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沈丘县滨河东路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沈丘县滨河东路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沈丘县滨河东路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招标编号:ZKGC-2024-0618-0585-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周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 沈丘县滨河东路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105 万元,招标人为沈丘县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含滨河东路(人民大道至兴旺路)沿线雨水涵工程;滨河东路(人民大道至兴旺路) 沿线新建通信管线;雨水涵施工时须拆除的道路路面及路灯恢复等。工程总长度约 770 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丘县滨河东路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沈丘县滨河东路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 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
1 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 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4 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章的网页查询扫描 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合同款项。
1.4 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提出的印刷品名称、规格、印刷要求、数量、送货要求等其他需求向甲方提
供印刷服务。
1.5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的质量不能低于采购需求及本合同的要求。
第二条 印刷成品的交接手续
2.1 在本合同规定的印刷时间内,乙方在对印刷成品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合格后,应提前通知甲方做好交货准备,并在约定的时间
内免费将印刷成品交到甲方指定地点。
2.2 甲方应仔细检查印刷成品,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都符合印刷要求、印刷费用计算准
确,甲方应立即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不符合印刷要求或印刷费用计算
不准确,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拒绝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可报请法定机构对印刷
成品质量进行鉴定。
第三条 基本服务要求
3.1 乙方应保证用户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按甲方的交货期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后按合同要求统一由甲方验收。
3.2 乙方的印刷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产品质量,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包调换或退
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除合同价外的费用。
3.3 因质量和售后服务原因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处理,承担相应的责任,情况特别严重的可取消其以后的定点印刷服务资格。
3.4 验收要求:
(1)由乙方进行印刷品的供货,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其费用应包括在货物价格之内。
(2)在甲方现场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技术资料:乙方应提供货物的货物相关技术资料。
3.5 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规定的售后服务要求。
第四条 费用结算
4.1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
填写正式、全面、清楚的印刷服务发票;每次印刷的验收单(必须有甲方验收人签字)。
4.2 甲方应对有关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以转帐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五条 质量保证
5.1 乙方提供印刷服务时,制版、印刷、装订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5.2 乙方对承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报价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纸张品质应符合甲方的要求;所有印刷成品要字迹清楚、墨迹饱
满、颜色无偏差、规格尺寸准确。
5.3 乙方应保证印刷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同承诺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对由于印刷技术、
工艺或印刷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如果证明印刷是有缺
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印刷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4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
乙方承担。
5.5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印刷项目或不能按时送货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印刷项目
或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印刷项目、酌情延长印刷时
间或终止印刷。
-第2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
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6.2 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6.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
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
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 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解决 。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一式 2 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
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仙港小学
甲方联系人:廖玉霞
联系电话:13546875143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6-18
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4-07-02
乙方(盖章):汕头市潮阳区键兴印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棉城支行
银行账号:684768917468
乙方联系人: 蔡旭键
联系电话:13829588588
合同签订日期:
-第3页-

愿傀 i

咨洵
30425258

地 址:沈丘县兆丰大道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7397900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 126 号百隆广场 1 幢 1 单元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