项不包含架管费用,其租赁费用单列 | m2 | 7600 | |||
材料打捆、装车等 | 厂区内周转材料(含模板、木方、竹架板、钢管、盘扣、扣件等现场材料)堆码清理、打捆 | m3 | 23750 | ||||
13 | 含税合计 | 元 |
说明:
1、分包人的所有作业人工费(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劳保公积金、医疗保险费)、材料费(含运杂费、上下车费、装卸、堆码费、场地使用费、采购保管费、检验试验费等)、施工机械使用费等定额直接费、检测费等;2、综合措施项目费(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测量放线、场地清理费等)和技术措施项目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安装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超高增啊加费、脚手架搭拆费、施工排水及降水费、试验检测费、缩短工期费、无自然采光施工通风、照明及通讯设施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用地占地费、有害环境施工增加、远征施工增加费)等措施费;3、不可竞争费(排污费、定额测算费、劳保基金、失业保险费、文明施工增加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5、其他费用(财务费、利润、税金、保险费、外来劳动力就业证费、暂住费、岗位培训费等各种费用)等;6、民工食宿由乙方提供;7、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2:投标书附录
序号 | 项目 | 投标人承诺内容 |
1 | 履约保证金 | 按招标人公司文件规定缴纳 |
2 | 延期竣工赔偿标准 | 详见合同条款 |
3 | 质量保修金比例 | / |
4 | 质量保修期 | / |
5 | 节点工期 |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
6 | 竣工时间 |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
7 | 质量标准 | 优良 |
8 | 安全标准 | 确保无安全事故 |
9 | 文明施工标准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10 | 专业公司内部结算专业工资支付 | 详见合同条款 |
11 | 违约承诺 | 详见合同条款 |
12 | 付款比例 | 按月结算的85 %付款 |
13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 / |
14 | 其他 | (招标单位根据情况自行约定)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投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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