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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7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7日-2024年9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837-2856723(审批股),0837-2831060(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市达尔玛街201号阿坝州马尔康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个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马尔康市茶堡河大藏乡打扒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大藏乡打扒村
马尔康市水电移民服务中心
四川锦上山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大藏乡打扒村,综合整治河道长度约4.2km,其中打扒村上游段约0.2km,下游段约4.0km;综合整治河道范围内新建堤防6段,总长2879.55m。治理河段上起于大藏乡政府上游850米自然岸坡,下止于大藏乡与沙尔宗镇交界处已建挡墙。
1.施工占地:本项目河堤永久占地26.09亩,均为内陆滩涂(属于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根据马尔康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马尔自然资[2024]208号文件,明确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
2.水土保持措施:结合《马尔康市茶堡河大藏乡打扒村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同时从环保角度,本次环评要求针对水土流失问题提出了对策和措施:新建堤防工程区设置临时排水沟、集水坑、临时堆土表面和地面及时苫盖及垫底;土石方回填要做到及时分层压实,尽量缩短堆放周期;围堰施工时先利用装土石的编织袋堆砌在围堰填筑区的边界,起到临时拦挡的作用,再进行砂卵石等材料的填筑,以此控制围堰填筑范围;围堰拆除时,围堰拆除料作为下一段围堰填筑或铺填至堤岸,严禁采用推土机直接推平,对工程占地区外造成扰动破坏;施工围堰应做好防冲防护,施工结束后严禁将围堰填筑料平推至岸滩;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堆放场堆放,禁止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堆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对堤后回填区等临时占地迹地恢复。
3.陆生生态:开工前,对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以达到既少占用用地,又方便施工的目的。施工期间占地必须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降低对沿线植被的破坏。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弃方应及时运输项目填方需求处作为填方使用,不允许将工程废渣随处乱倒,更不允许排入河中;施工期临时堆土、裸露地表进行临时排水、拦挡、覆盖等措施。
4.水生生态:围堰施工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尽量减少河道围堰范围;鱼类繁殖产卵期避让;项目应采取半幅围堰施工的方式进行施工,尽可能降低对河流生态的干扰程度;施工过程中注意场地清理工作,避免物料受雨水冲刷污染河道;施工产生的弃方禁止在河水可能淹没区临时堆放,禁止在河道范围处置弃方;加强施工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和维护,禁止因设备或车辆保养不良而造成的油类物质跑、冒、滴、漏,对保护区内的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施工期避开雨季,以防止施工创面因降水而形成的含高泥沙地表径流对茶堡河水质环境造成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严禁向河道内遗弃生活垃圾或其他固体废物,禁止捕鱼等;严禁向河内排放车辆、设备清洗废水,围堰施工及基坑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必须经过澄清后尽量回用;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严禁乱遗弃垃圾,严禁垃圾入河等。
5.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作业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加强建设工地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除此之外,项目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对车辆实施清洁。施工期间路面每天洒水4~5次,使扬尘减少70%左右,将TSP的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同时,强施工管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工作;施工前先沿堤防外围修建施工围挡,同时在围挡顶部设置水喷雾装置,尽量降低施工扬尘对敏感点的影响;对土石方临时堆场修建围护设施,防止风起扬尘对项目沿线的敏感点的影响;在施工作业停止后,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或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进行遮盖;对施工场地及其附近路段及时洒水降尘,施工期采用湿法作业;对材料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清洗,运行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避免对交通道路造成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的运输时间和路线要按照当地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建筑弃土等运输车辆,车箱遮盖严密后方可运出场外;堤防施工时,采取分段施工,前一段开挖部分临时料堆放在下一段,待前段基础施工完毕后在用于回填上一段,用防雨布覆盖,四周用土袋挡护。
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汽车尾气、焊接烟尘等:选用达到环保要求的设备,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防止因设备运转不正常而降低原料利用率,从而增加废气排放量;禁止设备超负荷运转。
6.废水: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首先,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置专门的机械备维修点,依托地周边机械维修厂进行维修。在施工区出入口修建循环洗车池,项目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池和施工场地内沉砂池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围堰基坑排水:采用水泵将围堰内废水集中抽排入施工场地内的沉砂池内,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内的卫生设施和公共卫生设施解决。
7.噪声: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施工期间通过优化施工组织,合理安排设备运作时间,严禁夜间工作,采取低噪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在堤防两侧打围,强噪声源尽量远离村民居住区,强化隔声效果,对设备进行减振处理,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严禁鸣笛等措施。
8.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投放到垃圾桶或垃圾收集房,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弃土: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弃土全部回填至堤后回填区内,该回填区位于新建堤防工程堤后,回填后场地地形与周边地形自然过渡,不会改变原有微地貌,回填后的场地采取表土回覆,在撒播草籽。
建筑垃圾: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由施工方统一运送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
营运期:
本项目防洪治理工程,属于非污染性项目,运营期不会产生及排放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物。
2
马尔康市茶堡河沙尔宗镇从恩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沙尔宗镇从恩村
马尔康市水电移民服务中心
四川锦上山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马尔康市沙尔宗镇末东沟,综合治理河长2.62km,新建堤防0.71km,新建护岸1.28km,新建穿堤涵管4处,新建下河梯步2处,动物下河通道2处。工程上游始于沙尔宗村1#公路桥上游100m的岸坡,下游止于末东下游850m的岸坡。
施工期:
1.施工占地:本项目河堤永久占地16.99亩,均为内陆滩涂(属于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根据马尔康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马尔自然资[2024]209号文件,明确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
2.水土保持:结合《马尔康市茶堡河沙尔宗镇从恩村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同时从环保角度,本次环评要求针对水土流失问题提出了对策和措施:新建堤防工程区设置临时排水沟、集水坑、临时堆土表面和地面及时苫盖及垫底;土石方回填要做到及时分层压实,尽量缩短堆放周期;围堰施工时先利用装土石的编织袋堆砌在围堰填筑区的边界,起到临时拦挡的作用,再进行砂卵石等材料的填筑,以此控制围堰填筑范围;围堰拆除时,围堰拆除料作为下一段围堰填筑或铺填至堤岸,严禁采用推土机直接推平,对工程占地区外造成扰动破坏;施工围堰应做好防冲防护,施工结束后严禁将围堰填筑料平推至岸滩;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堆放场堆放,禁止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堆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对堤后回填区等临时占地迹地恢复。
3.陆生生态:开工前,对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以达到既少占用用地,又方便施工的目的。施工期间占地必须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降低对沿线植被的破坏。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弃方应及时运输项目填方需求处作为填方使用,不允许将工程废渣随处乱倒,更不允许排入河中;施工期临时堆土、裸露地表进行临时排水、拦挡、覆盖等措施。
4.水生生态:围堰施工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尽量减少河道围堰范围;鱼类繁殖产卵期避让;项目应采取半幅围堰施工的方式进行施工,尽可能降低对河流生态的干扰程度;施工过程中注意场地清理工作,避免物料受雨水冲刷污染河道;施工产生的弃方禁止在河水可能淹没区临时堆放,禁止在河道范围处置弃方;加强施工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和维护,禁止因设备或车辆保养不良而造成的油类物质跑、冒、滴、漏,对保护区内的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施工期避开雨季,以防止施工创面因降水而形成的含高泥沙地表径流对茶堡河水质环境造成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严禁向河道内遗弃生活垃圾或其他固体废物,禁止捕鱼等;严禁向河内排放车辆、设备清洗废水,围堰施工及基坑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必须经过澄清后尽量回用;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严禁乱遗弃垃圾,严禁垃圾入河等。
5.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作业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加强建设工地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除此之外,项目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对车辆实施清洁。施工期间路面每天洒水4~5次,使扬尘减少70%左右,将TSP的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同时,强施工管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工作;施工前先沿堤防外围修建施工围挡,同时在围挡顶部设置水喷雾装置,尽量降低施工扬尘对敏感点的影响;对土石方临时堆场修建围护设施,防止风起扬尘对项目沿线的敏感点的影响;在施工作业停止后,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或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进行遮盖;对施工场地及其附近路段及时洒水降尘,施工期采用湿法作业;对材料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清洗,运行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避免对交通道路造成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的运输时间和路线要按照当地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建筑弃土等运输车辆,车箱遮盖严密后方可运出场外;堤防施工时,采取分段施工,前一段开挖部分临时料堆放在下一段,待前段基础施工完毕后在用于回填上一段,用防雨布覆盖,四周用土袋挡护。
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汽车尾气、焊接烟尘等:选用达到环保要求的设备,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防止因设备运转不正常而降低原料利用率,从而增加废气排放量;禁止设备超负荷运转。
6.废水: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首先,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置专门的机械备维修点,依托地周边机械维修厂进行维修。在施工区出入口修建循环洗车池,项目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池和施工场地内沉砂池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围堰基坑排水:采用水泵将围堰内废水集中抽排入施工场地内的沉砂池内,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内的卫生设施和公共卫生设施解决。
7.噪声: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施工期间通过优化施工组织,合理安排设备运作时间,严禁夜间工作,采取低噪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在堤防两侧打围,强噪声源尽量远离村民居住区,强化隔声效果,对设备进行减振处理,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严禁鸣笛等措施。
8.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投放到垃圾桶或垃圾收集房,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弃土: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弃土全部回填至堤后回填区内,该回填区位于新建堤防工程堤后,回填后场地地形与周边地形自然过渡,不会改变原有微地貌,回填后的场地采取表土回覆,在撒播草籽。
建筑垃圾: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由施工方统一运送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
营运期:
本项目防洪治理工程,属于非污染性项目,运营期不会产生及排放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物。

阿坝州马尔康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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